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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7 00:00 查看全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佛山

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23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号)同意注册,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78358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6元。截至2023年11月9日,本公司实际已向 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783583股,募集资金总额1094551796.3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6136307.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415488.82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

(2023)0500031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如下:截至2023年11月9日14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9日将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含增值税)人民币3174200.21元后的出资款余额人民币1091377596.17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38610180803687366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支出总额为31532.99万元,2025年

度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404.5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募集资金发生额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资金金额109137.76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注1)31829.21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797.53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60.40

2025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11404.51

2024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11330.95

2024年直接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注2)35.81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注3)59195.83

加: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122.0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234.80

注1:“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的发行前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发行费用;

注2:2023年保荐机构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保荐承销费金额为含税金额,2024年度将上述扣除的保荐承销费对应的增值税额17.96万元从一般户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注3:表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中包含665.83万元在2025年被法院冻结,但于2026年2月底解除冻结。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

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3年3月14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2公司广州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湖景支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

口滨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昌光电”)为募投项目“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禅昌光电提供借款不超过1.35亿元。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禅昌光电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湖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存放于禅昌光电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8430.63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9234.8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59195.83万元(包含因诉讼被冻结的资金

665.83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开立的银行募集资金专

户中或用于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234.80万元,专户均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募投项目号佛山电器照中国光大银行股

386101808036873智慧路灯建设

1明股份有限份有限公司广州4001.95

66项目(已终止)

公司分行佛山照明自动佛山电器照广州银行股份有

814007488880010化改造和数字

2明股份有限限公司佛山湖景5396.47

086化转型建设项

公司支行目佛照(海南)海南银行股份有佛山照明海南

3科技有限公限公司海口滨海600332290006791.18产业园一期项

司支行目(已终止)佛山电器照中国建设银行股440501660042000车灯模组生产

45618.57

明股份有限份有限公司佛山00816建设项目

3序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募投项目号公司南湖路支行佛山电器照招商银行股份有研发中心建设

5明股份有限7579000096100101074.23

限公司佛山分行项目公司佛山照明自动佛山照明禅广州银行佛山湖814007888880010化改造与数字

6昌光电有限3052.40

景支行107化转型建设项公司目

合计19234.8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支出总额为31532.99万元,2025年度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404.51万元。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独立核算项目经济效益。但随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成,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将得到有效加强,从而带动产品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为公司带来较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中长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内容变更情况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予以调整,并新增“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一处实施地点;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大厦54楼”两处实施地点;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

4容进行调整,包括调整部分研发课题和设备投资内容、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延长项目投资期限,延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

2027年11月。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内容变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也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情况均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

未到期赎回的余额为59195.83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表

单位:万元预计年期末的序发行产品认购金赎回金起息日到期日化收益投资份状态号主体名称额额率额

广州大额21200.2024/2/以实际转让21200.0

12.75%-存续

银行存单005日期为准0

光大大额5500.02024/2/以实际转让

22.60%-5500.00存续

银行存单05日期为准

华夏大额14300.2024/2/以实际转让14300.0

32.60%-存续

银行存单005日期为准0

招商大额8200.02024/2/以实际转让2000.0

42.60%6200.00存续

银行存单05日期为准0

海南定期10700.2024/8/10700.到期

52025/2/52.60%0.00

银行存款00500赎回

海南定期10700.2025/2/10700.到期

62025/8/52.00%0.00

银行存款00500赎回

海南定期12000.2025/8/11334.到期

72025/11/281.5%0.00

银行存款002817赎回

海南定期11330.2025/1111330.0

82026/2/281.50%-存续

银行存款00/280被冻海南被冻

9结存—————665.83

银行结款

93930.34734.59195.8

合计———

00173

注:被冻结存款665.83万元系2025年末公司已到期的定期存款,存放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结算账户中,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6(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8430.63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9234.8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59195.83万元,包含因诉讼被冻结的资金

665.83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开立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中或用于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变更部分研发课题和设备投资内容、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延长项目投资期限和新增项目实施地点;终止“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专户,择机按照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并尽快选择新的募投项目。

经过上述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用途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约24504.84万元(其中“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变更11621.09万元,“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变更9083.75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3800万元,具体以届时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实际余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司2025年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2月5日,公司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因涉及诉讼,公司全资子公司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在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被冻结货币资金665.83万元,公司及时向法院申请保全变更,以一般账户自有资金置换被冻结的募集资金。截至

72026年2月底,被冻结的募集资金已解除冻结,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亦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上述情况均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以及2026年2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已披露的其他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佛山照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8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9455.1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404.51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4504.84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4504.84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532.99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2.51%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改变募集资金本年度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本年度调整后投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

和超募资金投项目(含部承诺投资投入金计投入金额资进度(%)定可使用状实现的

资总额(1)预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向分改变)总额额(2)(3)=(2)/(1)态日期效益

1.佛山照明自

动化改造和数2026年11否36464.2735850.642633.746169.0617.21%不适用不适用否字化转型建设月项目

2.佛山照明海

是25252.9113631.823106.3213631.82100.00%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是南产业园一期

3.智慧路灯建

是9179.5295.77-95.77100.00%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是设项目

4.车灯模组生2027年05

否24008.8024008.801542.404209.7917.53%不适用不适用否产建设项目月

5.研发中心建2027年11

是14549.6814549.684122.067426.5551.04%不适用不适用否设项目月

96.项目终止后

暂未确定用途//20704.84///////的募集资金

合计109455.18108841.5511404.5131532.9928.97%

1、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该项目旨在购进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与配套设备,

并进行数字化转型,打造智能制造体系,原计划在2026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叠加海外关税壁垒,以及相关软硬件成本下降等影响,导致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结合下游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情况公司研发中心计划开展的相关研发课题目前在稳步推进中,相关研发设备及研发相关软件已在陆续进行购置,但因部分实验设备需要定制,且研发设备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特点,故设备尚未全部采购、安装及调试到位,鉴于以上原因,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2年,即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6年5月。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分具体项目)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新增了若干研发课题及配套设备,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研发目标的全面实现,拟将该项目的投资期限延长一年半,即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11月。

3、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在“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始终以保证项目质量和未来盈利能力为前提,夯实基础,循序投入,但由于汽车车灯供应链体系准入认证严苛,以及高端定制设备落地周期长等原因,当前项目投资进度有所滞后,因此,公司拟将该项目投资期限延长2年,即延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5月。

(“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详见本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01、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我国海洋产业尚处于开拓初期阶段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现有产业规模已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海洋照明市场需求,故拟终止实施该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但由于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放缓,智慧路灯等新基建项目的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导致项目订单量不足,故公司拟终止“智慧路灯建设项目”的实施。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式、实施内容变更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式、实施内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五、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1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改变后的项对应的截至期末实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改变后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本年度实际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目可行性是

原承诺际累计投入资进度(%)定可使用状

的项目金总额(1)投入金额的效益计效益否发生重大

项目金额(2)(3)=(2)/(1)态日期变化佛山照暂未确明海南

11621.0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定产业园一期智慧路暂未确

灯建设9083.7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定项目研发中研发中

心建设心建设14549.684122.067426.5551.04%2027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项目

合计-35254.524122.067426.55-----

1.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具体项目)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我国海洋产业尚处于开拓初期阶段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现有产业规模已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海洋照明市场需求,故终止实施该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1211621.09万元;

2.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但由于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放缓,智慧路灯等新基建项目的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导致项目订单量不足,故公司终止“智慧路灯建设项目”的实施。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083.75万元。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包括调整部分研发课题和设备投资内容、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延长项目投资期限,延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11月。该项目变更为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变更金额为3800万元,变更后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仍为14549.68万元。

1.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我国海洋产业尚处于开拓初期阶段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现有产业规模已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海洋照明市场需求,故拟终止实施该项目;

2.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具体项目)的议案》,但由于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放缓,智慧路灯等新基建项目的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导致项目订单量不足,故公司拟终止“智慧路灯建设项目”的实施。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结合下游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情况公司研发中心计划开展的相关研发课题目前在稳步推进中,相关研发设备及研发相关软件已在陆续进行购置,但因部分实验设备需要定制,且研发设备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特点,

13故设备尚未全部采购、安装及调试到位,鉴于以上原因,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2年,即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6年5月。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新增了若干研发课题及配套设备,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研发目标的全面实现,拟将该项目的投资期限延长一年半,即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11月。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不适用明

注:“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对应的原承诺项目“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系截至公司审议项目终止的股东大会召开日(2025年5月15日),相应项目暂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最终拟投入金额以确定新募投项目时实际金额为准。

1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振宇杨皓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6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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