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8562.SZ 债券简称:23 绿电 G1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持有人: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名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于2023年12月28日公开发行了本期债券。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为提高本期债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根据《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现定于2026年5月6日至5月12日召开本期债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1发行人名称已由“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25年12月31日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证券简称由“中绿电”变更为“绿发电力”,启用日期:
2026年1月5日。发行人本次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不涉及公司已发行债券的名称、简称和代码的变更。
13、发行总额:人民币20.00亿元。
4、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100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37%。
7、起息日:2023年12月29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的12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债项评级为 AAA。
12、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四)召开时间:2026年5月6日至5月12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6年5月6日至5月12日。
(六)召开地点:非现场形式。
(七)召开方式:线上方式。按照简化程序召开,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方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
2日内(即2026年5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本公告所涉方案。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6年4月
30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关于“23 绿电 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次议案的内容主要是关于“23 绿电 G1”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的提议。公司预计此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偿债能力以及
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影响。(议案内容详见附件3)四、决议效力
(一)经公司及受托管理人审慎研究,本次会议将简化会议决议表决方式,针对本次会议议案,如持有人持反对意见,请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
2026年5月12日)17:00前将相应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中信证券联系人邮箱(dingyx@citics.com),并在会议表决截止前(即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17:00 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至中信证券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1层,收件人:丁宇星,电话:15210341804)。原件邮寄途中,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会议表决回执扫描件与原件不一致,则以扫描件为准;如上述时间内未收到相关材料,则视为债券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事项无异议,即同意本次议案。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
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
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
3的证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
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2)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
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异议权。未填、错
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
个人所持债券没有提出异议权利,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况,确认债券持有
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债券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事项无异议,即同意本次议案。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
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
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
相关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使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二)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其他
联系方式:
41、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
联系电话:15210341804
联系人:丁宇星
邮政编码:100026
电子邮箱:dingyx@citics.com
2、发行人: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3 号山水广场 A 座
联系电话:010-85727719
联系人:毕力格图
邮政编码:100020
电子邮箱:251034223@qq.com
七、附件附件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附件2: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附件 3:关于“23 绿电 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以下为盖章页及附件,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6附件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和异议权。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本单位/本人口对/口不对本次会议召开方式提出异议。如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本单位/本人口对/口不对《关于“23绿电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提出异议。如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关于“23 绿电 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反对 弃权的议案
1、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用“√”表示表决意见,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格式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7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8附件2: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是请确认投资者是否为以下类型否(选择“是”则无表决权)
1、发行人及其关联方;
2、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3、其他与本次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方案进行了审议。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召开方式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本单位/本人对《关于“23绿电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如有):
代理人(签字)(如有):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委托日期:年月日
9附件3:
关于“23绿电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具体情况,由于项目投放导致发行人资金使用需求变化,为提高“23绿电G1”的资金使用效率,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发行人拟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
一、募集资金原计划使用情况
(一)项目建设投资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165000.00万元拟用于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10项目拟使用本期
项目名建设主注资金来序号装机容量所在项目总投资1注债券募集资称体源2地金风电装机伊犁
80万千尼勒克自筹资
尼勒克哈萨
瓦、光伏县绿发本金
400万克自
1装机320电力能1494394.6820%,银65000.00
千瓦风治州万千瓦,源有限行借款光项目尼勒
共计400公司80%克县万千瓦巴音若羌县自筹资若羌郭楞光伏装机绿发电本金
400万蒙古
2400万千力能源1570683.4820%,银100000.00
千瓦光自治瓦有限公行借款伏项目州若
司80%羌县
合计3065078.16-165000.00
注1:项目总投资金额为项目备案、批复核准文件上所列示金额。
注2:发行人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确保自筹资本金投入到位。
(二)偿还有息债务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35000.00万元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子公司有息债务,即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21 鲁能新能 GN00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债券起息债券到期债券回售发行人债券简称债券余额集资金金日日日额
11鲁能新能源
21鲁能新(集团)有2021/1/272026/1/272024/1/27100000.0035000.00
能 GN001限公司
注:本表格内的信息为截止至2023年12月26日的数据。
二、募集资金拟变更情况
发行人拟将原计划直接用于“尼勒克400万千瓦风光项目”和“若羌40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931.39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调
整为拟用于“中绿电木垒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中绿电若羌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储能项目”和“中绿电(乌海)储能有限公司乌海市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固态电池储能电站项目”等3个项目的建设及前期资金置换。调整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明细如下:
(一)项目建设投资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127478.80万元已用于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项目资金项目名建设主注已使用本期债序号装机容量所在项目总投资1注来源称体券募集资金地2风电装机自筹伊犁
80万千尼勒克资本
尼勒克哈萨
瓦、光伏县绿发金
400万克自
1装机320电力能1494394.6820%,53707.59
千瓦风治州万千瓦,源有限银行光项目尼勒共计400公司借款克县
万千瓦80%
12项目资金
项目名建设主注序号装机容量所在项目总投资1注已使用本期债来源称体券募集资金地2自筹巴音若羌县资本若羌郭楞光伏装机绿发电金
400万蒙古
2400万千力能源1570683.4820%,73771.21
千瓦光自治瓦有限公银行伏项目州若司借款羌县
80%
合计3065078.16-127478.80
注1:项目总投资金额为项目备案、批复核准文件上所列示金额。
注2:发行人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确保自筹资本金投入到位。
(二)偿还有息债务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35000.00万元已用于偿还发行人子公司有息债务,即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21 鲁能新能 GN00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已使本期债券起息债券到期债券回售发行人债券简称债券余额用募集资日日日金金额鲁能新能源21鲁能(集团)有新能2021/1/272026/1/272024/1/27035000.00
限公司 GN001
注:本表格内的信息为截止至2026年4月30日的数据。
(三)新增的3个项目的建设及前期资金置换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剩余38931.39万元拟用于3个项目的建设及前期资金置换,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千瓦、万元拟使用本序项目所在项目总投募集资金项目名称装机容量建设主体期债券募号地资用途集资金
13全部置换
中绿电木木垒绿发过去12个垒100万新疆昌吉
1100电力能源501421.6713872.00月内的自
千瓦风电州木垒县有限公司有资金投项目入中绿电若全部置换中绿电新疆巴音羌50万千过去12个(若羌)郭楞蒙古
2瓦/200万50148500.0015390.39月内的自
储能科技自治州若千瓦时储有资金投有限公司羌县能项目入中绿电(乌海)内蒙古自储能有限治区乌海全部置换中绿电公司乌海市海勃湾过去12个(乌海)
3市20万千20区高新技56700.009669.00月内的自
储能有限
瓦/80万千术产业开有资金投公司瓦时固态发区产业入电池储能园电站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均已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办理项目备案或核准批复、用
地预审、环评批复等合规性手续。
发行人承诺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仍符合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要求,募集资金投向仍符合《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聚焦于碳减排领域、具有碳减排效益,符合绿色碳中和公司债券有关要求。
三、募集资金变更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偿债能力。发行人仍将按照“23 绿电 G1”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来保护投资者权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公开发行的“23 绿电 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根据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特提请本次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并表决:关于发行人调整“23绿电 G1”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以上事项,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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