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0 05 41(B 股)
公告编号:2025-05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书面传真方式召开,应会8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