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6-03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
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公司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6月4日(公布之日)起施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日期间新增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规范范围的业务,统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调整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解释进行
的相应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