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6-24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6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1粤电02
债券代码:149418
债权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
最后交易日:2026年4月27日
兑付日:2026年4月28日
摘牌日:2026年4月28日
计息期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4月28日支付自2025年4月28日至
2026年4月27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21粤电02
4、债券代码:149418
5、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5.00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为5.00年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当前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内票面利率为2.45%
8、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0、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2、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21粤电02”在本计息期内的票面利率为2.45%,每10张“21粤电
02”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24.50元(含税)。扣税后个
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19.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本息
金额为人民币1024.50元。
三、债权登记日、兑付日、摘牌日及最后交易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
2、兑付日:2026年4月28日。
3、债券摘牌日:2026年4月28日。
4、最后交易日:2026年4月27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4月2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粤电02”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510
联系人:蒙飞、张君
电话:020-85138003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
联系人:黄亦妙电话:010-56051910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