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证券简称:中天金融公告编号:2023-36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现“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和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和第(三)项,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中天金融”变更为“*ST中天”,证券代码仍为“000540”;
2.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停牌一天,并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复牌;
3.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
一、证券种类、简称、代码以及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证券简称:由“中天金融”变更为“*ST中天”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0540”
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5月5日
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停牌一天,自2023年5月5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
二、被实施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1.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31481.37万元。前述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前述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3.1条“(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出现“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同时触及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3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4日停牌一天,自2023年5月5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以此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具体拟采取以下措施:
1.持续加强对经济、政策、市场的行业研究,提前做好预判,优化经营管理方式,提升应对不利市场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2.进一步聚焦金融业务,做大做强保险证券。以风险化解、资产清收处置为主线,狠抓资产提质增效工作,加强现金流管理。加快推进盘活存量资源、存量资产处置、提高资产价值、引入战略合作等多种措施,加快资金回收;加强公司运营管理能力,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安排融资计划,优化债务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3.保持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积极沟通交流,争取降低公司借贷成本及
外部资金支持,以补充企业持续性及经营性资金。
4.进一步强化法人治理,健全完善内控体系,优化公司管理制度,提升规
范化运作水平,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5.完善管理体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整体凝聚力。
四、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3年4月26日,公司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重整。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的规定,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此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上市公司因触
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5.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6.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17日起连续10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2023年4月26日,公司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重整。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51-86988177
传真:0851-86988377
邮箱:ztjr@ztfgroup.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25楼董事会办公室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