证券代码:000537证券简称:绿发电力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 绿电 G1
债券代码:524531 债券简称:25 绿电 G1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0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亿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2.聘任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执业规范,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相应专项报告。
审计期间,立信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与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事务所及项目团队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与时间安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要审计发现等关键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已就此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展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与专业胜任能力。立信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恰当。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全面、审慎的核查与评估。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法定职责,以专业、客观、公正的立场,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3月18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初步审计意见》,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2025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以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议期间,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初步
审计意见,并就财务报表关键审计事项、公司独立性等核心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审议。
2025年11月26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拥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各项要求。基于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会议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重要审计事项及应对措施、监管关注事项、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以及审计人员配置等关键事宜
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审议,为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审慎的核查,并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立信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结论恰当。
特此公告。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