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敬东
作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的各项工作中勤勉履职,基于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支撑,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谢敬东,男,汉族,1968年出生,博士后,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电力大学上海智能电网技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淮河能源独立董事。曾任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市场监管处处长、输供电监
管处处长、综合处处长。长期从事能源电力政策、电力市场化改革与监管、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特征演变等研究。
2025年度,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
定的独立性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监管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职,全勤出席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每次会议会前仔细研读会议议案材料,会上认真听取提案人员汇报,基于个人专业分析研判独立客观发表意见,未出现对所审议事项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况。
全年出席会议情况详见下表。
会议分类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股东会2/2
董事会会议8/8
审计委员会6/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1专门委员会会
战略委员会1/1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
三、与有关方面的沟通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认真审议了有关公司内部审计、法律事务、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制度建设的议案,及时了解了公司会计决算和报表审计年度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深入了解了公司审计的目标要求、内容范围、计划时间、人员安排以及重点关注事项等,审议了公司关于财务与审计的相关议案,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了解
中小股东在权益保障方面的诉求;出席了全部股东会,监督公司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切实加强了现场调查研究,努力提高独立
董事履职能力建设,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了国家能源相关政策并撰写政策解读专题论文,加深对国家能源政策的理解,提高为公司提供决策支持的能力水平;通过会前沟通、实地调研等方式,紧密联系生产实践,提高政策建议的实效性;通过采取认真研读报告与现场找相
关人员解惑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的生产运营、工程建设、财务情况、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监督核查。
为研究分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对公司长远发
展和生产经营的影响,本人开展了安徽电力市场改革专题现场调研,先后5次到实地进行现场调研,学习安徽电力市场运行规则,了解安徽电力市场运营情况,分析电力市场对发电企业的影响,并将调研分析成果转化为对公司发展的政策建议。
经统计,2025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8个工作日。
五、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在充分调查、深入分析
的基础上,谨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重要报告审议
2025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重要报告进行审议,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月23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发
布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相关报告,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报告,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月25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七次会议,审议了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8月22日,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10月23日,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均对三份报告进行审阅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管理制度建设
2025年,公司切实加强了管理制度建设,为保障公司规
范运营与合规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4月23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月8日,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5月22日,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月29日,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组织机构调整事宜的议案》;7月10日,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11月6日,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定的议案》《关于审议修订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的议案》《关于审议修订公司制度管理规定的议案》
。本人均认真审阅相关制度文件,充分肯定公司加强管理制度的做法,并发表了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董事选举事项
7月10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一次会议和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次会议,先后审议了《关于提名张为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彭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7月31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人认真审议了候选人资格,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相信两位新当选董事将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全力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公司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认真履行了关联交易集体审议制度,有效
规避了关联交易风险。
4月23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5月22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于会前对上述议案进行咨询,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五)公司发展重大决策事项
2025年,公司对发展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集体审议,有
效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降低了决策风险。4月23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末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及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的议案》《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5月22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及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的议案》《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11月6日,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分立事项的议案》。本人于会前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咨询和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决策可以促进公司科学规范发展。
(六)ESG 管理
2025年,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领域通过继续
加强降碳减排、资源回收利用等措施,强化了 ESG 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4月23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 ESG 报告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事项有利于提升公众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度,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对企业的期望。
(七)利润分配与工资发放
2025年,公司切实加强利润分配和绩效管理,切实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月23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审议了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月22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8月22日,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各经理层成员
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目标建议值的议案》;11月6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和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的议案》;11月6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和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层成员2024年年薪和
2022-2024年任期激励收入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人均认真审阅咨询相关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其他相关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要求,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
审议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5月8日,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5月29日,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九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本人经认真阅读上述报告,认为公司能够切实遵守相关制度要求,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资金安全和信息披露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本人也对上述报告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九)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4月18日,审计委员会十一届四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议案;5月8日,审计委员会十一届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5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六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8月22日,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七次会议,审议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10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八次会议,审议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12月3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九次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会计决算和报表审计工作安排》《2026年—2028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开招标立项》,听取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治理层的沟通函》。本人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工作职责,为公司管理提供了审计保障。本人也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十)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敬东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