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5-37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
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4-45)。
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建设一流绿色低碳电力上市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取资于民,用资于电,惠之于众”的经营宗旨和“办电为主,多元发展”的经营方针,专注于电力主业,电源结构呈多元化发展,拥有大型燃煤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和水力发电等多种能源项目,通过电网公司向用户提供可靠、清洁的能源。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可控装机容量4315.31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控股装机容量2001万千瓦,气电控股装机容量1184.7万千瓦,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870.23万千瓦,可控装机容量、受托管理装机容量合计5179.51万千瓦,是广东省装机规模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
二、强化科技引领,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积极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有序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体系。2023年以来,公司新增省级认定研发平台1家,市级认定研发平台3家,承担国家级重点研发课题1项,省级重点研发课题3项;2025年度新增申报全国行业研发成果17项,新增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6项,发明专利11项。三、重视股东回报,稳定分红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维护,坚持“有盈利,必分红”。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除2021-2022年履行电力能源保障责任阶段性出现亏损外,公司一直坚持向股东分红派现。自1993年上市以来累计向股东派现132.71亿元,占公司历史盈利年度累计归母净利润的比例达41.96%,是公司募集资金的4.81倍,充分体现了公司取得的良好经营业绩和对投资者的真诚回报。
四、规范信息披露,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连续十一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A”级。公司将继续以提升透明度为目标、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通过自愿发布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信息披露公告等措施,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
等形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体系,增加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构建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粤电力。
特此公告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