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73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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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1-2
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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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的风险评估说明1-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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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6]230Z0730号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层对2025年12月31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所做的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
一、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本报告仅供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使用。未经书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1(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30Z0730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卢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程超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子健
2026年4月22日
2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450号文件批准,于2012年9月18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40000054468522J),2012年9月12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亿元,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10亿元,占注册资本51.00%、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90亿元,占注册资本49.00%。法定代表人:盛胜利。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已按照《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组织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会党支部董事会团支部工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能)经营层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
1结计风稽
办算金融划险核公业市场财控审室务部务制查部部部部
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公司编制完成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实行内部稽核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委员会,建立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稽核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进行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
2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中,拆入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市场对象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拆出资金的其他金融机构,拆出对象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有拆入资金资格并由财务公司给予授信额度的金融机构。
公司设置了严格的同业拆借程序,公司自身资金安全性较好。
2.信贷业务控制
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并在贷款流程管理中严格执行公司信贷政策。
公司制定了《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等制度,并根据各类贷款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贴现、承兑等各类具体贷款业务的管理办法。
公司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信贷审查委员会是贷款的决策人;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为完善本公司审贷分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经董事会批准同意,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制定《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办法》,根据此办法审议表决信贷业务。
业务申请经风险控制部门审核通过后,须获得全部信贷审查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才可进入后续环节(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金融市场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申请复议。如无特殊情况,一笔信贷业务只能复议一次。
(2)贷后管理
金融市场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金融资3产风险分类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不良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公司为满足投资业务开展的需要,建立完善的投资业务治理结构,制定了《债券投资评级授信管理办法》《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同业业务管理办法》
《同业评级授信管理办法》《公募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等投资业务类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范,并规定了投资业务的风险偏好及限额政策,防范相关业务风险。
金融市场部负责公司的投资业务。公司建立和健全了投资业务部门职责权限,确定了投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内部稽核控制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内部审计部门——稽核审查部,董事长分管稽核审查部。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工作办法》《稽核业务管理办法》《现场稽核操作规程》《反洗钱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稽核审查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业务。稽核审查部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了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业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企业网银系统、公司业务系统与银行的银企直联
系统、CA数字安全认证系统、电子签章系统。公司使用的业务系统是由浪潮通用软件公司开发的企业资金管理系统,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CA安全认证系统及电子签章采用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安全认证产品,管理财务公司业务系统服务器证书和用户证书、数字签名及SSL网关采用北京信安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器软件和相关组件。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根据其所属部门职责需要,各司其职。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较
4好的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75899.46万元,存放同业款项111327.14万元,贷款391908.93万元,吸收存款524647.0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
14789.05万元,实现净利润6500.35万元。
(二)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
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经营业务,严格遵守了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00%;
公司资本充足率为22.94%,符合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00%;
公司流动性比例为41.64%,符合监管要求。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00%;
贷款余额391908.93万元,存款余额524647.04万元,实收资本金额
100000.00万元,不高于存款余额和实收资本总额之和的80.00%,符合监管要求。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5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24000.00万元,资本净额135927.26万元,集团外负债
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符合监管要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00%;
票据承兑余额0.00万元,资产总额675899.46万元,不超过15.00%,符合监管要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余额0.00万元,存放同业余额111327.14万元,不超过3倍,符合监管要求。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0.00万元,转贴现总额0.00万元,资本净额135927.26万元,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符合监管要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0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0.00,低于存款总额的10.00%,符合监管要求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00%;
投资总额82000.00万元,资本净额135927.26万元,低于70.00%,符合监管要求。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净额171.11万元,资本净额135927.26万元,不高于20.00%,符合监管要求。
(四)上市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吸收存款524647.04万元,上市公司在公司存款的余额为363931.47万元,贷款余额为342730.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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