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33号),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发行期限为10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发行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3日,发行工作已于2025年11月13日结束,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1、网下发行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100%,即10亿元;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2.35%,认购倍数为3.01倍。
2、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
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3、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获配3.50亿元;前述认购报价及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