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6-02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8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05月0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
厦2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余中民先生。
1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7名董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5人,代表股份665145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6296337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41.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9人,代表股份3551197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31%。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0人,代表股份618909891股,占公司 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50.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608881926股,占公司 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9.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47人,代表股份 10027965股,占公司 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81%。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46235871股,占公司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5.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20751859 股,占公司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
25484012股,占公司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39%。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2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249人,代表股份10035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65%。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
会议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
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回避了对第6项议案的表决,上述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496271871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类别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整体66218700399.56%28829590.43%758000.01%
1、2025 年 A股 615951132 99.52% 2882959 0.47% 75800 0.01%
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B股 46235871 100.00% 0 0.00% 0 0.00%
中小投资者707676670.52%288295928.73%758000.76%
整体66215397499.55%29054590.44%863290.01%
2、2025 年 A股 615918103 99.52% 2905459 0.47% 86329 0.01%
度报告及其
摘要 B股 46235871 100.00% 0 0.00% 0 0.00%
中小投资者704373770.19%290545928.95%863290.86%
整体66214767499.55%29171590.44%809290.01%
3、2025 年 A股 615911803 99.52% 2917159 0.47% 80929 0.01%
度利润分配
预案 B股 46235871 100.00% 0 0.00% 0 0.00%
中小投资者703743770.13%291715929.07%809290.81%
4、关于开展整体65728905498.82%77658081.17%909000.01%
票据池业务 A股 611053183 98.73% 7765808 1.25% 90900 0.01%
3的议案 B股 46235871 100.00% 0 0.00% 0 0.00%
中小投资者217881721.71%776580877.38%909000.91%
整体66215867499.55%29007590.44%863290.01%
5、关于向金
融机构申请 A股 615922803 99.52% 2900759 0.47% 86329 0.01%
综合授信额 B股 46235871 100.00% 0 0.00% 0 0.00%度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704843770.23%290075928.90%863290.86%
6、关于与广整体16430580397.29%44911882.66%769000.05%
东省广晟财
务有限公司 A股 152394734 97.09% 4491188 2.86% 76900 0.05%签署《金融 B股 11911069 100.00% 0 0.00% 0 0.00%服务协议》
的议案中小投资者546743754.48%449118844.75%769000.77%
整体65738298398.83%76863791.16%764000.01%
7、关于修订《利润分配 A股 611147112 98.75% 7686379 1.24% 76400 0.01%管理制度》 B股 46235871 100.00% 0 0.00% 0 0.00%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227274622.65%768637976.59%764000.76%
整体65729735498.82%77707081.17%777000.01%
8、关于修订《领导人员 A股 611061483 98.73% 7770708 1.26% 77700 0.01%薪酬管理办 B股 46235871 100.00% 0 0.00% 0 0.00%法》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218711721.79%777070877.43%777000.77%
注:上述议案股东“同意”“反对”“弃权”比例相加不等于100%者,系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会议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经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蔡涵、杨佳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涵、杨佳佳
4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