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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7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0 05 41(B 股)

公告编号:2026-01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845871.24元,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35582297.14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3361835.06元,按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336183.5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19769843.45元及本期出售公司持有的国轩高科股票及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转入未分配利润350319842.44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184293387.60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188821949.84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的总股本1535778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元(含税;B股红利折合港—1—币支付),现金分红总额共76788911.5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向境外 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按股东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兑换成港币支付。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6788911.50元;2025年度公司对存放于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的 1300万股A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2025年度注销的 1300万股 A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84%,对应的回购金额为82165155.41元,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

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58954066.91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3.9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6788911.50184293387.60184293387.60

回购注销总额(元)82165155.41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14845871.24446184021.97290357652.22

的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4035582297.14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3188821949.84

—2—累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否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45375686.7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82165155.41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317129181.81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527540842.11

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是□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 1:2025年度公司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300万股 A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5 年度注销的 1300 万股 A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84%,对应的回购金额为82165155.41元,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3—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年度)年末经审计的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

债权投资(含一年内到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204131.16万元和165952.26万元,占当年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11.90%和9.67%。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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