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忠实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审慎、客观地审议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切实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为公司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29项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1、2024年1月16日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9)《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4年4月29日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年5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4年6月18日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2)《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6、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计提2024年上半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4年10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2—议案》。
8、2024年10月28日,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2024年三季度报告》;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2024年11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9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
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并做出了相关决议。
2、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及管理层的日常经营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经营决策部署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履行了监事会
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3、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
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
4、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积极参加
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履职的能力。
三、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经营活动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
—3—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
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出席或列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的一年里认真谨慎勤勉尽责决策程序规范、合法,工作负责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
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
认真审核了2024年内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查阅了有关财务资料,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依法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3、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并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公司所有运营环节,并能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4、募集资金相关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通过对关联交易行为的内容、价格及有关协
议的检查核实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交
—4—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6、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均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7、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除因收购沪乐电气新增的抵押担
保以及控股子公司南宁燎旺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存在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其他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8、股权激励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和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较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继续监督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督促公司财务合规管理、内控体系有效运行,积极保障公司稳健经营,为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贡献力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