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贵州路491号皖能智能管控中心25-27层)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
联席主承销商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
增信措施情况:无增信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 AAA/债项-
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层)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城路618号)
二零二六年二月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
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
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
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1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52.36亿元(2025年9月
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3.00%,母
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7.11%。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31亿元(2022年度、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919.06万元、
142950.97万元和206358.21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评级情况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出具的《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5〕1213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 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三、投资者适当性条款
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上市情况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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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转让。
五、本期债券是否满足通用质押式回购条件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务指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六、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合规发行。发行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
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得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
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承诺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
七、投资者参与本次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
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投资者应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目录....................................................4
释义....................................................6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8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8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9
第二节发行概况..............................................16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发行条款........................................16
二、认购人承诺..............................................19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20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20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4
三、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24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29
一、发行人概况..............................................29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30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37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39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43
六、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58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61
八、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87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87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88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88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90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96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102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4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124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125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129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132
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133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133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133
三、其他重要事项............................................133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133
第七节增信机制.............................................138
第八节税项...............................................139
一、增值税...............................................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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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得税...............................................139
三、印花税...............................................139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141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41
二、定期报告披露............................................142
三、重大事项披露............................................142
四、本息兑付披露............................................143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144
一、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144
二、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145
三、持有人会议规则...........................................147
四、受托管理人.............................................162
第十一节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184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184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187
第十二节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188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212
一、备查文件..............................................212
二、查询方式..............................................212
附件:计算公式.............................................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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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专有名词:
我国、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公司、发行人、企指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业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指发行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泰联席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定的《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承销协议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指主承销商在主承销协议所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余额包销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指公司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安徽省募集说明书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指在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发行文件有修改和补充文件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簿记建档
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受托管理人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本期债券发簿记管理人行期间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指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工作日
日)节假日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近三年及一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持有人指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受托管理协议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制定的《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
6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专业术语:
“装机容量”发电机组的额定功率之和
“可控装机容量”指具有实际控制力的全部机组容量
“权益装机容量”指公司及下属控股、参股公司装机容量按持股比例计算之和
“上网电量”销售给电网的电量
“上网电价”上网电力的销售价格
“”统计期间机组实际发电量与机组平均容量的比值,即相当于把利用小时数机组折算到按铭牌容量满出力情况下的运行小时数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五大发电集团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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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国家宏观政策、货币政策、经济周期以及国际环境
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可能跨越多个经济周期,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利率的波动可能会降低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一定会有活跃的交易。
(三)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如果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兑付。
(四)本期债券无担保发行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部分失效,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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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3.78亿元、35.05亿元、40.67亿元和37.61亿元,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2.60亿元、1.68亿元、1.57亿元和1.63亿元。
总体上看,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应收账款85%以上都是国家电网公司,一个月内都能收回,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2.公司盈利水平波动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因此盈利水平受电煤价格影响较大。从公司盈利能力看,近三年及一期的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分别为0.90%、6.87%、
12.05%和16.67%。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2.82亿元、18.29亿元、
34.46亿元和33.2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28亿元、17.49亿元、29.94亿元和28.53亿元。供给侧改革后,煤炭的产能结构优化。电力企业主要的营业成本是煤炭,煤炭价格上涨会压缩公司利润。2022年以来,燃煤发电电价市场化改革深化,电价的上涨促进公司的盈利水平逐渐好转,但仍存在波动风险。
3.债务规模增长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分别为212.80亿元、332.10亿元、387.99亿元和374.23亿元,债务规模逐年增加。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23%、66.36%、65.01%和63.00%,流动比率分别为0.67、0.54、0.62和0.62,速动比率分别为0.61、0.49、0.56和0.57。近年来,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偏低值,如未来出现持续下降情况,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短期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204.86亿元、203.82亿元、
233.06亿元和252.36亿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0.36亿元、49.95亿元、64.01
亿元和75.84亿元,占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的比重分别为19.70%、24.51%、
27.46%和30.05%。公司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如未来出现大额分红事项,可能
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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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2443.61万元、
169572.20万元、375723.06万元和637257.24万元。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减少192871.4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减少主要系为支付的各项税费、职工支付的现金高于上年,以及各类减免优惠因为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取消所致。
6.股权投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319212万元、339678万元、440108.37万元和457024.8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1122943.41万
元、1318814.31万元、1402866.43万元和1446751.23万元。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系公司参股的火力发电、金融企业等,价值波动大。
若市场环境或上述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公司从上述投资中取得的收益将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大额投资导致的资金外流,可能会对发行人自身主营业务的巩固和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7.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
发行人在建项目主要为钱营孜二期扩建项目、新疆奇台光伏项目、宿州埇
桥区褚兰风电项目、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中利供热改造升级项目等,项目预算总投资合计172.84亿元,截至2024年末剩余待投资金额137.47亿元。
电力行业基础建设投入较多,随着公司投资发展,存在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电力市场供求波动带来的风险
电力行业是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大的行业,经济的发展速度、发展状况、用电客户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将直接影响电力市场的供求,进而影响公司的用电销售,下游重工业和制造业的用电需求和发电企业自身上网电量是决定发电企业盈利的重要因素。煤电行业受“双碳”政策、经济增速放缓、煤炭价格上涨、环保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生存空间压缩,盈利能力下降,煤电逐步变为“调峰电源”,长远看行业处于下行趋势。未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内用电需求增长幅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盈利能力也存在不确定性。
2.电煤价格波动的风险
10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发电机组以沿长江分布为主,坑口电厂较少。发电用煤主要来自省内淮南、淮北、皖北和新集四大煤炭集团的重点合同煤和山西、四川、云南等省份的市场煤。发行人虽然已加大水电、风电、核电业务的投入,使电源结构逐步多元化。但目前公司业务仍以燃煤发电为主,对电煤依赖程度大,煤炭成本占发电总成本的80%左右。由于公司目前缺少煤炭储备资源,预计未来1-2年,公司盈利水平仍会受电煤价格的影响。若燃料价格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大幅上涨,将给公司带来成本压力,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在建项目风险
电力行业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同时发行人为改善能源结构,加大了风电、光伏、垃圾发电等绿色能源的投资,投资在建的项目具有投资额较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在项目建设期间,如出现原材料价格、资金成本、劳动力成本上涨,或者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者政府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或情况,都将导致在建项目总成本上升,建设期延长,使在建项目风险加大。
4.资产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资产主要以机器设备、建成的发电厂房及在建工程为主,考虑到机器设备折旧因素,加之厂房和在建工程处置变现能力较差,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企业资产流动性将受到不利影响,存在资产流动性风险。
5.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公司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公司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6.上网电量变动风险近三年发行人上网电量分别为388.4亿千瓦时(追溯环保发电为404.8亿千瓦时)、482.2亿千瓦时和567.00亿千瓦时。发行人总体上网电量呈上升趋势,但随着电力消费需求放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高速增长等因素影响,火电发电市场正在萎缩,由此可能导致发行人上网电量出现下滑,发行人存在上网电量变动风险。
7.毛利率波动风险
11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近三年,发行人电力及相关产品销售板块毛利率分别为0.53%1、7.87%和
13.90%。发行人电力业务毛利率随着电煤价格波动,毛利率波动可能会对发行
人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产生一定影响。
8.地理分布集中风险
发行人作为省级发电集团,市场主要集中在省内,区域集中度较高。发行人风电项目集中在安徽地区,尽管发行人风电项目权益容量合计为13.85万千瓦,占总体发电量比例较小。但任何对安徽地区风光条件、地方电网传输量、上网电价及政府政策产生不利影响的变动,均可能削减发行人的发电量并且不利于发行人的风电业务。
(三)管理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电力生产属于高危行业,生产中受人为和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能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无重大事故,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近年来大力进军煤炭行业。煤炭生产为地下开采,存在发生水、火、顶板、瓦斯、煤尘等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如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准备不足,可能引发煤炭生产事故,将直接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
2.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企业较多,关联交易主要发生在下属企业与联营、合营及其他参股公司之间。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但如果管理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及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3.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公司已建立了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互相协作、互相制衡、各司其职的较
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其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对公司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4.火电环境破坏风险
发行人在火力发电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烟气、废水和噪音,其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机组所在地的环保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施行。新《环境
1注:该处毛利率计算数据来源为发行人2022年审计报告附注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明细
12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保护法》共7章70条,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随着国家对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企业管理难度加大。
5.核电项目安全风险
发行人参股核电项目为浙江秦山核电公司(二期),权益装机容量为5.2万千瓦时,占发行人总发电量占比较小。核安全对核电行业发展极端重要,尽管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12年5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简称“《核安全检查报告》”)和《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简称“《核安全规划》”)。《核安全检查报告》指出,我国民用核设施安全和质量是有保障的;民用核设施在选址中对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进行了充分论证,发生类似福岛核事故的极端自然事件的可能性极小。但如果意外事件致使核电站发生核泄漏或核污染等严重事故,将对发行人核电业务造成影响,同时由于公众对核电缺乏了解及恐核心理,核事故的社会影响将被强烈放大。
6.资金归集风险
发行人以集团财务公司为归集平台,对发行人本部及各级子公司开展资金归集。发行人可根据自身用款需求,向财务公司申请获批后进行资金拨付,审批划款流程较为便捷,发行人对自有资金具有完全支配能力。但考虑到资金归集可能会对发行人自身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效率造成一定影响,存在一定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国家政策变化的风险
我国政府通过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高耗能产业及电力产业政策对电力行业实施监管。随着行业发展和体制改革的进行,政府将不断完善现有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政府未来的监管政策变化有可能会对发行人业务或盈利造成某种程度的不利影响。
上网电价是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上网电价尚由国家管制。2011年4月10日,国家发改委上调全国16个省(区、市)上网电价,其中山西涨幅最高,为2.6分/度,山东等五省上调2分/度,河南等两省上调1.5分/度,另三省上调1分/度,一个省上调0.9分/度,还有四省上调0.4至0.5分/度。总体来看,16个省平均上调上网电价约1.2分/度。2011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上
1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一是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
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上述措施共影响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基于2013年前三季度煤价的持续下行,2013年10月根据《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改委提出下调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等27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幅度在0.9分/千瓦时至2.5分/千瓦时,并明确表示提高上海和广东等8省(区、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于9月25日起执行。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4月13日以发改价格[2015]748号文《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要求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2分钱(含税),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以上电价调整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2015年4月20日起,安徽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15分钱。2015年公司平均上网电价降至0.407元/千瓦时;
2016年1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安徽电网销售电价调整方案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4.28分,居民生活、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2017年4月安徽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徽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1分钱。调整后,安徽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884元,延续至今。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
1439号),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
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各地要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未来相关政策的调整使公司的盈利水平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3〕1501号),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用于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燃煤自备电厂、不符合国家规划的煤电机组,以及不满足国家对于能耗、环保和灵活调节能力等要求的煤电机组,不执行容量电价机制,具体由国家能
14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源局另行明确。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
其中,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综合考虑各地电力系统需要、煤电功能转型情况等因素确定,2024~2025年多数地方为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为50%左右。2026年起,将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
2.环保政策监管风险
国家继续加大环保政策的执行力度,制定了严格的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治理环境的力度和控制污染物排放力度将加大,脱硫、节水、节能等环保政策的实施可能增加公司的资金投入和环保成本。2013年,环境保护部联合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中涉及电力企业的主要内容为:加强对电力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燃煤机组、钢铁、水泥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督,严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废水排放的排查力度,严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企业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重点看“六个一律”整治要求落实情况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最新环境保护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环保法》要求进一步提高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对于违法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不设上限、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加大执法力度。未来环境政策的日趋严格,可能增加发行人的运营成本,影响企业的盈利情况。
15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本期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25年5月23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1月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0号文,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99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6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6年【】月【】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7年至2029年期间每年的【】月【】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9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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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股权投资,具体为向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专项用于绿色项目建设、运营及补充项目配套营运资金,发行人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债券发行前
12个月内,公司用于绿色项目的自有资金支出。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年【】月【】日。
发行首日:【】年【】月【】日。
预计发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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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本期
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让,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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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经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6〕20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99亿元(含99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股权投资,具体为向发行人控股股东皖能集团全资控股的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公司”)增资,专项用于绿色项目建设、运营及补充项目配套营运资金,发行人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债券发行前12个月内,公司用于绿色项目的自有资金支出,用于股权投资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被投资单位主发行人目预计投后影响被投资单位主营业务等营业务与发行前对被投(是否可对被投资被投资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人主营业务的资单位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相关性持股比例或实施控制)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2日,法定代表发行人核心业人为肖厚全,经营范围务是电力的生包括许可项目:新能源产和销售,新本次投资完成后,安徽省新能创业开发利用;环保业务开能公司旗下子发行人对新能公司
投资有限责任公发、投资咨询服务、高公司全部为新0.00%持股将达到51%,司新技术产品开发利用;能源发电或储成为新能公司的控
机电设备销售、进出口能项目公司,股股东。
业务;房屋租赁。(依法与发行人主营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业务密切相关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本次用途概述
为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发行人拟向新能公司增资,专项用于绿色项目建设、运营及补充项目配套营运资金。
以202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截至评估基准日,新能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426983.00万元,能源交易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158348.00万元。
20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次增资由发行人以其持有的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交易公司”)100%股权以及人民币现金172738.49万元向新能公司增资,最终实现发行人持有新能公司51%股权,新能公司成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将全部用于上述现金增资款。
2、新能公司情况
新能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000148946812K。主要负责落实皖能集团旗下新能源发电项目。经营范围
为:新能源开发利用;环保业务开发、投资咨询服务、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利用;
机电设备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6】
1228号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9月末,新能
公司总资产为12161360671.11元,净资产4099031162.48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836512788.35元,净利润236536678.10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新能公司主要从事光伏、风电、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项目覆盖安徽、新疆、湖南、甘肃、海南等10余个省份,已投产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约346万千瓦,在建项目装机容量约30万千瓦,储备项目资源超过200万千瓦。
3、本次股权投资的意义
(1)履行股东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保障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
由于皖能集团控股的企业存在与皖能电力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况,皖能集团于2012年8月及2018年8月出具《关于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于2023年8月出具《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的延期承诺函》,将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延期至2026年8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皖能集团持有的新能源业务将全部注入皖能电力,实现同业竞争问题的有效解决,有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是控股股东切实履行对资本市场承诺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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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控股发电机组中,多为燃煤发电机组。
在国家“双碳”目标指引下,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清洁能源业务,提升新能源资产比重,优化主营业务布局。
同时,本次交易有助于将新能源业务作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整体经营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募集资金不会被集团财务公司归集。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2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存续期间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信息披露等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履行义务的执行情况。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提前二十个交易日掌握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分
期偿还等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0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0亿元全部计入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全部用于股权投资;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25年9月30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945439.97945439.970.00
非流动资产5874563.315974563.31100000.00
资产合计6820003.286920003.28100000.00
流动负债1536652.771536652.770.00
非流动负债2759795.602859795.6100000.00
负债合计4296448.374396448.37100000.00
资产负债率63.0063.530.53
流动比率0.620.620.00
2.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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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流动比率不变,短期偿债能力未受影响。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实际使用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
发行人于2021年3月4日发行“21皖能01”,发行金额为10.00亿元,依照《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5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剩余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披露日,“21皖能01”募集资金已按计划用途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正常。
(三)募集资金约定用途、用途变更调整情况与实际用途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披露日,“21皖能01”募集资金已按计划用途使用,不涉及用途变更调整情况。
(四)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其整改情况发行人不涉及资金违规使用或整改情况。
三、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不用于两高及产能过剩行业,不涉及地方政府债务及隐性政府债务。不直接或者间接使用拆借或委托贷款等任何方式投向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投向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
发行人承诺,如因特殊情形确需在发行前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或在存续期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且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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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期债券绿色认证的相关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应当全部用于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补充绿色项目配套营运资金或者偿还绿色项目对应的有息债务。
新能公司旗下全部为清洁发电资产。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新能公司也即收购其全部绿色项目。新能公司在役和在建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或规划,并已获得了建设项目可研批复或核准批复、环评批复、土地批复或不动产权证书等主要合规性文件。本次收购的新能公司的全部项目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等相关要求。具体绿色项目类别如下:
绿色项目类型编项目名装机容量项目
号 称 (MW) 类别 《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录》
4.2.1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
1项目1150.00风电营-风力发电-风力发电实施运4.1.2风力发电装备制造
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2项目26.13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3项目311.90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4项目41.20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5项目570.00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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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项目类型编项目名装机容量项目
号 称 (MW) 类别 《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录》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6项目651.45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7项目7128.91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1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
8项目8100.00风电营-风力发电-风力发电实施运4.1.2风力发电装备制造
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9项目9120.00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10项目102.79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1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
11项目1130.00风电营-风力发电-风力发电实施运4.1.2风力发电装备制造
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12项目1236.68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13项目1387.24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14项目1415.00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15项目1568.68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26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绿色项目类型编项目名装机容量项目
号 称 (MW) 类别 《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录》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16项目16151.25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17项目1780.01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1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
18项目1847.50风电营-风力发电-风力发电实施运4.1.2风力发电装备制造
营活动
4.2.1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
19项目1935.00风电营-风力发电-风力发电实施运4.1.2风力发电装备制造
营活动
4.2.1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
20项目20100.00风电营-风力发电-风力发电实施运4.1.2风力发电装备制造
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21项目2120.45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22项目2219.41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23项目2322.55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24项目2417.36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25项目2532.67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26项目2632.45光伏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
27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绿色项目类型编项目名装机容量项目
号 称 (MW) 类别 《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录》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27项目2730.00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
运营-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28项目285.57光伏设施运营活动。包括太阳能4.1.2太阳能利用装备制造
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设施运营活动。
28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543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26686.3331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226686.3331万元
设立日期:1993年12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495895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贵州路491号皖能智能管控中心25-27层
邮政编码:230011
联系电话:0551-62225811
传真:0551-62225800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贵州路491号皖能智能管控中心25-27层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沈春水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551-62225822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水力发电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
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
统集成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9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网址:http://www.wenergy.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及股票上市情况公司是经原安徽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电力开发总公司部分资产改组设立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计人字(1992)1240号)、原安徽省经济体制改
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体改函字(1993)第040号)及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电力开发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制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
(政秘(1993)第165号)批准,由安徽省电力开发总公司(已改制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作为发起人公开募集股份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7月,安徽省电力开发总公司以其拥有的合肥发电厂3号发电机组、铜陵发
电厂1号、2号发电机组出资折为32500万股筹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报告的批复》(政秘(93)191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复审意见书》(证监发字[1993]第29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0万股(其中社会法人股16000万股、社会公众股70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50元。1993年12月10日,安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皖会验字(1993)第111号),对公司截至1993年12月9日止的实收股本进行了验证。1993年12月13日,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14894958-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设立及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555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数量(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国有法人股32500.0058.56
社会法人股16000.0028.83
社会公众股7000.0012.61
合计55500.00100.0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1995年度配股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经1995年6月16日发行人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原安徽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增资配股的批复》(皖证管字[1995]022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复审意见书》
30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监发审字[1995]78号)批准,发行人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3股,配股发行价为每股3.00元。本次发行人实际配售国有法人股97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2598.95万股(含社会法人股转配498.95万股)。1996年6月19日,安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会
股字(1996)324号),对本次配股的实收股本予以验证。
本次配股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配股前股本结构配股后股本结构实配股数股份性质股本(万股本(万比例(%)(万股)比例(%)股)股)
国有法人股32500.0058.569750.0042250.0062.27
社会法人股16000.0028.83-16000.0023.58
社会公众股7000.0012.612100.009100.0013.41
社会法人转配--498.95498.950.74股
合计55500.00100.0012348.9567848.95100.00
2、1995年度利润分配引起的股本变动
经1996年6月18日发行人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原安徽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皖能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批复》(皖证管函字[1996]029号)同意,发行人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国有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东(含法人转配部分)每10股送1股并派现金1.50元(含税),社会法人股东可自愿选择每10股送1股并派现金1.50元或不送股派现金2.50元。1996年9月26日,安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会股字(1996)第446号),对本次变更后的股本予以验证。
本次利润分配后,发行人的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利润分配前股本结构利润分配后股本结构实派股数股份性质股本(万股本(万比例(%)(万股)比例(%)股)股)
国有法人股42250.0062.274225.0046475.0063.26
社会法人股16000.0023.58436.5016436.5022.37
社会公众股9100.0013.41910.0010010.0013.62
社会法人转配股498.950.7449.90548.850.75
合计67848.95100.005621.4073470.35100.00
3、1997年配股引起的股本变动
31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经发行人1997年5月28日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原安徽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皖能电力1997年度增资配股的批复》(皖证管字[1997]91号)及《关于重新上报皖能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的方案的请示》(皖证管[1997]128号)、中国证监会《关于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上字[1997]118号)和
《关于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证监上函字[1998]7号)批准,发行人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3股,配股价为每股6.80元,社会公众股东及1995年受让转配股的股东可以受让国有法人股股东、社会法人股股东配股权。1998年3月26日,安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会事股字(1998)第153号),对本次配股后的股本予以验证。
本次配股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32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配股前股本结构配股后股本结构实配股数股份性质股本(万股本(万比例(%)(万股)比例(%)股)股)
国有法人股46475.0063.26325.0046800.0060.54
社会法人股16436.5022.37-16436.5021.26
社会公众股10010.0013.623003.0013013.0016.83
95年社会法人转
548.850.75164.65713.500.92
配股
95年社会法人转
配股股东受让97--17.5617.560.02年转配股
受让97年转配股--320.32320.320.41
合计73470.35100.003830.5377300.88100.00
4、2000年转配股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安排上市公司转配股分期、分批上市的通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转配股自2000年9月19日起在交易所流通。转配股流通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数量(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国有法人股46800.0060.54
社会法人股16436.5021.26
社会公众股14064.3818.19
合计77300.88100.00
5、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引起的股本变动2006年2月20日,安徽省国资委作出《关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06]51号),批准同意发行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2月27日,发行人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非流通股股东皖能集团执行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3月6日)登记在册的全
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30股的对价安排,对价安排于2006年3月7日执行完毕。
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3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股份性质数量(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58600.4575.80
其中:国有法人股42158.7554.54
社会法人股16436.5021.26
高管股份5.190.0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8700.4424.19
其中:社会公众股18700.4424.19
合计77300.88100.00
6、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经发行人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1月21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63号)核准,发行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共计280165289股。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增至
1053174105股,注册资本增至1053174105元。2013年4月9日,发行人办理完毕前
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安徽省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数量(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8016.8826.60
其中:国有法人股11892.5611.29
境内法人股16123.9715.31
高管股份0.35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77300.5373.40
其中:社会公众股77300.5373.40
合计105317.41100.00
7、2014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除皖能集团外的其他7名参与认购发行人2013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投资者承诺,其各自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自2013年3月25日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2014年3月
26日,上述投资者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2014年3月27日,上述投资者所持
有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开始上市流通,数量共计25214.87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34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股份性质数量(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801.652.66
其中:国有法人股2801.652.66
境内法人股--
高管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02515.7697.34
其中:社会公众股102515.7697.34
合计105317.41100.00
8、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引起的股本变动
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31741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00股,派0.2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11月20日执行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数量(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4762.812.66
其中:国有法人股4762.812.66
境内法人股--
高管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74276.7997.34
其中:社会公众股174276.7997.34
合计179039.60100.00
9、2016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2]1563号《关于核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皖能电力向包括公司第一大股东皖能集团在内的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165289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773008816股增加至1053174105股。
上述第2至第8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252148760股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满解除限售后已于2014年3月27日上市流通。
公司2015年中期实施“每10股送2股,转增5股,派送0.23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790395978股,皖能集团所持有的限售股由
28016529股增至47628099股。
35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皖能集团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承诺,认购皖能电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存在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以及由皖能电力回购上述股份的情形。
2016年4月8日,皖能集团所持有的上述47628099股公司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上述股票上市流通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数量(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其中:国有法人股--
境内法人股--
高管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79039.60100.00
其中:社会公众股179039.60100.00
合计179039.60100.00
10、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发行人2018年12月3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10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出具《关于核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12号),发行人向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72553864股股份购买皖能集团持有的神皖能源24%的股权,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前述股份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增至2266863331股,注册资本增至2266863331元。2019年9月25日,发行人办理完毕前述发行股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安徽省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数量(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47646.7421.02
其中:国有法人股47646.7421.02
境内法人股--
高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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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79039.6078.98
其中:社会公众股179039.6078.98
合计226686.33100.00
1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皖能集团,其直接持有公司
1245208342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
41021000股,合计持有发行人1286229342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56.74%。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皖能集团124520834254.9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
2563354352.49
险高分红股票管理组合
3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410210001.81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19019950.97
5其他90239655939.8
合计2266863331100.0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历史沿革无重大变化。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
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表: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37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皖能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1245208342股,间接持有发行人41021000股,合计持有发行人
1286229342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56.7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
近三年,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皖能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均未发生变动。
(二)控股股东
皖能集团成立于1990年4月9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人代表为陈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000148941608M。经营范围:国有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服务,商务信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条件评审等。公司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安徽省人民政府是皖能集团唯一出资人,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权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行出资人权利,对皖能集团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皖能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
截至2024年末,皖能集团公司总资产1162.38亿元,净资产544.8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3.46亿元,净利润52.11亿元,经营现金流净额为62.38亿元。
(三)实际控制人
安徽省国资委的全称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
2004年,是安徽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安徽省政府授权安徽省国资委代表
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管范围是安徽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安徽省国资委其主要职能有6个方面:一是根据省政府授权,对省属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省属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
38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省属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省属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二是依照法定程序对省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四是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五是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依法指导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是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无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共44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持股比例序号子公司名称享有表决权直接间接
1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5151
2合肥裕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100
3肥西合皖新能源有限公司6060
4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5151
5铜陵市皖能悦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6060
6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5151
7马鞍山皖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100
8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4052.5
9皖能淮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6060
10安徽皖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51
11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8080
12芜湖长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5151
13铜陵皖能滨江港埠有限责任公司74.5674.56
14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5151
15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5050
16安徽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5555
17合肥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100100
39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8皖能铜陵售电有限公司9595
19合肥皖恒综合能源有限公司8080
20池州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5151
21阜阳皖润电力有限公司56.3656.36
22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100100
23昌吉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00100
24阜阳皖能颍东新能源有限公司100100
25淮北皖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00100
26阜阳皖能颖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100
27陆丰市富炜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00100
28陆丰市富炜城新能源有限公司100100
29阳原聚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100
30庐江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00100
31黄山皖能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6565
32天长皖能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5555
33滁州皖能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5151
34泗县皖能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5151
35淮北浍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51
36祁门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5151
37宿州皖恒新能源有限公司4646
38明光皖能白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040
39安徽皖能七都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6.3636.36
40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100
41新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5353
42皖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7070
43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100
44氨邦科技有限公司5151
45宣城皖能国控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151
46安徽江南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060
47安徽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100
48安徽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5151
49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0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1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2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3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4合肥长丰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5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6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7宣城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8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9利辛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60广德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61合肥龙泉山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100
62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63池州皖能环保有机资源有限公司8080
64绩溪皖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7171
注: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及超过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40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持有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40.00%股权,公司母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兴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12.50%股权,2003年兴安控股有限公司将其在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公司拥有对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52.50%的表决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持有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营孜公司”)50%股权,钱营孜公司董事会成员共7人,其中4名董事由公司担任,公司在钱营孜公司董事会中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另钱营孜公司尚处于经营初期,其专业化管理及项目融资更加依赖及受控于公司,且钱营孜公司章程约定财务报表由公司并表,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间接持有安徽皖能七都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明光皖能白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宿州皖恒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36.36%、40.00%
及46.00%,均未过半数,由于上述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由公司主导且在董事会中占据主导地位,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2
1.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8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000723313174W。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工器材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
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承担集团的煤炭贸易职责。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6.16亿元,净资产5.38亿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1.41亿元,净利润1.3亿元。
(三)发行人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1.主要参股的公司3
2主要子公司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任一项指标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关指标比例
超过30%的子公司
3重要参股公司、合联营企业指账面价值占发行人总资产比例超过10%的,或获得的投资收益占发行人当年
实现的营业收入超过10%的参股公司、合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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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发行人2024年12月末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
单位:亿元、%单位名称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发电新集17.2645.00
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合肥111.3149.00
(1)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
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623554578787C。
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由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省
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立。由中煤新集公司控股,皖能股份公司参股,双方出资比例分别为55%、45%,是安徽省“十二五”能源规划项目。项目于2012年
5月获得国家能源局“路条”,2014年12月获得安徽省发改委核准,2016年10月17日2号机组高标准一次性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标志着一期工程高质量建成投产,成为安徽省首个1000MW煤电一体化项目。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78.95亿元,净资产30.0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49.95亿元,净利润6.45亿元。
(2)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000578528055U,于2011年7月8日正式注册成立,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照51%:49%的股权比例出资组建。2019年5月,根据股东方要求,公司股东变更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保持51%:49%不变。公司注册资本金约111.31亿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8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港口经营;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
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气设备修理;
通用设备修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295.74亿元,净资产181.9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244.16亿元,净利润17.72亿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重要投资权益情况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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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
图表: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本部设有11个职能部室: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安全生产部、运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战略发
展部、审计部(审计分中心)、基建管理部、党委组织部。机关本部在岗人员实行定岗定编,共有在职员工74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70人,占比95%。公司内部主要职能部门情况: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是承担公司党委、董
事会和经营班子的行政办公、协调联络、后勤保障等管理职能。
(1)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职能部门、子公司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
指示、公司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2)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的拟订、审核、动态优化、指导和监督执行,指导督促公司职能部门、子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3)负责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办公会及其它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
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工作。
(4)负责公司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记录纪要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公司志书、大事记、年鉴的编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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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制订和审核管理行政经费预算,以及日常行政开支的审核等管理工作。
(6)负责公司董事会、党委会、行政各项文件收发管理工作和介绍信、授
权委托书、印章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公司、子公司的收发文和印信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福利物品的采购和管理,以及固定资
产、通讯工具、公务车辆的管理和财产保险工作。
(8)负责公司对外行政联络和接待工作,以及公司领导日常行政事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9)负责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指导检查职能部门和子公司的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10)负责公司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协调和危机公关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大楼(智能管控中心)的管理工作。(12)负责公司内控管理工作。
(13)负责公司法务工作,作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合规管理工作。
(14)承办有关综合性协会工作。
(15)负责拟订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拟订公司信息化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年
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网络系统、信息安全平台和公共数据库的规划、建
设、管理与资源共享,编制并监督实施各业务板块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标准;负责本部网站的建设、运行及管理维护工作。
(16)建立、健全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1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纪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是公司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公司党委和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1)围绕实现党章赋予的任务,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2)协助公司党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规划、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执行,检查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管
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监督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4)开展对公司党委领导班子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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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对企业政治生态、党风廉政等情况分析,有关问题向公司党委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6)对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通过加强监督推动整改常态化。
(7)协助起草相关党内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8)参与公司党委组织的管党治党有关专项工作。
(9)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0)负责依规依纪依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1)开展党章党规教育,组织实施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12)开展政治监督,重点监督党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
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情况,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13)开展日常监督,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在企业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4)受理信访举报,定期分析研判,对于信访举报反映、监督执纪中发现以及巡视巡察机构和其他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分类处置。
(15)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对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纪律处理、处分。
(16)协助公司党委开展问责工作。
(17)完成集团公司纪委和公司党委交给的其他工作。
3.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是承担公司党的思想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党的新
闻宣传、统一战线等工作和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
(1)负责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政策学习宣传、理论武装,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工作。
(2)负责公司党员发展、教育、培训、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办理各直属党组织设置,督促各级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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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公司党内表彰和慰问工作。
(6)负责落实党务公开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新闻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统战工作、信访和维护稳定、乡村振兴工作。
(9)负责联系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10)负责公司年度党建以及人力资源计划的制订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公司组织机构、劳动用工和岗位定员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公司内设机构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的编制和管理。
(13)负责公司优秀年轻管理人员、人才队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
(14)负责公司本部中层以下员工的招聘、录用、聘免、调动、晋升、考核等管理工作。
(15)负责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职称管理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16)负责公司员工的绩效管理、业绩考核和奖惩工作。
(17)负责公司薪酬、福利、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管理工作。
(18)负责公司人事、劳动、分配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9)负责公司本部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0)建立、健全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2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运营管理部
运营管理部是承担公司经营管理、燃料管理、资产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投
资计划管理、出资公司“三会”业务管理和牵头经营目标制定、经营业绩考核的内设机构。
2025年5月29日,经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将运营管
理部变更为合规运营部。
(1)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子公司经营期的经营工作。
(2)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制订子公司经营业绩目标、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
和薪酬包方案,进行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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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公司电厂燃料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销管理、对标管理、考核
管理、统计分析、过程控制和相关协调工作。
(4)负责公司国有资产、国有股权和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运营企
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事项的方案拟订、审查、报批等工作;协调指导子公司的资产和股权管理工作。
(5)组织子公司招标项目的审查工作,组织公司本部的招标采购工作,监督指导子公司的招标采购工作。
(6)组织汇总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7)负责指导所出资公司“三会”业务规范运作工作,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
所出资公司“三会”议案审核工作。
(8)牵头负责编制国企改革年度计划,明确并落实改革重点任务。
(9)负责本部门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10)建立、健全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战略发展部
战略发展部是承担公司战略规划、产业研究、投资管理、市场开发管理与部
分协同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负责从市场研究、投资立项、可研论证、投资审查直至决策完成期间相关工作。
(1)负责制订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审核子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
(2)负责统筹并指导子公司的战略解码工作,确定重点任务和实施方案。
(3)负责指导子公司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并组织开展子公司年度战略评估。
(4)负责制定公司年度项目开发任务和计划。
(5)负责子公司年度项目开发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值制订及考核评价,指导子公司年度项目开发任务分解。
(6)负责公司季度、年度项目开发状况分析,及子公司项目开发工作周调度情况分析。
(7)负责统筹建立和维护公司开发项目库。
(8)负责公司项目开发管理协同和战略协同,推动重点协同项目落地,并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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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公司主业和相关产业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信息收集、研究,提供形势分析和政策建议。
(10)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立项,负责子公司投资项目立项审查。
(11)负责公司开发投资项目的审查,组织开发投资项目的方案审查及决策,参与开发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监督、指导子公司开发投资项目的方案审查及决策。
(12)负责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3)建立、健全部门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工作流程。
(1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安全生产部
安全生产部是承担公司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科技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
(1)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成员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及各项运行、检修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或参与子公司重大事故调查和安全考核工作。
(2)负责公司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各子公司的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工作。
(3)负责生产运行管理工作及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审核生产性技术改造项目。
(4)负责审核发电机组年度检修计划,参与或组织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维
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技术方案审查、实施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独立成项大型技改项目后评价管理。
(5)负责公司碳排放制度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公司文明生产和班组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及生产准备相关工作。
(8)负责协调督导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发电生产物资、材料及备品备件的统筹互备协调工作。
(10)建立、健全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基本建设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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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管理部是承担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担自基建项目取得核准/备案批复后至项目建成投运期间的建设管理工作,并负责基建项目转商运后项目的竣工结算、决算和专项验收工作。
(1)负责公司基建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规管控,确保基建项目严格落实公司各项管控目标。
(2)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项目公司开展核准/备案后项目的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3)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项目公司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期管理工作。
(4)负责电力项目的建设期股东会、董事会的协调工作。
(5)负责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工申请和概算审查工作。
(6)按规定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检查、评价、考核工作。
(7)参与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和后评价工作。
(8)建立、健全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是承担公司预算、税务、资金、成本费用、会计核算、财务信息、基建财务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
(1)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制定年度预算,汇总、平衡编制公司年度预算,并监督预算执行。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编制公司会计报表,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做好季度、半年、年度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工作。
(3)负责公司月度、季度、年度快报编报、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负责财务数据的统计处理工作及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财务内部监督,指导、监督、检查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资金预算、融资和资金管理工作。
(6)负责公司与财务活动有关的经济合同的签订、保管,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
(7)负责公司外部财务审计、检查的接洽工作,协调指导子公司外部财务
审计、检查的接洽工作。
(8)负责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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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及纳税申报等工作。
(10)负责煤炭贸易结算、付款及会计核算工作。
(11)负责参与项目开发、调研、财务尽职调查、经济评审和项目后评价工作。
(12)负责公司信用评级、鉴证业务、审计等业务
(13)负责公司本部工会财务工作。
(14)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15)建立、健全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1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审计部(审计分中心)
审计部(审计分中心)是承担公司审计项目管理、经济责任审计、内控审计职能的内设机构。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要求,在集团公司审计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履行内部审计机构相关职责。
(3)负责组织制定并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4)负责按照制度规定,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5)负责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动审计成果运用。
(6)负责对接上级单位有关审计监督工作。
(7)负责组织内部审计及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推进审计数字化建设工作。
(9)建立、健全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治理结构设置和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并参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则文件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职权、构成和议事规则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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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规范运作,切实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生。
1、股东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两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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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3)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各专门委员会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以上,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权限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
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2)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但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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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但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
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9)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0)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11)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12)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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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重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三会”能够有效运作,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能够充分发挥,实现了公司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民主化、透明化、制度化,公司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同时,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内部审计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度可操作性强,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实现了公司规范、安全的运营。此外,公司还根据国家及地方最新法规政策的调整变化,结合安徽省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修订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适时开展内部控制制度修订更新工作,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时效性、准确性、可操作性。
1.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会计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财务管理部,配备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和财务人员,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任免。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有权对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基本要求是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发挥财务管理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化。
2.财务预算制度
公司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预算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公司两级责任主体管理体制,公司预算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体系。
本办法所称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
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考核及监督等环节。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各个环节,企业的经济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行预算控制。
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54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票上市规则》《新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4)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若无法回避,可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声明;
(5)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4.资金内控制度
为加强股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股份公司资金集团化运作和集约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融资业务、资金营运》,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资金管理工作。股份公司是股份公司资金管理的决策中心,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是股份公司资金管理职能部门,在资金管理中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制定股份公司资金管理政策以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管理股份公司资金管理和运作工作,统一管理股份公司银行账户,集中管控资金收支;
(3)统一制定股份公司融资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办理债券发行等直接融资业务;
(4)统一管理、组织和指导各级单位开展境内外银行账户、资金归集、收
支结算、安全备付、融资及资金安全等工作;
(5)统筹协调与外部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
(6)对股份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对外担保制度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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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安徽身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7.对下属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内部控制
为了规范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特制定《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力制定子公司章程,并依据子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股东代表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公司经营班子确定或提名。
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规模和方向,资产结构、资产安全,成本利润等实施监督,指导和建议。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表,每一季度向公司递交季度财务报表。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公司递交年度报告以及下一年度的预算报告,年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
8.资金管理模式
为加强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资金集团化运作和集约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融资业务、资金营运》,制定《安徽省皖能股份资金管理办法》。股份公司以各级单位为资金主体,集团财务公司为归集平台。集团财务公司对股份公司各级子公司(含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按规定的比例归集)资金进行归集,在保证集团财务公司资金归集率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剩余比例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9.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在资金应急调度方面,公司通过集团财务公司实现资金自动归集和集中调度,本部能充分利用集团内整体现金流,满足短期资金的调度需求。公司获得多家银
56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行的大额授信,为短期资金调度打下了扎实基础。公司为皖能集团下属核心企业,集团公司可给予资金支持。
10.融资决策制度
为加强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资金集团化运作和集约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融资业务、资金营运》,制定《安徽省皖能股份资金管理办法》。统一管理股份公司融资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实施集团化运作,负责牵头融资管理小组工作,审核各级子公司年度及月度融资方案,并对融资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统筹协调集团内部融资以及与外部金融机构的合作;负责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等直接融资工作,组织开展创新融资方式的研究与应用;负责按有关规定披露融资相关的信息;负责公司本部日常融资管理,指导各级子公司融资工作。
11、信息披露
公司已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与信息披露
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的专门制度,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深交所等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经营等方面具有较为充分的独立性。
1.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没有以资产或信用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也未以公司名义向公司股东提供借款或其他资助。公司不存在任何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人事、工资、福利制度,拥有从事电力相关业务的各类专业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和任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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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服务,未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和监督执行机构,各机构均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并依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董事参与公司管理。自公司设立以来,未发生股东违规干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公司内部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公司设立了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部门,完全拥有机构设置的自主权。
4.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制定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独立开立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5.业务经营独立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皖能集团作出承诺,保证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不正当干预,保证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保证尽量减少、避免皖能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拥有从事业务所需的独立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资产,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均拥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并建立了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情况。
六、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图表: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姓名现任职务任期起始日期李明董事长2021年4月15日卢浩副董事长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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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现任职务任期起始日期刘亚成董事2021年4月15日董事2021年4月15日方世清总经理2021年4月15日彭松董事2025年7月31日张为义董事2025年7月31日姚王信独立董事2021年4月15日谢敬东独立董事2021年4月15日孙永标独立董事2024年5月16日财务负责人2022年4月11日沈春水董事会秘书2023年1月13日刘明副总经理2023年6月19日李腾副总经理2021年4月15日李建河副总经理2023年6月19日刘养炯总工程师2023年6月19日
注:发行人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设置及组成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员设置及组成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1)董事
李明:男,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历任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宣城市政府副市长,宣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宣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长,淮北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亚成:男,硕士研究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省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煤制天然气项目筹备处主任,公司董事。历任公司总办室主任,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卢浩:男,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历任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国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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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战略发展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兼战略策划部主任,总经济师兼战略规划部主任、产业研究院院长、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世清:男,本科,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历任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
彭松:男,1979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现任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安徽省碳中和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历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主任、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支
部副书记、总经理。
张为义:男,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历任安徽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安徽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敬东:男,博士后,教授,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智能电网技术研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淮河能源独立董事。曾任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市场监管处处长、输供电监管处处长、综合处处长。
姚王信:男,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高级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天津现代无形资产研究所研究员、北京联合大学客座教授、合肥区域经济与城市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曾任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孙永标:男,法学硕士,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怀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全国律协惩戒委委员、省法学法律专家库专家、省级法治人才库成员、合肥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合肥市律协副监事长等。
(2)高管
沈春水:男,研究生,会计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历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资产经营部副主任、财务管理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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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男,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历任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
李腾:男,本科,工程硕士,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历任公司安全生产部主管、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钱营孜发
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皖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新疆项目筹备处主任。
李建河:男,本科,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淮北
国安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总经理。
刘养炯:男,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兼氨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委员、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
委员、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氨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状况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支柱产业。多年来,中国电力行业一直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长期来看,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结构的升级,电力需求仍将持续快速增长。电力需求的增长以及煤电价格联动政策的完善将使得电力行业整体风险减小,竞价上网政策的逐步实施将显著增加行业竞争,优势企业将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
1.行业架构
电力行业主要的监管部门为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和国家发改委。电监会按照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国家发改委作为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部门,负责制定我国的能源发展规划、电价政策,并具体负责项目审批及电价制定。我国的电力企业分为
61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两大类,一是发电类企业、二是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从事电力生产,电网企业从事输电、配电及电力终端销售。电力市场中的主要发电类企业可以分为三大梯队:
第一梯队是五大发电集团,五大发电集团包括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
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第二梯
队包括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
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中央电力企业;第
三梯队是各地方的大型发电企业、外资电力公司等。
2.行业现状及特点
(1)电力行业装机容量不断扩大,电力消费增速快于发电装机容量增速近年来,全国电力行业装机容量持续显著增长。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展现出强劲的扩张态势。其中,新能源发电装机(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发电)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而火电装机容量为14.4亿千瓦,煤电装机11.9亿千瓦、同比增长2.6%,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下降至35.7%,同比降低4.2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9.5亿千瓦,同比增长23.8%,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58.2%,比上年底提高4.3个百分点,标志着电力装机结构正朝着绿色低碳方向加速转型。
2024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3亿千瓦,创下历史新高,其中可再生能源在新
增装机中依旧占据重要地位。
在电力消费方面,增长同样迅速。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各产业来看,第一、二、
三产业用电量分别为1357亿千瓦时、63874亿千瓦时、1834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6.3%、5.1%、9.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
(2)电煤价格回升、上网电价下降,电力企业经营压力加大
在中国独特的煤电价格体系下,煤炭价格对火电企业的盈利状况有着重大影响。步入2024年,国内煤炭供需基本面逐步走向宽松,港口现货均价降至860元/吨,全年煤价波动区间收窄。不过,电煤价格走势仍对电力企业经营产生关键作用。
2024年,国内动力煤产业链格局延续区域市场分化和结构性变化加深的趋势。
从供应端来看,国内原煤产量保持增长态势,前11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原煤产量
43.2亿吨,同比增长1.2%,产量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煤炭产能继续向山西、陕
62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西和内蒙古三省集中,同时新疆区域产量延续增量,2024年新疆原煤产量达5亿吨,同比增长10%,除本地消化外,外运量预计超8000万吨,同比增速40%。并且,2024年受国内煤炭供应紧张预期影响,进口煤突破5亿吨大关,达5.4亿吨,同比增加14.4%,成为国内煤炭市场的重要补充。
从需求端分析,能源结构性加速转型,但煤炭消耗仍保持高位。一方面,电煤消费保持增长,2024年电力行业全年耗煤28.7亿吨,同比增加1.2%。中电联预测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10.5万亿千瓦时,增长60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火电仍有一定增量空间,将带动燃煤需求增长。另一方面,化工行业用煤量2024年为3.19亿吨,同比增长6.96%,2025年化工企业生产仍将保持一定积极性,耗煤量预计保持增加;但在“双碳”背景下,建材、钢铁行业煤炭消费预计呈现基本持平态势或小幅下降。
尽管煤炭供需逐步走向宽松,但电煤价格波动及与电价的联动问题依旧给电力企业带来挑战。2024年国内动力煤价格已在限价区间内运行,电煤中长协5500大卡资源环渤海港口下水均价为701元/吨,同比下降13元/吨,降幅为1.8%;
5500大卡下水现货均价860元/吨,同比下降120元/吨,跌幅达到12.1%。而煤电
价格联动机制作用有限,煤炭成本波动不能及时反映在电价上,这使得电力企业难以通过电价调整来有效应对电煤价格变化。
(3)行业改革及趋势
发改委宣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加快推进电价改革,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全国平均上调3分/千瓦时,居民用电价格暂不上调,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上调2.6分/千瓦时。调价基本符合市场预期,主要还是为了缓解高煤价对于发电企业运营成本带来的压力,从而提高发电企业的积极性,短期缓解电力企业亏损的局面。
自2002年4月以来,国家实行以“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为主要内容的电力体制改革以来,伴随着两大电网公司及五大电力集团的成立,我国电力工业正由传统的垂直一体化垄断结构向竞争性市场结构转变,国内电力紧缺的局面逐步得到缓解,电力供需基本达到平衡,国家的电力产业政策开始向优化电力产业结构的方向发展。电力体制改革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在东北和华东区域市场先后试点运行,其中华东区域电力交易市场现已经完成了市场规则制定、技术支持系统建设、模拟调电试验等前期工作,具备了进入正式试运行的基本条件,
6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为通过建立区域性竞价上网的市场机制,最终实现节能减排、合理配置资源奠定了基础。2007年4月,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确定了下一步电力体改的三项主要任务:一是抓紧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逐步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二是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着力构建符合国情的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价机制,实行有利于节能环保的电价政策;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企分开,健全电力市场监管体制。其中竞价上网、跨区联网和交易及实施节能、环保、经济的发电调度方式是改革的重要内容。2007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之后,首先选择在南方五省(包括河南、江苏、四川、广东、贵州省)开展试点。此轮改革后,将按照节能、环保、经济原则,优先调度风能、太阳能、海洋能、水能、生物质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发电。由于我国电源结构以火电为主,因此实行节能发电调度的优化排序重点在常规燃煤电厂,初期将按照发电机组设计煤耗水平排序,逐步将过渡到按照实测煤耗水平排序。对火力发电企业来说,6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大机组利用小时数有望大幅提高。此外,大型火电机组热能利用效率较高,每度电煤耗较小火电约低5%-10%左右,与小机组相比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2007年以后电煤价格逐步放开,但多方面因素影响,全国范围的煤电联动未启动,火力发电企业成本压力加大,2008年电力行业出现全行业亏损。国家发改委在2008年6月30日、8月19日先后两次发布电网电价上调方案,缓解煤电联动矛盾。后续在2009-2015年间,也多次根据市场情况对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进行调整。
步入2024年,电力行业政策持续密集出台。2024年2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
024〕196号),旨在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通过合理的价格机制,激励各类市
场主体积极参与电力辅助服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2024年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出台《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发规划22号),从宏观层面明确了全年能源工作的重点方向和任务,为电力行业在能源转型、市场建设等方面提供指导。同日,国家发改委修订并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24年第15号),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的监管,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推动能源结构绿色
64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转型。2024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国家发改委令2024年第20号),对电力市场成员、交易类型、计量结算等作出新规定,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纳入电力市场成员,完善了市场主体结构,为电力市场的规范运行和创新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24年7月1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推动各地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助力实现“双碳”目标。2024年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
案(2024—2027年)》(发改能源〔2024〕1128号),提出未来几年构建新型电力系
统的行动纲领,对电源结构优化、电网升级、储能发展等提出具体目标和措施,推动电力行业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灵活智能方向转型。2024年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7号),强化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因网络安全问题引发电力事故。
2024年,随着电煤供应量增加,价格下滑,火电企业发电成本大大降低,经
营状况有所改善。同时,风光储生产制造业内卷严重,设备价格一降再降,新能源发电直接成本降到历史最低点。在《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实施叠加技术创新的推动下,火电厂正从“高碳排”向“低碳+”模式跃迁,年省成本达6000万元,配套政策如超长期特别国债、绿色信贷利率降低以及优先并网与调峰补偿倾斜等,助力火电厂低碳转型,能源局还通过试点项目和技术标准将生物质掺烧与碳市场衔接,企业可叠加获取环保补贴与碳交易收益。
总体来看,2024年电力行业在政策推动下,朝着市场化、绿色化、安全化方向持续迈进,在保障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效率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电力支撑。
(4)电力行业发展前景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旨在深入贯
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保障能源安全。
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
65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在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上,强化化石能源安全兜底保障。推动煤炭、煤电一体化联营,合理布局支撑性调节性煤电,加快电力供应压力较大省份已纳规煤电项目建设,力争尽早投产。深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升配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强化迎峰度夏、度冬电力供需平衡预警,“一省一策”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加大供应紧张和偏紧地区的督促指导力度。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强化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的政策措施。压实地方、企业责任,推动电力需求侧资源参与需求侧响应和系统调节。
同时,提高区域协同保障能力,优化完善政策机制,推动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陕北—安徽、甘肃—浙江、蒙西—京津冀、大同—天津南等特高压工程核准开工,加快开展西南、西北、东北、内蒙古等清洁能源基地送出通道前期工作。
在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完善绿色低碳转型政策体系。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印发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落实到重点行业企业,以消纳责任权重为底线,以合理利用率为上限,推动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绿证全覆盖和应用拓展,加强绿证与国内碳市场的衔接和国际认可,进一步提高绿证影响力。修订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提升试点工作。
在深化能源利用方式变革方面,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深入推动交通用能电气化,持续优化城市、公路沿线和居民社区充电网络,加大县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创建一批充电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探索开展车网双向互动。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以点带面加快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修订天然气利用政策,推动天然气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继续实施煤电“三改联动”,稳妥有序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煤炭、油气行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降低单位产品生产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跟踪评价,推动新型储能技术产业进步。编制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有序推进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稳步开展氢能试点示范,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拓展氢能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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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能源重点领域改革中,出台深化电力市场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动落实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制定《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电力市场准入注册基本规则》,落实煤电两部制电价政策。指导推动山西、广东、甘肃、山东、蒙西等先行先试地区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南方、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2024年能源工作围绕着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化改革创
新等多方面开展,致力于构建更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支撑,电力行业在这样的政策导向下,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与变革。
(5)区域电力市场
安徽省电力系统是华东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华东电网是中国目前装机容量最大的电网。从安徽省发电及全社会用电量走势来看,2022-2024年安徽省发电量分别为3135亿千瓦时、3335.6亿千瓦时、3524.1亿千瓦时;全社会累计
用电量分别为2993.2亿千瓦时、3214亿千瓦时、3598亿千瓦时。2024年,安徽省全社会用电量和最大用电负荷均创下新高,全社会用电量达35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在长三角地区排名第一位;最高用电负荷
6354万千瓦,同比增长13.4%。
从电价走势来看:未来十年安徽省的电价有逐步上涨的趋势。从电力行业的固定成本来看,电力行业的建造成本(包括环保投入)在逐年增加;从电力行业的运营成本来看,煤炭、石油等一次能源价格高位运行必然会影响发电企业,尤其是火电企业的运营成本。综上所述,结合当前趋势,后续期间安徽省的用电量及电价有望保持增长趋势,安徽省电力销售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可能保持较高的增长率。
(二)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控股股东皖能集团是由安徽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负责省级能源建设资金的筹集和投资管理,并对建设项目进行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皖能电力是安徽省国资委唯一一家电力上市公司和皖能集团唯一电力业务上市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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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皖能集团电力板块的专业化管理平台,皖能电力的发电业务主要位于安徽省内,其中以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为主要供电电网。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控股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736万千瓦,其中,经营期装机1366万千瓦,建设期装机210万千瓦。近三年,公司在安徽省的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发电量情况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安徽省装机容量
92191081712404(全社会,万千瓦)公司占有率(控股装机容量)9.67%8.81%14.00%
安徽省发电量(统调,亿千瓦时)291030963847公司占有率14.13%15.00%15.64%
注:“安徽省装机容量”为全省发电装机容量、“安徽省发电量”为全省统调发电机组发电量。
2.行业竞争优势
(1)发电机组性能先进
公司发电机组多数为参数高、容量大、运行效率高、煤耗低、运行稳定、环
保性能优越的火电机组,在节能调度政策实施时属于优先调度的序列,从而使公司火电机组在发电上网时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近年来公司投资建设的发电机组大多是高参数低能耗的大型发电机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前公司钱营孜电厂两台机组供电煤耗已进入全国同类机组先进行列。
(2)区位优势
安徽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能源、原材料和加工制造业基地,2024年安徽省生产总值50625亿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66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19607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27452亿元,增长4.9%。从经济结构上看,安徽省第二、三产业比重逐年增加,第三
产业比重占比最高。近年来安徽省GDP及产业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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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2019-2024年安徽省GDP情况
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受电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密不可分,公司拥有的火电机组均位于安徽省内,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影响,近年来安徽省用电量持续增长,用电增速亦保持在高位。安徽省近年来用电量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表:近年安徽省用电量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2024年以来,全省工业生产延续了2020年以来的良好态势,继续呈现出有速
度、有质量、有效益的增长。随着工业生产的稳步增长,全省对电力的需求进一步增加。2024年,安徽省全社会用电量3598亿千瓦时,同比增速11.9%。
随着安徽省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等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全省经济将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安徽省电力需求量大,需求增长速度较快,为公司的电力产品销售提供了较为有利的市场环境。
(3)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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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皖能集团在国内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窗口,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得到皖能集团的大力支持。皖能集团把公司定位为整合电力资产的主要平台和发展电力业务的核心企业,并承诺将在未来几年内,通过合理方式把皖能集团持有的火电、水电业务类资产逐步注入公司。
(4)先进的管理水平
公司是国内最早的A股电力行业上市公司之一,具有多年的电厂管理和运营经验,公司在安徽省内率先采用独立运营模式开发电力项目,率先引入外资共同建设发电企业,率先投入百万千瓦级火电机组建设。公司管理层均拥有多年的电力行业管理经验,具有很强的电力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能力,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
(三)公司经营方针和战略
“十四五”期间,公司坚持资本运作和自主开发并举集中式和分布式(分散式)相结合战略,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风电、水电、抽水蓄能等项目开发,力争到“十四五”末,在绿电、能源互联网、绿色智慧园区、储能、综合能源等新业务上取得积极进展。
1、紧跟国家西电东送战略布局,加强与西北省份对接,通过风光火储一体
化、网源荷储一体化方式围绕外电入皖通道开发配套电源项目。一是充分利用公司在新疆准东地区煤电资源和吉泉线受端省份的优势,以及陕电入皖受端省份的优势开发配套电源项目;二是发挥与省内阳光电源、国轩高科等新能源装备制造
业战略合作的优势,争取在新疆、内蒙古、陕西等省投资建设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基地。
2、充分利用省属企业优势,加大与省内各地市全方位合作,大力开发整县
光伏、园区光伏、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项目;同时积极跟进皖北平原地区、皖
西南地区集中连片风电、光伏项目。
3、抓住国家、长三角和我省抽水蓄能发展叠加机遇,跟进我省抽水蓄能电
站选点规划,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获取和参与省内抽水蓄能电站投资机会,力争主导1-2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
4、积极布局环保产业,拓展省外垃圾发电项目,同时依托项目开拓供热和光伏、风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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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经营范围
公司行业分类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为电力、节能及相关项目投资、经营。与电力建设相关的原材料开发,高新技术和出口创汇项目开发、投资、经营。
截至2024年末,公司控股的发电火电机组共23台,控股火电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407万千瓦,其中,经营期装机1307万千瓦,建设期装机100万千瓦。
2022年度,公司控股机组累计完成发电量431亿千瓦时;2023年度,公司控股
机组累计完成发电量512.6亿千瓦时;2024年度,公司控股机组累计完成发电量
601.5亿千瓦时。
2.整体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电力产品销售收入、供热服务、煤炭销售及运输服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由提供检修技术服务及综合服务、销售材料及废料等构成。从营业收入的构成上看,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力及相关产品1720546.6579.032371039.7578.792041695.8473.271651869.7568.05
煤炭404046.0618.55554095.3218.41643184.1723.08729500.9930.05
运输28921.021.3343530.301.4548190.761.7342805.381.76
其他23753.421.0940721.741.3553605.931.923384.810.14
营业收入2177267.15100.003009387.111002786676.711002427560.93100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27560.93万元、2786676.71万元、
3009387.11万元和2177267.15万元。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业务收入2427560.93万元,其中电力及相关产品板块实现收入1651869.75万元,占比68.05%;煤炭板块实现收入729500.99万元,占比30.05%;运输业务板块实现收入42805.38万元,占比1.76%;其他板块实现收入3384.81万元,占比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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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业务收入2786676.71万元,其中电力及相关产品板块实现收入2041695.84万元,占比73.27%;煤炭板块实现收入643184.17万元,占比23.08%;运输业务板块实现收入48190.76万元,占比1.73%;其他板块实现收入53605.93万元,占比1.92%。
公司202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9387.11万元,其中电力及相关产品销售板块实现收2371039.75万元,占比78.79%;煤炭销售板块实现收入554095.32万元,占比18.41%;运输业务板块实现收入43530.30万元,占比1.45%;其他实现收入40721.74万元,占比1.35%。
公司2025年1-9月实现营业业务收入2177267.15万元,其中电力及相关产品板块实现收入1720546.65万元,占比79.03%;煤炭板块实现收入404046.06万元,占比18.55%;运输业务板块实现收入28921.02万元,占比1.33%;其他板块实现收入23753.42万元,占比1.09%。
(2)营业成本情况分析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结构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力及相关产品1384248.5076.292041543.4677.141880964.8672.481643141.6468.30
煤炭401106.1822.11549826.3420.77638947.7424.62724022.3030.09
运输22114.361.2236164.331.3737925.461.4636865.861.53
其他6873.560.3819121.170.7237359.521.441793.670.07
营业成本1814342.60100.002646655.30100.002595197.58100.002405823.47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业务成本分别为2405823.47万元、2595197.58万元、2646655.30万元和1814342.60万元,变动趋势和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公司营业成本主要集中在电力业务,和营业收入的构成基本一致。
公司2022年度营业成本为2405823.47万元,其中电力及相关产品板块成本
1643141.64万元,占比68.3%;煤炭板块成本724022.30万元,占比30.09%;运
输业务板块成本36865.86万元,占比1.53%;其他板块成本1793.67万元,占比
0.07%。
公司2023年度营业成本为2595197.58万元,其中电力及相关产品板块成本
1880964.86万元,占比72.48%;煤炭板块成本638947.74万元,占比24.62%;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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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业务板块成本37925.46万元,占比1.46%;其他板块成本37359.52万元,占比
1.44%。
公司2024年度营业成本为2646655.30万元,其中电力及相关产品板块成本
2041543.46万元,占比77.14%;煤炭板块成本549826.34万元,占比20.77%;运
输业务板块成本36164.33万元,占比1.37%;其他板块成本19121.17万元,占比
0.72%。
公司2025年1-9月营业成本为1814342.60万元,其中电力及相关产品板块成本1384248.50万元,占比76.29%;煤炭板块成本401106.18万元,占比22.11%;
运输业务板块成本22114.36万元,占比1.22%;其他板块成本6873.56万元,占比0.38%。
(3)毛利润情况分析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润结构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力及相关产品336298.1592.66329496.2990.84160730.9883.948728.1240.15
煤炭2939.880.814268.981.184236.432.215478.6925.20
运输6806.661.887365.972.0310265.305.365939.5227.32
其他16879.864.6521600.575.9516246.418.481591.147.32
营业毛利润362924.55100.00362731.81100.00191479.13100.0021737.46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营业毛利润分别为21737.46万元、191479.13万元、362731.81万元和362924.55万元,公司营业毛利润主要集中在电力及相关业务,
和营业收入的构成基本一致。
公司2022年度营业毛利润为21737.46万元,其中电力及相关产品板块毛利润
8728.12万元,占比40.15%;煤炭板块毛利润5478.69万元,占比25.2%;运输业
务板块毛利润5939.52万元,占比27.32%;其他板块毛利润1591.14万元,占比
7.32%。
公司2023年度营业毛利润为191479.13万元,其中电力及相关产品板块毛利润160730.98万元,占比83.94%;煤炭板块毛利润4236.43万元,占比2.21%;运输业务板块毛利润10265.3万元,占比5.36%;其他板块毛利润16246.41万元,占比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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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度营业毛利润为362731.81万元,其中电力及相关产品板块毛利润329496.29万元,占比90.84%;煤炭板块毛利润4268.98万元,占比1.18%;运输业务板块毛利润7365.97万元,占比2.03%;其他板块毛利润21600.57万元,占比5.95%。
公司2025年1-9月营业毛利润为362924.55万元,其中电力及相关产品板块毛利润336298.15万元,占比92.66%;煤炭板块毛利润2939.88万元,占比0.81%;
运输业务板块毛利润6806.66万元,占比1.88%;其他板块毛利润16879.86万元,占比4.65%。
(4)毛利率情况分析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率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电力及相关产品19.55%13.90%7.87%0.53%
煤炭0.73%0.77%0.66%0.75%
运输23.54%16.92%21.30%13.88%
其他71.06%53.04%30.31%47.01%
营业毛利率16.67%12.05%6.87%0.90%
注:公司煤炭板块业务均为贸易,在外部采购煤炭再对外销售,成本高收入高,但毛利润低,故毛利率偏低。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0.90%、6.87%、12.05%和16.67%。
其中,公司电力及相关产品板块毛利率分别为0.53%、7.87%、13.9%和19.55%;
煤炭板块毛利率分别为0.75%、0.66%、0.77%和0.73%;运输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13.88%、21.3%、16.92%和23.54%;其他板块毛利率分别为47.01%、30.31%、
53.04%和71.06%。
发行人作为安徽省属发电企业龙头,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电量逐年提升叠加煤炭采购均价持续下降,使得盈利能力不断提升,毛利率大幅增长。
一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电量及上网电量稳步增长,板块收入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电力及相关产品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51869.75万元、2041695.84万元、2371039.75万元和1720546.65万元。2022-2024年,发行人发电量分别为
431亿千瓦时、512.6亿千瓦时、601.5亿千瓦时,售电量分别为404.8亿千瓦时、
482.2亿千瓦时、567.0亿千瓦时,发售电规模持续增长。近年来,发行人在建项
目有序推进,控股装机规模逐年增长,近三年控股装机规模分别为1452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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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4万千瓦和1736万千瓦。发行人发电机组运行利用小时数三年分别为4966小
时、4970小时、4973小时,机组运转效率较高。此外,发行人对发电机组普遍进行了技术改造,技术水平在国内同类型发电机组中处于先进水平,2022-2024年,公司供电标准煤耗分别为300.72克/千瓦时、298.74克/千瓦时和299.68克/千瓦时,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得益于装机规模扩张、效益提升、技术领先,发行人发电规模稳步增长。
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煤碳采购均价逐年下降。2022-2024年,发行人煤炭采购均价分别为731.28元/吨、654.69元/吨和568.09元/吨,2023年、2024年降幅分别为11.70%、15.24%。目前,煤炭供需较为宽松,发行人度电燃料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2022年以来,煤炭价格逐渐下降,公司电力销售板块毛利率水平呈上升趋势。
受公司煤炭销售板块业务规模和成本的影响,公司煤炭贸易板块毛利率较低,但整体趋势较为稳定。发行人煤炭板块毛利率较低主要系煤炭采购和销售价格差异较小,且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所致。
煤炭板块本质是发行人能源供应链协同管理环节,而非独立贸易业务。其核心职能是:统一、集约地为体系内电厂进行燃煤的保供、稳价与提质。煤炭板块
业务模式为在保障发行人体系内电厂的煤炭供应后,由子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集中资源,将剩余采购的煤炭中热值较高的部分煤炭向体系外销售。
2022-2024年,发行人煤炭采购总量分别为2849万吨、3258万吨和3593万吨,
其中对外销售量分别为873万吨、906万吨和893万吨。
发行人自身煤炭需求量大,已与市场主要供煤集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煤炭采购成本降低进一步企稳。在此过程中,为动态优化全链条燃料成本、并充分利用采购规模优势,发行人会策略性地采购并调节部分高热值煤炭资源。在绝对优先、足额满足体系内电厂刚性需求前提下,将少量调节性的高热值煤炭面向市场销售。2022-2024年,发行人煤炭采购均价分别为731.28元/吨、654.69元/吨和
568.09元/吨,其中用于销售部分的煤炭采购均价分别为831.59元/吨、707.41元/
吨和622.42元/吨,销售部分采购均价高于全口径均价主要系参与销售的部分煤炭为热值较高的煤炭,单价高于整体采购的平均水平,此举一方面可以测试不同煤种对机组效率的影响,为内部采购提供数据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市场化销售实现对采购成本的即时对冲与平滑。煤炭销售价格方面,发行人整体参照市场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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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定价,2022-2024年,发行人煤炭销售均价分别为836.11元/吨、711.06元/吨和625.60元/吨,体现了发行人不以追求贸易价差为主要目的,而是侧重于保障整体供应链安全与成本最优的战略定位。
因此,尽管煤炭板块收入成本规模较大,但毛利率较低,是发行人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实现整体战略目标下的正常结果,其创造的稳定性价值与协同降本价值已体现在发电主业的成本控制中。
运输板块近年毛利率变动较大,主要系由于自2018年开始合并报表抵销处理不一致导致。
3.主要业务板块运营情况
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为电力、节能及相关项目投资、经营。与电力建设相关的原材料开发,高新技术和出口创汇项目开发、投资、经营。公司的核心业务是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非电业务主要涉及供热、煤炭贸易等。
(1)电力销售业务
电力产品是公司的主要产品,电力销售模式为转供。转供模式为公司各下属发电公司与国家电网安徽公司签订购电合同,电力产品销售给国家电网。合同电价执行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市场化上网电价。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根据约定的电量结算期支付电费。
随着地区用电需求的提高,公司发电量不断增长,电力销售业务收入保持较高的营业收入占比,是收入的主要来源。2022年度,公司控股机组累计完成发电量431亿千瓦时;2023年度,公司控股机组累计完成发电量512.6亿千瓦时;2024年度,公司控股机组累计完成发电量601.5亿千瓦时。
截至2024年末,公司控股发电公司总装机容量为1736万千瓦,其中经营期装机1366万千瓦,建设期装机210万千瓦,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160万千瓦。
控股火电发电公司总装机容量为1407万千瓦,其中经营期装机1307万千瓦,建设期装机100万千瓦。
图表:截至2024年末已投产电厂情况
单位:万千瓦、%所属总装机投资权益电厂类型电厂容量比例装机容量
控股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1265164.26煤电
发电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1325167.32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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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总装机投资权益电厂类型电厂容量比例装机容量
公司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23751120.87煤电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644025.60煤电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645132.64煤电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705035.00煤电
阜阳皖润电力公司26056.36146.54煤电
新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1325369.96煤电
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327092.40煤电
阳原聚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991004.99光伏
阜阳皖能颍东新能源有限公司6.31006.3光伏
分布式光伏3.91/1.62光伏
安徽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3.55117.09垃圾焚烧
淮北皖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0.310010.3新型储能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010090燃气
合计1366/784.89/
110744.1487.8煤电+风电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光伏
中煤新集利辛有限公司33245149.4煤电
淮北涣城发电公司604929.4煤电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13224.532.34煤电
山西潞光发电有限公司1323546.2煤电
国电皖能望江风电有限公司4.8492.35风电
参股国电优能宿松发电有限公司9.9494.85风电
发电国电皖能太湖风电有限公司4.6492.25风电公司
国电皖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10444.36风电
安徽省响洪甸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453.6抽水蓄能华东琅琊山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603018抽水蓄能
安徽响水涧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002.362.36抽水蓄能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1805.5610.01抽水蓄能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26025.2核电
合计2400.2/798.12/
截至2024年末,控股子公司中已投产的火电公司9家: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阜阳皖润电力有限公司、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新
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光伏发电2家:
阳原聚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阜阳皖能颍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1家:
安徽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储能1家:淮北皖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燃气
发电1家: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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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截至2024年末控股及参股电厂情况
单位:万千瓦、%总装机容发行人持控股容项目名称机组构成权益容量类型量股比例量
经营期发电装机/3766.2/1583.011366/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2*631265164.26126煤电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2*661325167.32132煤电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32+105+10023751120.87237煤电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32644025.6064煤电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2*32645132.6464煤电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2*35705035.0070煤电
阜阳皖润电力公司2*64+2*6626056.36146.54260煤电
控股公新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2*661325369.96132煤电
司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1327092.40132煤电
阳原聚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994.991004.994.99光伏
阜阳皖能颍东新能源有限公司6.36.31006.36.3光伏
分布式光伏3.913.91/1.623.91光伏
安徽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3.533.55117.0933.5垃圾焚烧
淮北皖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0.310.310010.310.3新型储能
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45901009090燃气
合计/1366/784.891366
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10744.1487.80煤电+风电+光伏
中煤新集利辛有限公司2*100+66*233245149.40煤电
淮北涣城发电公司2*30604929.40煤电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2*6613224.532.340煤电
山西潞光发电有限公司2*661323546.20煤电
国电皖能望江风电有限公司4.84.8492.350风电
国电优能宿松发电有限公司9.99.9494.850风电参股
国电皖能太湖风电有限公司4.64.6492.250风电公司
国电皖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1010444.360风电
安徽省响洪甸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88453.60抽水蓄能司华东琅琊山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606030180抽水蓄能
安徽响水涧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001002.362.360抽水蓄能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1801805.5610.010抽水蓄能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26026025.20核电
合计/2400.2/798.120/
建设期发电装机1294459.82210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1001005050100煤电
控股宿州皖恒新能源有限公司30304613.830风电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80801008080光伏开发有限公司奇台皖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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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装机容发行人持控股容项目名称机组构成权益容量类型量股比例量
合计/210/143.8210
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13249.0064.68煤电
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2×661322026.4煤电
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1002002040煤电
中煤新集六安能源有限公司2×661324559.4煤电参股
国能霍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4×301204958.8水电
安徽桐城抽水蓄能有限公司4×321282025.6抽水蓄能
安徽石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4×301202024抽水蓄能
安徽宁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4×3012014.2817.14抽水蓄能
合计/1084/316.02
经营期、建设期发电装机总计/5060.2/2042.831576/
图表:2024年电力生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千瓦、亿千瓦时项目名称总装机容量投资比例2024年发电量
新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13253%69.21
阜阳皖润电力有限公司26056.36%128.50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23751%134.12
安徽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3.551%20.64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7050%31.85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12651%68.49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13251%71.16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6440%30.85
皖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13270%8.36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645125.90
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0100%11.28
阳原聚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99100%0.59
阜阳皖能颍东新能源有限公司6100%0.57
合计1351.49/601.52
图表:近三年火电板块基本情况表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431512.6601.5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404.8482.2567.0
可控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496649704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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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平均综合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0.45960.45560.45
供电标准煤耗(含脱硫)(克/kwh) 300.72 298.74 299.68
脱硫率98.9%98.9%98.88
公司所发电量统一上调至安徽电网。2022-2024年,公司发电量分别431亿千瓦时、512.6亿千瓦时、601.5亿千瓦时,售电量分别为404.8亿千瓦时、482.2亿千瓦时、567.0亿千瓦时。公司发电机组运行利用小时数三年分别为4966小时、
4970小时、4973小时。总体看,公司机组运转效率较高。
发电效率方面,近年来发电量比较平稳、年利用小时数4900小时左右,公司综合厂用电率维持在5%左右。2024年度,公司供电标准煤耗为299.68克/千瓦时。总体看,公司发电效率呈平稳趋势。
上网电价方面,报告期内保持稳定。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各地要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2022年为0.46元/千瓦时;2023年为0.46元/千瓦时;2024年为0.46元/千瓦时;总体看,燃煤发电电价市场化后,电价保持平稳。
公司发电全部通过安徽省电力公司结算。电价结算方式方面,公司发电业务结算客户为安徽省电力公司,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具体为每月15号至月末倒数
第二个工作日前安徽省电力公司分3-5次对上月电价款进行支付。近年来公司电
费回收率均为100%。
近年来,公司不断推进发电机组“上大压小”的工作。2010年末公司小火电机组的关停工作就已全部完成,已无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下的在役机组。现役发电机组均配备了烟气脱硫装置,60万千瓦等级发电机组配备了脱硝装置,发电机组普遍进行了脱硫改造、增容降耗以及能量系统优化技术改造,大量采用了高压变频、微油及等离子点火技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类型发电机组中处于先进水平。2022-2024年,公司供电标准煤耗分别为300.72克/千瓦时、298.74克/千瓦时和299.68克/千瓦时,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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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同时,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加大了大型发电机组的投资建设,用于置换关停的装机容量。公司新建电力机组包括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六期工程1×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2×66万千瓦扩建项目。其中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1×100万千瓦燃煤机组是国内目前最先进的超超临界发电机组,该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和脱硝装置,已于2011年5月投产。
此外,公司新建项目包括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2×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机组,该机组已分别于2009年、2013年竣工投产。目前在建设期中的阜阳皖润电力有限公司2×66万千瓦级燃煤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发电机组,新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2×66万千瓦级燃煤发电机组。大容量、高参数机组在能耗、电网调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有利于公司降低发电成本、提高设备利用效率。
(2)煤炭业务
公司煤炭采购主要通过本部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电燃”)、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涣中利”)
和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国安”)完成。其中,安徽电燃负责煤炭采购业务并同时开展对外煤炭贸易业务,2022年开始,皖能股份负责与大型煤炭集团签订长协,临涣中利和淮北国安采购量较少,未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故
2021年(包含2021年)以前公司的煤炭销售业务收入来自电燃公司,电燃公司主
要为发行人下属发电企业采购电煤,同时也为集团以外的发电企业供应电煤,其中对内销售定价方式为两种,一种是直接采用采购价格,第二种是采用采购价格加固定管理费用确定。2012年以来,在保障公司系统电煤供应的同时,电燃公司集中资源,向公司系统外销售,实现了收入和毛利润的增长。2022年公司实现煤炭贸易收入729500.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0.05%;2023年公司实现煤炭贸易收入643184.1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3.08%;2024年公司实现煤炭贸易收入554095.3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8.41%。公司针对不同煤炭业务模式,采取了不同的定价方式:针对计划煤及省外长协煤,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签订次年计划煤年度供应合同,确定数量及价格机制,按月定价,双方确认;针对市场煤: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每月不定期召开会议1-2次,采取比价、询价方式确定市场煤采购数量及价格。
近年来,发行人燃煤采购模式有所变化。2012年上半年前,发行人下属电厂所需燃煤自行采购,公司主要对下属电厂的采购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公司下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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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煤量需求较小,议价能力不强,采购成本较高。2012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开始推行集中采购;采购主体为公司下属的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燃公司”),电燃公司对公司控股电厂电煤行使统一采购与调控管理。公司采取“统一计划、统一订货、统一调运、统一计算、统一管理”的燃煤采购管理模式,优化配置煤源结构。公司经由电燃公司推行“燃料管理5+1制度”,即以煤炭采购定价领导小组为中心,燃料采购中心、煤质监督中心、燃料化验室、燃料运输部及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相互制衡,规范燃料采购、接卸、采制化、监督、使用、煤场管理及效能监察等流程。此外,电燃公司的集中采购机制平抑电煤采购价格,还可与神华、中煤等大型供煤集团开展合作。总体看,公司集中化与集约化采购模式的推行有效的降低了燃料成本,提高了整体效益。电燃公司对煤矿采购电煤结算方式主要为“分票结算,当月结清”;电燃公司对集团内各电源公司电煤结算方式也即如此,电煤价格采取市场定价方式。
公司燃料采购主要渠道为合同煤和市场煤。主要采购渠道包括安徽省内淮南矿业集团公司、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国投新集能源股份公司
四大矿业集团的煤炭,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及河南、山西等省的市场煤炭;长江上游地区四川、重庆、云南等省的市场煤炭。2012年起,公司与神华集团、中煤集团等国内主要供煤集团开展合作,降低煤炭采购成本。2013年以来与神华集团、中煤集团的合作进一步加深。
从煤炭采购量上看,随着公司发电量的持续上升,以及公司基于煤炭市场行情调整煤炭库存,近年来公司煤炭采购量快速上升。2022-2024年,公司煤炭采购总量分别为2849万吨、3258万吨和3593万吨。
煤炭采购价格方面,2022-2024年,公司标煤采购均价分别为731.28元/吨、
654.69元/吨和568.09元/吨。未来,随着省内四大矿对区域煤炭市场垄断力的弱
化、安徽省物流运力建设的推进以及公司煤炭采购市场化力度的加强,公司采购成本的降低有望进一步得到稳固。公司采购的煤炭除自用外,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外销售一部分。
目前,公司煤炭主要供应商包括: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公司、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晋能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煤炭需求量大,已与上述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2024
82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年,公司对前五名煤炭供应商合计采购煤炭703072.40万元,占采购总量34.44%,集中度较高。
图表:近三年发行人煤炭采购和销售一览表指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煤炭采购总量(万吨)284932583593.83
其中:自用采购量(万吨)1975.7623522700.83
贸易采购量(万吨)873.24906893
长协煤采购占比(%)47.2948.3554.91
煤炭采购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量占比(%)31.4529.3934.44
采购均价(元/吨,不含税)731.28654.69568.09其中:长协煤采购均价600.66519.63477.49
煤炭销售量(万吨)873.24906893年均销售价格(元/吨)836.11799.37622.96
图表:2024年发行人前五大煤炭采购供应商情况表
序号供应商占比采购金额(万元)
1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16%186971.88
2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8.13%165906.50
3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6.48%132372.11
4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5.65%115388.28
5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2%102433.63
合计34.44%703072.40
为有效整合资源,发行人采购的煤炭除大部分自用外,也对外进行销售。若为水路销售煤炭,则为北港或二港平仓销售;若为铁运销售煤炭,则为到达站(港)交货,定价政策均参照当期市场行情定价。结算方式均为预付款结算,发行人收到销售预付款后,对外进行煤炭销售。
图表:2024年发行人主要对外售煤单位
序号客户占比销售金额(万元)
1江苏润江能源有限公司9.31%51816.59
2日照云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24%34703.14
3浙江山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88%32737.83
4浙江创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42%3015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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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占比销售金额(万元)
5内蒙古神东天隆中实煤炭销售有限公司5.41%30117.58
合计32.27%179530.88
(3)其他业务
*供热供热已逐步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在稳步运营合肥和临涣供热项目的基础上,铜陵、国安公司供热工程于2018年建成并投运;马鞍山公司供热改造项目已于2019年建成投产,池州皖能供热项目2021年收购投运,合肥皖能供热项目
2024年建成投运以及环保板块供热项目。
*运输近年来,公司运输板块快速发展,经过多年历练和市场洗礼,运输能力提升较快,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具备江海全程物流能力、年货运量超千万吨的大中型航运企业。
(4)环保及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加大环保投入,强力推进生态环保建设。继续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开展了废水雨污分流、梯级利用减量化治理、扬尘整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控等工作,大力推进环保技术改造;制定《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多项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环保治理长效机制。
目前,公司控股机组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报告期内,未受到环保处罚。
公司巩固安全基础,夯实安全生产,狠抓责任落实,安全责任体系持续完善。
年内制定发布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定期和动态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设备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强文明生产和班组建设,巩固安全生产基础。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总体平稳,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受到安全生产处罚。
(5)电力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电力生产具有一定垄断供应的属性,从发达国家经验看具有较高的集中度。
目前国内电力生产行业整体的集中度还保持在相应较低水平。在火电行业中,包括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电投集团在内的中央直属五大
84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电集团占全国总装机容量近一半,是中国火电行业的第一阵营。第二阵营则主要由部分中央企业及实力雄厚的地方发电集团构成,主要包括广东粤电集团、安徽省能源集团、北京能源集团、华润电力、神华集团等。第三阵营则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地方独立电厂。近几年,中国电力市场供求格局正逐步转变,电力企业发展的资源约束进一步加大,国家对电力项目核准难度越来越大,在国家对火电行业实行“上大压小”政策背景下,实力雄厚的发电企业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3月1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提出要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2015年10月12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将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电力等能源价格改革,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15年11月26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及《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包括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并组建相对独立电力交易机构、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建立优先购电制度、推进售电侧改革等核
心改革举措,有望推动发电侧和售电侧有效竞争,推动电网协调健康发展,提高电力市场的活力和效率,使得电力市场日趋公平便利,将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红利。
据安徽省能源局公布的相关数据,至2024年末,安徽全社会装机容量12404万千瓦(含皖电东送机组),其中火电6313万千瓦、风电899万千瓦,太阳能
4311万千瓦。2024年,全社会累计发电3847亿千瓦时,增长9.3%;其中水电73
亿千瓦时,增长7.4%,火电3168.4亿千瓦时,增长4.1%;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5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2024上半年,安徽全社会用电1673.7亿千瓦时,
增长13.3%,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22.6亿千瓦时,增长4.9%;第二产业用电量
1076.5亿千瓦时,增长12.1%;第三产业用电量302.7亿千瓦时,增长15.1%;城
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71.9亿千瓦时,增长17%。2024年1-9月,全省累计发电设备
85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平均利用小时数4095小时,比上年同期提高273小时。近年来,尽管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但安徽省电力需求仍保持了增长态势,机组利用小时数保持在较高水平。
发行人控股装机容量和发电量等指标位居前列。随着发行人新建电源项目的开工和投产,发行人在安徽电网内的领先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得益于我国强劲的经济韧性和长期向好的基本面,2024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上年增长5.8%,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3.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7%。
2024年,国家持续推进多领域绿色发展战略。多部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一步深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建设,细化绿色低碳全链条的各个环节,从生产到消费全方位促进绿色转型。在能源改革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优化电价改革机制,在健全市场化机制的同时,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从政策扶持到技术创新,全方位推动新能源产业迈向新高度;还针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工作,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快能源行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五)公司在建及拟建工程情况
1.在建工程
图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预计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合预算总2025年工程名称项目内容投产已投资法合规投资贷款自筹拟投资期性情况
1X1000MW超超 2025 合法合
钱营孜二期47.4037.929.4813.517.7临界燃煤机组年3月规新疆奇台光伏皖能奇台80万千2025合法合
20.001649.0011
项目瓦光伏项目年9月规
2025
宿州埇桥区褚 褚兰镇300MW风 14.86 合法合
年1218.573.7110.578兰风电项目电项目规月
2030
安徽绩溪家朋4*35万千瓦可逆合法合
年3月83.9867.1816.80.909.56抽水蓄能电站式水轮发电机组规底
2026
中利供热改造合法合
供热改造升级年122.890.352.541.39升级项目规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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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72.84136.3136.5335.3736.26
注: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预算总投资系发改委核准批复总投资规模,第三节总投资规模系可研报告数据测算规模,因此存在略微差异。
发行人上述重点在建项目不存在停建、缓建情况,项目合法合规。
2.拟建工程
图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拟建项目投资计划
单位:亿元预算总未来三年投资计划工程名称投资2025年2026年2027年滁州天长300MW风电项目(二期) 15.00 0.01 14.99 0
滁州乡风南谯大治风150MW风电项目 9.15 0.01 9.14 0
黄山祁门古溪50MW风电项目 2.50 0.01 2.49 0
滁州乡风南谯周冲风150MW风电项目 9.15 0.01 9.14 0
淮北储能电站项目二期4.000.503.500
滁州天长100MW风电场项目(一期) 5.00 0.01 4.99 0
淮北烈山区古宋100MW风电项目 5.00 0.10 4.90 0
滁州明光市白米山100MW风电项目 6.36 2.00 4.36 0
六安400MW风电项目 22.90 0.01 22.89 0
合计79.062.6676.410
注:公司在建工程部分自筹,部分自有资金,目前资金充裕。
八、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负面舆情,不存在被媒体质疑及其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的重大事项。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87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发行人2022-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2014年修订的部分会计准则编制。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19556号”和“天职业字[2024]1734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30Z12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2024年审计机构发生变更,原因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年限,根据《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规定,发行人2024年需变更审计机构。经公开招标及审慎决策,发行人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变更前后发行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变化。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发行人近三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2年度会计政策的变更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15号中与固定资产试运行销售相关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不再将试运行销
88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售相关的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上述试运行销售。联营企业山西潞光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皖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按照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进而对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第二大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第三大项“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上述事项调整对报表期初数无影响。
2、2023年度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
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2024年度会计政策的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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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表:发行人2022年合并范围表
单位:万元、%序级持股比享有表子公司名称企业类型实收资本号次例决权
1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31658.5551.0051.00
2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07400.0051.0051.00
3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66000.0051.0051.00
4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84900.0040.0052.50
5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60000.0051.0051.00
6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5000.0080.0080.00
7芜湖长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578.9551.0051.00
8铜陵皖能滨江港埠有限责任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207.7374.5674.56
9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71400.0050.0050.00
10安徽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0100.0055.0055.00
11皖能淮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0060.0060.00
12皖能铜陵售电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5000.0095.0095.00
13阜阳皖润电力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73840.0056.3656.36
14安徽皖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4080.0051.0051.00
15合肥皖恒综合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8000.0080.0080.00
16池州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4080.0051.0051.00
17新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98000.0053.0053.00
18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50000.00100.00100.00
19阳原聚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00.00100.00100.00
20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00100.00100.00
阜阳皖能颍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100.00
21342000
22黄山皖能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65.0065.00
23阜阳皖能颍泉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6000100.00100.00
24昌吉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49000100.00100.00
25庐江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100.00100.00
26马鞍山皖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100.00100.00
90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序级持股比享有表子公司名称企业类型实收资本号次例决权
27宿州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35000100.00100.00
28淮北浍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51.0051.00
安徽皖能七都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境内非金融子企业36.3636.36
2931100
司
30合肥裕恒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500100.00100.00
31长丰合皖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000100.00100.00
32安徽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100.00100.00
33淮北皖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2000100.00100.00
34安徽江南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500060.0060.00
35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3850100.00100.00
36合肥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5000100.00100.00
37宣城皖能国控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000051.0051.00
38氨邦科技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600051.0051.00
39皖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488270.0070.00
注1.2022年1月,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淮北皖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22年3月,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氨邦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00万元,公司
认缴注册资本306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1%,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2022年4月,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安徽江南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60%,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2022年6月,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皖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4882.00万元,
公司持股70%,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5.2022年6月,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宣城皖能国控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1%,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6.2022年6月,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以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对
皖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出资,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自注入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7.2022年8月,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8.2022年7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设立黄山皖能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9.2022年7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阜阳皖能颍东
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2000.00万元,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0.2022年8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阜阳皖能颍
泉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00万元,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1.2022年9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昌吉皖能新
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9000.00万元,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2.2022年10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庐江皖能新
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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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22年10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马鞍山皖能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4.2022年12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宿州盛风新
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5.2022年12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设立淮北浍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6.2022年12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安徽皖能七
都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0.00万元,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7.2022年5月,公司子公司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裕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00万元,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8.2022年12月,公司子公司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长丰合皖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9.2022年1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皖能综
合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表:发行人2023年合并范围表
单位:万元、%序级持股比享有表子公司名称企业类型实收资本号次例决权
1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31658.5551.0051.00
2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07400.0051.0051.00
3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66000.0051.0051.00
4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84900.0040.0052.50
5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60000.0051.0051.00
6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5000.0080.0080.00
7芜湖长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578.9551.0051.00
8铜陵皖能滨江港埠有限责任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207.7374.5674.56
9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71400.0050.0050.00
10安徽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0100.0055.0055.00
11皖能淮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0060.0060.00
12皖能铜陵售电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5000.0095.0095.00
13阜阳皖润电力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73840.0056.3656.36
14安徽皖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4080.0051.0051.00
15合肥皖恒综合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8000.0080.0080.00
16池州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4080.0051.0051.00
17新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98000.0053.0053.00
18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50000.00100.00100.00
19阳原聚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00.00100.00100.00
20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00100.00100.00
21阜阳皖能颍东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42000100.00100.00
92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序级持股比享有表子公司名称企业类型实收资本号次例决权
22黄山皖能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65.0065.00
23阜阳皖能颍泉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6000100.00100.00
24昌吉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49000100.00100.00
25庐江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100.00100.00
26马鞍山皖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100.00100.00
27宿州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35000100.00100.00
28淮北浍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51.0051.00
29安徽皖能七都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10036.3636.36
30合肥裕恒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500100.00100.00
31长丰合皖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000100.00100.00
32安徽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100.00100.00
33淮北皖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2000100.00100.00
34安徽江南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500060.0060.00
35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3850100.00100.00
36合肥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5000100.00100.00
37宣城皖能国控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000051.0051.00
38氨邦科技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600051.0051.00
39皖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488270.0070.00
40肥西合皖新能源有限公司*1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320060.0060.00
41铜陵市皖能悦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2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400060.0060.00
42宿州皖恒新能源有限公司*3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9600046.0046.00
43明光皖能白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200040.0040.00
44陆丰市富炜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0100.00100.00
注*1.公司持有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40.00%股权,公司母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兴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12.50%股权,2003年兴安控股有限公司将其在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公司拥有对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52.50%的表决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注*2.2023年6月,公司子公司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设立肥西合皖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00.00万元,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注*3.2023年5月,公司子公司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设立铜陵市皖能悦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0万元,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注*4.2023年3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设立宿州皖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6000.00万元,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注*5.2023年3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设立明光皖能白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表:发行人2024年合并范围表
9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序级持股比享有表子公司名称企业类型实收资本号次例决权
1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31658.555151
2合肥裕恒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500.00100100
3肥西合皖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3200.006060
4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07400.005151
5铜陵市皖能悦江综合能源有限公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4000.006060
司
6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66000.005151
7马鞍山皖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0100100
8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84900.004052.5
9皖能淮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006060
10安徽皖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8000.005151
11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5000.008080
12芜湖长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005151
13铜陵皖能滨江港埠有限责任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207.7374.5674.56
14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60000.005151
15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57200.005050
16安徽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0100.005555
17合肥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5000.00100100
18皖能铜陵售电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5000.009595
19合肥皖恒综合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008080
20池州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8000.005151
21阜阳皖润电力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79500.0056.3656.36
22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0.00100100
23昌吉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49000.00100100
24阜阳皖能颍东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42000.00100100
25淮北皖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2000.00100100
26阜阳皖能颖泉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6000.00100100
27陆丰市富炜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450.00100100
28陆丰市富炜城新能源有限公司4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400.00100100
29阳原聚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00100100
30庐江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100100
31黄山皖能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006565
32天长皖能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3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2000.005555
33滁州皖能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1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0000.005151
34泗县皖能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4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3500.005151
35淮北浍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005151
36祁门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5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8000.00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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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级持股比享有表子公司名称企业类型实收资本号次例决权
37宿州皖恒新能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96000.004646
38明光皖能白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2000.004040
司
39安徽皖能七都生态科技发展有限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100.0036.3636.36
公司
40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49000.00100100
41新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98000.005353
42皖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4882.007070
43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3850.00100100
司
44氨邦科技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6000.005151
45宣城皖能国控新能源投资有限公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30000.005151
司
46安徽江南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5000.006060
47安徽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0000.00100100
48安徽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10000.005151
49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36744.00100100
50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1597.00100100
51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3734.00100100
52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6253.74100100
53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5355.00100100
54合肥长丰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4600.00100100
55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6500.00100100
56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7050.00100100
57宣城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3100.00100100
58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7811.40100100
59利辛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7551.54100100
60广德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9914.50100100
61合肥龙泉山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55215.00100100
司
62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6874.82100100
63池州皖能环保有机资源有限公司3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700.008080
64绩溪皖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22境内非金融子企业168000.007171
注*1:2024年3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与滁州乡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滁州皖能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认缴10200.00万元,持股比例51.00%,自设立之日起将滁州乡风新能源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注*2:2024年3月,公司与长三角(宣城)抽蓄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绩溪县龙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绩溪皖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8000.00万元人民币,
95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认缴119280.00万元,持股比例71.00%,自设立之日起将绩溪皖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注*3:2024年5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皖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天长皖能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认缴6600.00万元,持股比例55.00%,
自设立之日起将天长皖能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注*4:2024年11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古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泗县皖能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500.00万元人民币,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认缴6885.00万元,持股比例51.00%,自设立之日起将泗县皖能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注*5:2024年11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祁门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认缴4080.00万元,持股比例51.00%,自设立之日起将祁门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2025年1-9月/9月末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70158.74247749.36199772.37236917.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385.9813446.9113523.89329.50
应收账款376137.80406725.43350539.40337817.82
预付款项100914.8555345.3462912.0257577.86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16251.8815660.9416825.8526004.12
应收股利9616.489616.489616.489664.75
存货65956.5899908.5469659.9476305.06
其他流动资产112634.13106540.3089215.3759462.36
流动资产合计945439.97945376.82802448.82794414.3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57024.80440108.37339678.27319212.06
长期股权投资1446751.231402866.431318814.311122943.41
投资性房地产1246.62550.96758.7510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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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3253889.453010708.032479968.242020720.57
在建工程250691.16380113.46577380.92702982.0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934.30-178.61-1427.81
使用权资产11563.9012081.4112575.8112306.60
无形资产348584.61359559.63357059.72364524.56
开发支出----
商誉53644.5653644.5653644.5653644.56
长期待摊费用1012.861269.891391.931660.18
递延所得税资产38528.3048532.8060450.9958714.17
其他非流动资产11625.845339.2154464.16119727.13
非流动资产合计5874563.315714774.745256187.634777503.45
资产总计6820003.286660151.566058636.455571917.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0311.68289173.4680698.4083372.51
应付票据130433.9134458.67183213.58287746.21
应付账款270501.58256670.37262937.11328837.80
预收款项5.4039.6910.40-
合同负债9461.0510599.0514566.7816771.12
应付职工薪酬22097.128476.058461.006271.67
应交税费30488.6122811.4921134.5614407.6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493.2614593.26847.14839.09
其他应付款127296.77125354.49108754.76165541.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35578.48684020.86714064.87279597.43
其他流动负债140478.1681637.95104783.902228.71
其他金融类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536652.771513242.091498625.361184774.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253935.782385739.902413353.882066038.02
应付债券380000.00310000.00-161331.70
租赁负债4049.573935.294111.583364.09
预计负债12081.5610440.735392.865118.67
长期应付款---1065.24
专项应付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73019.1167921.8257400.3453912.68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36709.5938280.7541580.1447743.05
非流动负债合计2759795.602816318.502521838.792338573.46
负债合计4296448.374329560.594020464.153523347.7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226686.33226686.33226686.33226686.33
资本公积378191.78378191.78378191.78550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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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综合收益176473.07163785.75125963.17110231.68
专项储备10567.855848.262616.06781.87
盈余公积金167627.43167627.43151957.85140067.9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758376.58640093.47499502.52403648.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82233.021384917.721431423.09
合计1717923.04
少数股东权益805631.87748357.95653254.58617146.95
所有者权益合计2523554.912330590.972038172.302048570.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820003.286660151.566058636.455571917.81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一、营业总收入2177267.153009387.112786676.712573979.51
其中:营业收入2177267.153009387.112786676.712573979.51
二、营业总成本1938319.472787318.932730138.072639142.79
其中:营业成本1814342.602646655.302595197.582511147.8
营业税金及附加19422.4317439.5114628.4811788.5
销售费用1411.551960.922443.521278.74
管理费用13388.0318648.6916998.6213204.73
财务费用60799.0084397.8881203.2675791.33
研发费用28955.8718216.6319666.6025931.70
资产减值损失--12043.45-12224.98-4003.38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221.48
投资净收益84746.96134774.11135837.3486885.5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72823.09122152.18119023.1675447.36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3221.85-142.43-806.25-1018.56
资产处置收益16.02-577.35922.71-489.24
其他收益5873.657861.419059.5211721.12
营业利润332806.16351940.46189326.9827710.70
加:营业外收入2085.106050.142384.70988.32
减:营业外支出1981.2513409.108770.57537.6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利润总额332910.01344581.50182941.1128161.40
减:所得税47577.3545222.958053.42-4624.46
净利润285332.66299358.55174887.6932785.86
持续经营净利润285332.66299358.55174887.6932785.86
减:少数股东损益94736.6293000.3431936.72-1713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596.04206358.21142950.9749919.06
加:其他综合收益12687.3237822.5715731.49-32167.05
综合收益总额298019.98337181.13190619.18618.8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94736.6293000.3431936.72-17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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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203283.37244180.79158682.4617752.01总额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623909.403267436.993066762.932762056.72
收到的税费返还9085.7213408.3318100.2071754.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4112.7726871.0429754.8437918.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87107.893307716.373114617.962871729.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38698.092601345.532659951.382283579.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3320.90160804.22158417.68121156.44
支付的各项税费106708.73120378.4084247.6550150.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1122.9349465.1742429.0454399.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49850.652931993.312945045.762509286.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7257.24375723.06169572.20362443.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84.603600.0026090.5626235.2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1985.1086098.5144385.6241497.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81.541494.571897.211792.34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8-39600.0015353.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754.0391193.07111973.3984878.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237549.95559704.33654474.73563731.64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53654.0085376.51132230.9927570.5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14337.72---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9.52-2800.001484.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5621.19645080.84789505.72592786.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2867.16-553887.76-677532.33-507908.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333.9645272.1238833.3743407.7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3333.9645272.1238833.3719007.78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15133.761744612.121647847.511292677.7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484.6445000.0081000.00382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32952.361834884.251767680.881374285.5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55574.701380493.76875742.85973860.3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201745.29177256.09134035.69123271.36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55278.3533337.5327218.949684.65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7141.0450377.21288123.1474348.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34461.031608127.071297901.681171479.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1508.67226757.18469779.20202805.83
99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881.4148592.47-38180.9357341.2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5102.77196510.29234691.22177349.9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7984.18245102.77196510.29234691.22
表: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6691.3817155.587484.4011358.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20.00---
预付账款1222.9390.852754.618787.76
其他应收款141224.06187129.3360554.7848400.88
应收股利9616.4825516.489616.489664.75
存货12777.9711685.521491.853924.46
其他流动资产1714.801501.853198.39586.30
流动资产合计183651.14217563.1375484.0373058.2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57024.80440108.37339678.27319212.06
长期股权投资2348891.772287025.502137266.921735559.42
投资性房地产365.84374.62386.33398.03
固定资产43331.1544772.173455.633591.75
在建工程--38226.6331676.85
无形资产12.3817.8627.92-
长期待摊费用89.81118.67157.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200.14-
非流动资产合计2849715.742772417.192519399.012090438.12
资产总计3033366.892989980.332594883.032163496.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8414.1951529.17--
应付票据--11727.8325422.80
应付账款544.251448.522527.890.02
合同负债13487.9511461.064047.0516962.39
应付职工薪酬2458.942536.692477.382393.66
应交税费436.50209.64221.56341.26
其他应付款2089.843028.953304.7712559.9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493.26493.26493.26493.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8163.51300703.95295779.83111338.66
其他流动负债142272.2571646.89101409.592205.11
流动负债合计497867.42442564.87421495.89171223.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93779.58642119.23735119.135029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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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债券380000.00310000.00-161331.70
递延所得税负债57348.8353119.7240512.2035395.64
非流动负债合计931128.411005238.94775631.33699657.54
负债合计1428995.831447803.821197127.22870881.3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26686.33226686.33226686.33226686.33
资本公积347442.31347442.31347442.31366051.56
其它综合收益176473.07163785.75125963.17110231.68
盈余公积金163450.62163450.62147781.04135891.10
未分配利润690318.73640811.50549882.96453754.40
所有者权益合计1604371.061542176.511397755.811292615.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033366.892989980.332594883.032163496.42
表: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65233.17312592.83267000.47393322.83
营业成本162776.84308238.75262818.65387971.97
营业税金及附加542.50820.34908.74641.72
管理费用4351.197049.615402.904300.00
财务费用19937.3130084.8328324.5124330.32
加:其他收益26.677.032.777.97
信用减值损失-50.66-103.50-79.39-150.62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221.48
投资净收益144192.68190397.92149430.3996013.1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72251.25122234.96119004.6575450.09业的投资收益
营业利润121794.03156700.76118899.4571727.83
加:营业外收入26.150.04-13.65
减:营业外支出-5.00-1.38
利润总额121820.17156695.80118899.4571740.10
减:所得税----222.86
净利润121820.17156695.80118899.4571962.96
持续经营净利润121820.17156695.80118899.4571962.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820.17156695.80118899.4571962.96
加:其他综合收益12687.3237822.5715731.49-32167.05
综合收益总额134507.49194518.37134630.9439795.9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134507.49194518.37134630.9439795.92总额
表: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91152.51368048.12297007.35463430.70
收到的税费返还---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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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72.02441.12432.31556.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2524.53368489.24297439.66466498.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0697.81370070.65283514.09443934.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33.464629.943299.842845.81
支付的各项税费1125.761373.191671.271973.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711.271821.5110983.475959.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068.30377895.28299468.68454713.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56.23-9406.04-2029.0211784.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800.0026090.5626235.2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65546.46125739.5459336.3857507.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14.16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3859.5968461.23155935.001548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9406.05197000.77241361.94238556.5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819.742821.988630.531958.63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67320.04151000.20356519.4079802.1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1000.00177000.00169300.0043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9139.78330822.18534449.92124860.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266.27-133821.41-293087.98113695.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8300.00783585.00636224.45306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8300.00783585.00716224.45306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37842.73549381.53304953.1536566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94568.3881304.8540028.7927776.02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5.59-80000.0030033.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2486.69630686.37424981.94423477.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186.69152898.63291242.51-117477.89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535.819671.17-3874.498002.6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155.587484.4011358.893356.2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691.3817155.587484.4011358.89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表: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2025年1-9月2024年末/20242023年末/20232022年末/2022
项目/2025年9月末年度年度年度
总资产(亿元)682.00666.02605.86557.19
总负债(亿元)429.64432.96402.05352.33
全部债务(亿元)357.03370.34339.13287.81所有者权益(亿252.36233.06203.82204.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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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9月2024年末/20242023年末/20232022年末/2022
项目/2025年9月末年度年度年度营业总收入(亿217.73300.94278.67257.40元)
利润总额(亿元)33.2934.4618.292.82
净利润(亿元)28.5329.9417.493.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8.3729.5515.232.86
后净利润(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19.0620.6414.304.99元)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63.7337.5716.9636.24
流量净额(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21.29-55.39-67.75-50.79
流量净额(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40.1522.6846.9820.28
流量净额(亿元)
流动比率0.620.620.540.67
速动比率0.570.560.490.61
资产负债率(%)63.0065.0166.3663.23债务资本比率
%58.5961.3862.4658.42()
营业毛利率(%)16.6712.056.870.90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5.866.774.581.8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6413.0710.383.39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加权平均净资产11.0012.969.313.20
收益率(%)
EBITDA(亿元) - 45.32 44.16 20.53
EBITDA 全部债务
%-12.2413.027.13比()
EBITDA利息倍数 - 5.26 5.29 3.52
应收账款周转率5.567.958.1012.12
存货周转率21.8831.2236.6331.71
注:(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
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
露》(2010年修订)计算;
(8)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100%;
(10)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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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9月2024年末/20242023年末/20232022年末/2022
项目/2025年9月末年度年度年度资本化利息);
(1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1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13)面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除上述项目外,还应在表格中披露以下指标: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表: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70158.743.96%247749.363.72%199772.373.30%236917.654.25%
应收票据3385.980.05%13446.910.20%13523.890.22%329.50.01%
应收账款376137.805.52%406725.436.11%350539.405.79%337817.826.06%
预付款项100914.851.48%55345.340.83%62912.021.04%57577.861.03%
其他应收款16251.880.24%15660.940.24%16825.850.28%26004.120.47%
应收股利9616.480.14%9616.480.14%9616.480.16%9664.750.17%
存货65956.580.97%99908.541.50%69659.941.15%76305.061.37%
其他流动资产112634.131.65%106540.301.60%89215.371.47%59462.361.07%
流动资产合计945439.9713.86%945376.8214.19%802448.8213.24%794414.3614.26%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57024.806.70%440108.376.61%339678.275.61%319212.065.73%
长期股权投资1446751.2321.21%1402866.4321.06%1318814.3121.77%1122943.4120.15%
投资性房地产1246.620.02%550.960.01%758.750.01%1068.180.02%
固定资产3253889.4547.71%3010708.0345.20%2479968.2440.93%2020720.5736.29%
在建工程250691.163.68%380113.465.71%577380.929.53%702982.0312.62%
固定资产清理--934.300.01%-178.610.00%-1427.81-0.01%
使用权资产11563.900.17%12081.410.18%12575.810.21%12306.600.22%
无形资产348584.615.11%359559.635.40%357059.725.89%364524.566.54%
商誉53644.560.79%53644.560.81%53644.560.89%53644.560.96%
长期待摊费用1012.860.01%1269.890.02%1391.930.02%1660.18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38528.300.56%48532.800.73%60450.991.00%58714.171.05%
其他非流动资产11625.840.17%5339.210.08%54464.160.90%119727.132.15%
非流动资产合计5874563.3186.14%5714774.7485.81%5256187.6386.76%4777503.458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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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6820003.28100.00%6660151.56100.00%6058636.45100.00%5571917.81100.00%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总资产分别为5571917.81万元、6058636.45万元、
6660151.56万元和6820003.28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5.74%、86.76%、85.81%和86.14%,是总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1.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等。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794414.36万元、802448.82万元、945376.82万元和945439.9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26%、13.24%、14.19%和
13.86%。
(1)货币资金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36917.65万元、199772.37万元、
247749.36万元和270158.7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82%、24.90%、
26.21%和28.57%。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减少37145.28万元,降幅15.68%。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增加47976.99万元,涨幅24.02%,
主要系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表:2022-2024年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数额占比数额占比数额占比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235332.0899.33%199658.7999.94%245350.1699.94%
其他货币资金1585.570.67%113.580.06%2399.200.06%
合计236917.65100.00%199772.37100.00%247749.36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金归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9月末
期末货币资金236917.65199772.37247749.36270158.74
期末存放财务公司211673.81176521.06235882.18248934.46
资金归集率89.34%88.36%95.21%92.14%
(2)应收账款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费。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37817.82万元、350539.4万元、406725.43万元和376137.80万元,占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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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2.52%、43.68%、43.02%和39.78%。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12721.58万元,涨幅3.77%。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56186.03万元,涨幅16.03%。截至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电费和电费补贴金额为356393.52万元,占比87.63%,其中应收电费占比64.08%,电费补贴占比22.58%。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账龄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349064.42306579.45
1至2年30244.4531431.09
2至3年22494.8513550.87
3至4年8816.872249.21
4至5年590.80-
5年以上36.0736.07
小计411247.46353846.69
减:坏账准备4522.033307.29
合计406725.43350539.40
发行人坏账计提标准如下:
A.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组合名称组合内容
关联方组合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其他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低风险组合应收电、热、煤、运输、粉煤灰等新能源补贴组合发电补贴应收款项其他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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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应收款项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标准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备的计提方法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表: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期末余额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整体周转效率较高,反映出较强的资产流动性和回款能力。应收账款主要构成为电费,客户集中于电网公司等央国企。该类客户信用资质优良,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款项回收情况良好,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相对较低,故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占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回款计划应收账款期应收账款坏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合末余额账准备余额计数的比例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末余额中剩余100137.09万元垃圾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299867.5872.923061.51发电补贴电费未收回,争取2027年前陆续收回。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单位应收账款余额262483.54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末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51594.5812.55-余额中剩余13110万元容量电费未收回,与安徽、浙江、江苏三省发改委积极沟通协调中,
107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占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回款计划应收账款期应收账款坏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合末余额账准备余额计数的比例预计2026年收回。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单位应收账款余额
45516.4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收回,预浙江山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005.201.22-计年底前收回。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剩余4790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4931.361.20174.72万元国补款未收回,继续与冀北国网沟通协调,预计2027年前收回。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剩余浙江创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677.481.14-1227.48万元未收回,预计2025年12月回款。
合计366076.2089.033236.23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期末余额
国网安徽省电力299867.58245521.8526186.5521119.807039.38有限公司
国网新疆电力有51594.5851594.58---限公司
浙江山鹰供应链5005.205005.20---管理有限公司
国网冀北电力有4931.36-1599.111298.232034.02限公司
浙江创锴供应链4677.484677.48---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366076.20306799.1027785.6622418.039073.40
(3)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发电公司项目前期费用等构成。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6004.12万元、16825.85万元、15660.94万元和16251.8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7%、2.10%、1.66%和1.72%。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22年末减少9178.27万元,降幅35.30%,主要为发电公司项目资金已到账所致。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1164.91万元,降幅
6.92%。
表: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欠款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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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金额用途占比
钱营孜二期项目建设8178.07二期费用37.11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二期项目部4960.38二期费用22.51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资金监管中心2967.23内部结算中心存款13.47应收代垫原部属机
马鞍山发电厂部属机组1731.457.86组生产资金
合肥电厂#2机部属机组900.8部属机组4.09
合计18737.9485.04
表: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欠款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金额用途占比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917.21往来款11.19
马鞍山发电厂部属机组1731.45部属机组10.11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1484.60往来款8.67
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1200.00保证金7.00
合肥电厂#2机部属机组900.80部属机组5.26
合计7234.0542.23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欠款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金额用途占比
马鞍山发电厂部属机组1731.45部署机组11.62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1024.28其他6.88计院有限公司
合肥电厂#2机部属机组900.80部署机组6.05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684.60其他4.60华电(湖南)燃料有限公司350.00保证金2.35
合计4691.1331.50
(4)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燃煤和备品备件等。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存货分别为76305.06万元、69659.94万元、99908.54万元和65956.58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9.61%、8.68%、10.57%和6.98%。2023年末公司存货较2022年末减少6645.12万元,降幅8.71%。2024年末公司存货较2023年末增加30248.60万元,
涨幅43.42%,主要系燃料储备大幅增加所致。
表:发行人近三年末存货构成分析表
单位:万元、%
2022.12.312023.12.312024.12.31
项目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4396.035.763665.825.263130.083.07
燃料67540.9688.5161646.6188.591927.1891.13
备品备件4368.075.724347.516.244851.285.80
109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合计76305.06100.0069659.94100.0099908.54100.00
(5)其他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59462.36万元、89215.37万元、
106540.30万元和112634.13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9%、11.12%、
11.27%和11.91%。2023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2年增长29753.01万元,增幅
50.04%,主要系增值税留抵增加所致。202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
加17324.93万元,涨幅19.42%。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777503.45万元、5256187.63万元、5714774.74万元和5874563.31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5.74%、
86.76%、85.81%和86.14%。
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合计为5714774.74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
458587.11万元,涨幅8.72%。
(1)长期股权投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持有的合营企业股权和联营企业股权。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122943.41万元、
1318814.31万元、1402866.43万元和1446751.2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23.5%、25.09%、24.55%和24.63%。2023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2022年末增加195870.90万元,涨幅17.44%。2024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末增加
84052.12万元,涨幅6.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表:2023-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核算方法2023.12.312024.12.31
广德经济开发区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权益法2530.042577.31
广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权益法4118.154257.08
六安市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权益法987.07991.85
明光皖垦白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权益法800.00800.00
淮北浍能智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权益法255.00247.38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权益法1965.521966.47
安徽智碳能源有限公司权益法1034.27770.74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权益法59816.4662556.76
110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安徽省响洪甸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法7881.757750.11
华东琅琊山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法32484.0432387.49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法11005.6410557.49
安徽响水涧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权益法3529.603587.77
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权益法116706.11135172.78
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权益法38115.4341215.46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权益法18600.2824686.84
国电优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权益法7875.188385.60
国电皖能太湖风电有限公司权益法5495.495798.18
国电皖能望江风电有限公司权益法6705.117335.99
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法851787.78870759.12
国电皖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权益法13330.578195.56
安徽桐城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权益法8241.0011961.00
山西潞光发电有限公司权益法48865.0252567.70
聚变新能(安徽)有限公司权益法50000.00-
安徽石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权益法6000.0010000.00
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权益法5000.0018200.00
安徽宁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权益法5936.0010217.00
江苏省国信集团(宁国)抽水蓄能发
权益法9748.8019497.60电有限公司
新疆天江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法-8633.80
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法-9100.00
中煤新集六安能源有限公司权益法-19800.00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
权益法-12889.36发有限公司
合计1318814.311402866.43
(2)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020720.57万元、2479968.24万元、3010708.03万元和
3253889.45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33%、47.18%、52.68%和55.39%。2023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459247.67万元,涨幅22.73%,
主要系房屋建筑物和通用设备账面价值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530739.79万元,涨幅21.40%,主要系房屋建筑物和专用设备账面价值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表:2022-2024年末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2022.12.312023.12.312024.12.31
项目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111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811948.5327318.61435.01483194.81133761.376152.03170.82754439.01353433.411335.72703.75939393.6房屋建筑物22895861528
2228468.1174167.
专用设备07081788.28
1052512.2992084.1331722.10485.271649876.3469618.1458425.8444.762002748.67537254405509
98759.4873552.69025206.79117112.0通用设备878944.60210.1337957.3598997.4172149.35121.8226726.24
运输设备7019.775456.082.31561.397255.815333.1314.461908.227681.154853.748.982818.42
其他设备及51846.8024797.7193.326955.7971083.9034848.59269.6335965.6973469.6035173.58208.7238087.31工器具
3198042.1605292.3318.891587990.4321298.1827001.14150.312480146.5003199.1981937.3009773.合计611863281285719311488.0473
(3)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702982.03万元、577380.92万元、380113.46万元和250691.16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71%、10.98%、6.65%和4.27%。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2年末
减少125601.11万元,降幅17.87%。2024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减少197267.46万元,降幅34.17%,主要系在建项目竣工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明细表
单位:万元期末余额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钱营孜二期扩建项目337285.50-337285.50
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9019.89-9019.89
潞安准东电厂(2×660MW)工程项目 7551.04 - 7551.04
皖能合肥 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项目 4477.58 - 4477.58
皖能埇桥区褚兰风电场项目3939.52-3939.52
供热改造工程3072.23-3072.23
6号机组深度调峰研究与应用项目2586.57-2586.57
二期2×660MW超超临界机组项目 1787.80 - 1787.80
机组供热技术改造研究项目1505.24-1505.24
泾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旧项目)1429.341429.34-
掺氨燃烧发电科技项目1132.61-1132.61
安庆三期项目1121.38-1121.38
枞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017.531017.53-
绿氢绿氨研究厂区南侧边坡建设光伏电站(DK) 949.10 - 949.10
皖能明光市白米山风电场100MW项目 608.69 - 608.69
泾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项目)440.90-440.90
循环水排污水软化处理系统改造项目332.00-332.00
5号、6号(2*630MW)机组液氨改尿素项目 17.47 - 17.47
其他4285.94-4285.94
合计382560.332446.87380113.46
112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4)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款及预付购房款,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19727.13万元、54464.16万元、5339.21万元和
11625.84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1%、1.04%、0.09%和0.20%。
2023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65262.97万元,降幅54.51%,主
要系预付工程款大幅减少导致。2024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
49124.95万元,降幅90.20%,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款减少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表: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2025/6/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0311.683.96%289173.466.68%80698.402.01%83372.512.37%
应付票据130433.913.04%34458.670.80%183213.584.56%287746.218.17%
应付账款270501.586.30%256670.375.93%262937.116.54%328837.89.33%
预收款项5.400.00%39.690.00%10.400.00%--
合同负债9461.050.22%10599.050.24%14566.780.36%16771.120.48%
应付职工薪酬22097.120.51%8476.050.20%8461.000.21%6271.670.18%
应交税费30488.610.71%22811.490.53%21134.560.53%14407.610.41%
应付股利493.260.01%14593.260.34%847.140.02%839.090.02%
其他应付款127296.772.96%125354.492.90%108754.762.71%165541.264.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35578.4814.79%684020.8615.80%714064.8717.76%279597.437.94%
其他流动负债140478.163.27%81637.951.89%104783.902.61%2228.710.06%
流动负债合计1536652.7735.77%1513242.0934.95%1498625.3637.27%1184774.3133.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253935.7852.46%2385739.9055.10%2413353.8860.03%2066038.0258.64%
应付债券380000.008.84%310000.007.16%--161331.704.58%
租赁负债4049.570.09%3935.290.09%4111.580.10%3364.090.10%
预计负债12081.560.28%10440.730.24%5392.860.13%5118.670.15%
长期应付款------1065.240.03%
递延所得税负债73019.111.70%67921.821.57%57400.341.43%53912.681.53%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36709.590.85%38280.750.88%41580.141.03%47743.051.36%
非流动负债合计2759795.6064.23%2816318.5065.05%2521838.7962.73%2338573.4666.37%
11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负债合计4296448.37100.00%4329560.59100.00%4020464.15100.00%3523347.77100.00%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总负债分别为3523347.77万元、4020464.15万元、
4329560.59万元和4296448.3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为分别为
33.63%、37.27%、34.95%和35.77%,流动负债占比逐步降低,非流动负债占比逐步提升。
1.流动负债分析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184774.31万元、1498625.36万元、1513242.09万元和1536652.77万元。
(1)短期借款
公司短期借款为银行借款。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83372.51万元、80698.40万元、289173.46万元和170311.6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04%、5.38%、19.11%和11.08%。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减少
2674.11万元,降幅3.21%。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208475.06万元,涨幅258.34%,主要系借款增加所致。
表:2022-2024年末短期借款分类明细表
单位:万元借款类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
信用借款83372.5169547.13285982.96
未终止确认商业承兑汇票011151.273190.50保证借款000抵押借款000质押借款000
合计83372.5180698.4289173.46
(2)应付票据
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287746.21万元、183213.58万元、34458.67万元和130433.91万元,在流动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24.29%、12.23%、2.28%和8.49%。2023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22年末减少104532.63万元,降幅36.33%,主要系信用证到期所致。2024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减少148754.91万元,降幅81.19%,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应付账款
114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工程设备款、燃料材料款等。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328837.8万元、262937.11万元、256670.37万元和
270501.5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7.76%、17.55%、16.96%和17.60%。
2023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22年末减少65900.69万元,减幅20.04%,主要系公
司应付设备款大幅减少所致,2024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减少6266.74万元,降幅2.38%。
表:截至2024年末应付账款的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余额比例
工程设备款141644.4755.19%
燃料材料款79528.8830.98%
脱硫运行费1414.820.55%
运输费00.00%
转发电电费00.00%
其他34082.1913.28%
合计256670.37100%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所欠单位明细表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金额用途占比是否关联方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2349.84工程款尚未支付41.23%否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1116工程款尚未支付37.12%否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6485.61工程款尚未支付21.65%否
合计29951.45
备注:以上均为账龄超过一年的主要应付账款,一年内的应付账款均为正常生产经营产生。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由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279597.43万元、714064.87万元、684020.86万元和635578.48万元,占流动负债
的比例分别为23.60%、47.65%、45.20%和41.36%。2023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434467.44万元,增幅为155.39%,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
30044.01万元,降幅4.21%。
2.非流动负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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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338573.46万元、
2521838.79万元、2816318.50万元和2759795.6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66.37%、62.73%、65.05%和64.23%。2023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183265.33万元,增幅为7.84%。2024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
294479.71万元,涨幅11.68%。
(1)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2066038.02万元、2413353.88万元、
2385739.90万元和2253935.78万元,在非流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88.35%、
95.70%、84.71%和81.67%。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347315.86万元,增幅为
16.81%,主要系信用借款和保证借款大幅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
2023年末减少27613.98万元,降幅1.14%。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类明细表
单位:万元借款类别2024年末账面余额
信用借款2674021.08
保证借款355054.12
质押借款34610.00
借款利息2518.91
小计3066204.1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680464.20
合计2385739.90
(2)应付债券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债券分别为161331.70万元、0.00万元、
310000.00万元和380000.00万元,在非流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6.90%、
0.00%、11.01%和13.77%。2023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2022年末减少161331.70万元,降幅为100%,主要系债券到期偿还所致。2024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2023年末增加310000万元,主要系发行新的债券所致。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明细表
单位:万元债券名称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21皖能股MTN001 2021/10/8 3+2年 80000.00 80617.82 -
21皖能股MTN002 2021/9/22 3年 80000.00 8071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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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名称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24皖能股MTN001 2024/5/21 5年 110000.00 - 111639.81
24皖能股MTN002 2024/7/5 5年 50000.00 - 50540.70
24皖能股MTN003 2024/9/19 5年 90000.00 - 90571.44
24皖能股MTN004 2024/10/8 3年 60000.00 - 60334.27
合计---161331.70313086.22
(三)现金流量分析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87107.893307716.373114617.962871729.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49850.652931993.312945045.762509286.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7257.24375723.06169572.2362443.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754.0391193.07111973.3984878.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5621.19645080.84789505.72592786.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2867.16-553887.76-677532.33-507908.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32952.361834884.251767680.881374285.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34461.031608127.071297901.681171479.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1508.67226757.18469779.20202805.8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881.4148592.47-38180.9357341.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5102.77196510.29234691.22177349.9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7984.18245102.77196510.29234691.2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2871729.83万元、3114617.96
万元、3307716.37万元和2687107.89万元;2023年较2022年增加242888.13万元,增幅为8.46%,2024年较2023年增加6.20%。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509286.22万元、2945045.76
万元、2931993.31万元和2049850.6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变化趋势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趋势保持一致。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2443.61万元、
169572.2万元、375723.06万元和637257.24万元。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较2022年末减少192871.41万元,减幅为53.21%。主要系燃料涨价,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幅度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幅度,和购买碳排放权、支付质保金和押金等导致的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
117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年增加所致。202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增加206150.86万元,增幅为121.57%,主要系发电量增加,电力销售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是由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构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84878.65万元、111973.39万元、
91193.07万元和92754.03万元。2023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2022年度增加
27094.74万元,增幅为31.92%,主要系上期出售华安证券可转债、国元证券股
票收到现金所致。2024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2023度减少20780.32万元,降幅为18.56%。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592786.81万元、789505.72万元、
645080.84万元和305621.19万元。2023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2022年度增加
196718.91万元,增幅为33.19%,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以及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2024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2023年度减少144424.88万元,降幅为18.29%。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07908.16万元、-
677532.33万元、-553887.76万元和-212867.16万元。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3.40%,主要系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2.70亿元,增长31.9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19.67亿元,增加33.19%,综合影响的结果。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8.25%。
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投资支付的
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对应资产预计收益实期现金流量表主要投入项目金额负债表主现方式及回间科目要科目收周期
潞安准东电厂工程项目9.50
淮北皖能储能电站一期2.82
购建固定资 F 项目建成后合肥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 4.97 在建工
202产、无形资通过经营获电工程项目程、固定
2产和其他长得收入,预年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资产、无
期资产支付4.64计回收周期化坑口电厂一期工程形资产
的现金为25-35年阜阳华润二期电厂工程16.04
其他8.53
118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对应资产预计收益实期现金流量表主要投入项目金额负债表主现方式及回间科目要科目收周期
总计46.50--
长期股权收取分红,投资支付的股权投资及其他2.76投资长期持有现金
总计2.76--
钱营孜发电二期项目14.06
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15.74化坑口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建成后
购建固定资 在建工皖能合肥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 通过经营获
产、无形资10.66程、固定环发电工程项目得收入,预产和其他长资产、无
潞安准东电厂工程项目9.12计回收周期
202期资产支付
形资产
为25-35年
3年的现金阜阳华润二期电厂工程2.19
其他13.68
总计65.45--
长期股权收取分红,投资支付的股权投资及其他13.22投资长期持有现金
总计13.22--
钱营孜发电二期项目20.63
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19.32购建固定资化坑口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建成后在建工
产、无形资 皖能合肥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 2.93 通过经营获产和其他长环发电工程项目
程、固定得收入,预
202期资产支付潞安准东电厂工程项目1.73
资产、无计回收周期形资产
4年的现金阜阳华润在建2.19为25-35年
其他9.17
总计55.97
8.54长期股权收取分红,投资支付的股权投资
投资长期持有现金
总计8.54--
发行人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投
资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但系项目建成后可通过经营获得收入,理财、投资的回本周期大部分均在一年以内,不会对发行人债券偿付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374285.57万元、1767680.88
万元、1834884.25万元和932952.36万元,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5年1-6月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下降,主要系收到股东皖能集团借款的现金流入减少,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随之下降。
119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171479.74万元、1297901.68
万元、1608127.07万元和1334461.03万元,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皖能集团借款的现金。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2805.83万元、
469779.2万元、226757.18万元和-401508.67万元,2023年相较于2022年公司筹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24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同比降低51.73%,主要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67203.37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310225.39万元,增幅23.90%,综合影响所致。2025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下降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57341.28万元、-38180.93万元、48592.47万元和22881.41万元。2023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2022年减少95522.21万元,减幅为166.59%。主要是公司归还借款所致。2024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较2023年增加86773.4万元,增幅为227.27%,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期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一览表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63.00%65.01%66.36%63.23%
流动比率0.620.620.540.67
速动比率0.570.560.490.61
注:有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式请见本募集说明书附录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23%、66.36%、65.01%和63.00%。
作为能源类企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整体看来,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方面,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67、0.54、
0.62和0.62,速动比率分别为0.61、0.49、0.56和0.57,基本处于行业同类型企业
的平均水平,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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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盈利能力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主要盈利能力指标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2177267.153009387.112786676.712573979.51
投资收益84746.96134774.11135837.3486885.53
营业外收入2085.106050.142384.70988.32
营业外支出1981.2513409.108770.57537.63
利润总额332910.01344581.50182941.1128161.40
净利润285332.66299358.55174887.6932785.86
营业利润率15.29%11.69%6.79%1.08%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573979.51万元、2786676.71万元、
3009387.11万元和2177267.15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电力产品销售
收入及煤炭销售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现的投资收益分别为86885.53万元、135837.34万元、134774.11万元和84746.96万元。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所持有的股票分红。2023年度,发行人实现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增加
48951.81万元,增幅56.34%,主要系燃煤成本较2022年度有所下降,导致发行
人参股煤电公司收益大幅增加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实现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减少1063.23万元,降幅0.78%。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6155.7076490.3066479.49
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29017.2629574.2927100.94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6086.551376.03-4160.4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18.352418.352922.02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3828.003426.003236.0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30.232130.232576.81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210.303740.913307.86
山西潞光发电有限公司3702.682994.38-6248.96
华东琅琊山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1193.45134.80
121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1507.411039.81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755.70431.83293.03
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3825.23767.881419.18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86.52786.52
国电皖能望江风电有限公司630.881458.032698.80
国电优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510.42117.711844.88
广德经济开发区综合能源有限公司47.28-15.6317.87
安徽响水涧抽水蓄能有限公司237.5443.74
国电皖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5135.011128.111836.51
国电皖能太湖风电有限公司302.70795.041311.78
安徽省响洪甸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10.15-656.39司
广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138.93141.93-21.40
新疆天江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5.05
六安市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4.7827.07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0.950.860.81
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842.93-20139.94
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8.60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智碳能源有限公司-263.53-135.73
淮北浍能智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7.62
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2.00508.20508.20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01.901945.511342.25
其他39.24111.13-226.66
合计134774.11135837.3486885.53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988.32万元、2384.7万元、
6050.14万元和2085.10万元,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以及合并成本小于可取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2023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较2022年末增加1396.38万元,涨幅141.29%,主要系本期出售碳排放权资产较多、处罚收入较多所致。2024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为6050.14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3665.44万元,涨幅153.71%,主要系本期出售碳排放权资产较多所致。
122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537.63万元、8770.57万元、
13409.10万元和1981.25万元,发行人的营业外支出主要为碳排放权资产支出、对外捐赠支出、违约金、罚款支出等支出。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外支出较2022年增加8232.94万元,增幅1531.34%,主要系碳排放权资产支出较多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外支出较2023年增加4638.53万元,涨幅52.89%,主要系碳排放权资产支出较多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28161.4万元、182941.11万元、
344581.50万元和332910.0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2785.86万元、174887.69万元、
299358.55万元和285332.66万元。2022-2024年发行人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呈现上升趋势。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分析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1411.551.871960.921.872443.522.431278.741.42
管理费用13388.0317.7118648.6917.7616998.6216.8913204.7314.63
财务费用60799.0080.4284397.8880.3781203.2680.6875791.3383.96
期间费用合计75598.58100105007.49100100645.4010090274.80100期间费用占营业
(%)3.473.493.613.51收入比例
期间费用方面,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合计分别为90274.80万元、100645.4万元、105007.49万元和75598.58万元。2023年公司期间费用较2022年增加10370.60万元,增幅为11.49%。2024年公司期间费用较2023年增加4362.09万元,增幅为4.33%。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销售费用占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89%、2.43%、1.87%和1.87%。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职工薪酬、差旅费和业务经费等。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主要因为公司属于发电行业,电力价格市场化之前,发电行业直接客户一般为长期合作的电网公司,因此无需过多销售费用支出。2023年公司销售费用较2022年增幅91.09%,主要是销售人员增加导致员工薪酬的增长。2024年公司销售费用较2023年末减少482.60万元,降幅
19.75%。
12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管理费用占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4.04%、16.89%、17.7
6%和17.71%。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中介机构费用、折旧费、差旅
费、物业管理费等,近年来占营业收入比重呈下降趋势,主要因为公司加强了内部费用控制。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财务费用占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4.06%、80.68%、80.3
7%和80.42%。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借款及长期应付款的利息费用。
(六)运营能力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营运效率指标一览表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5.567.958.0612.12
存货周转率21.8831.2236.6331.71
流动资产周转率2.303.444.074.51
总资产周转率0.320.470.480.57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总体保持较为稳定,销售收入回笼速度处于合理水平,存货资产变现能力增强,营运质量良好。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类型结构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总额3742307.44万元,占总负债的
87.10%。其中,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3180791.74万元,占有息负债的85.00%;
银行借款、企业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合计为3543709.033700791.74万元,占有息负债比重为98.90%。报告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按债务类型的分类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占比
银行借款3180791.7485.00公司债券
债务融资工具520000.0013.90企业债券信托借款
124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金额占比
融资租赁4015.700.11境外债券
债权融资计划、除信托外的资管融资等
其他有息负债(均为集团股东借款)37500.001.00
合计3742307.44100.00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有息负债期限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181524.54181524.54
长期借款640297.46308882.72295819.501639416.682884416.36
其他应付款37500.0037500.00
应付票据114850.84114850.84
租赁负债4015.704015.70
其他流动负债140000.00140000.00
应付债券90000.00290000.00380000.00
合计1118188.54308882.72385819.501929416.683742307.44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中一年以内到期的有息负债金额为
1118188.54万元,占有息负债总额比例为29.88%。
(三)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借款类别金额占比
信用3438038.6191.87
保证275158.837.35
质押29110.000.78
合计3742307.44100.00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控制方
125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母公司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子公司
表:截至2024年末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持股比例序号子公司名称享有表决权直接间接
1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5151
2合肥裕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100
3肥西合皖新能源有限公司6060
4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5151
5铜陵市皖能悦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6060
6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5151
7马鞍山皖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100
8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4052.5
9皖能淮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6060
10安徽皖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51
11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8080
12芜湖长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5151
13铜陵皖能滨江港埠有限责任公司74.5674.56
14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5151
15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5050
16安徽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5555
17合肥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100100
18皖能铜陵售电有限公司9595
19合肥皖恒综合能源有限公司8080
20池州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5151
21阜阳皖润电力有限公司56.3656.36
22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100100
23昌吉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00100
24阜阳皖能颍东新能源有限公司100100
25淮北皖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00100
26阜阳皖能颖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100
27陆丰市富炜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00100
28陆丰市富炜城新能源有限公司100100
29阳原聚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100
30庐江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00100
31黄山皖能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6565
32天长皖能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5555
33滁州皖能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5151
34泗县皖能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5151
35淮北浍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51
36祁门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5151
37宿州皖恒新能源有限公司4646
126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38明光皖能白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040
39安徽皖能七都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6.3636.36
40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100
41新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5353
42皖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7070
43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100
44氨邦科技有限公司5151
45宣城皖能国控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151
46安徽江南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060
47安徽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100
48安徽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5151
49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0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1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2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3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4合肥长丰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5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6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7宣城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8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59利辛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60广德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61合肥龙泉山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100
62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63池州皖能环保有机资源有限公司8080
64绩溪皖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7171
(三)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发行人关联方交易类型主要是商品销售及提供资金,关联方各项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同类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情况发行人与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间的关联方交易已在合并报表时抵消。
1.关联方担保
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关联担保明细表
单位:万元被担保单位被担保单位性质期末担保总额担保期被担保单位现状
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国有企业3000.002016.5.17-2026.5.16正常经营
山西潞光发电有限公司国有企业30025.702023.9.1-2038.10.1正常经营
合计33025.70
2.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127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明细表
单位:万元关联方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4510.861947.79
长丰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72.64-
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应收账款42.2813.70
淮南皖能源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35.63-
安徽省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应收账款24.0012.00
乾县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应收账款19.88-
凤台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15.58-
安徽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14.4229.67
利辛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5.11-
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4.381.69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3.624.82
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0.12-
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985.24
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11.39
长丰皖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0.44
国电优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应收股利3390.703390.70
国电皖能望江风电有限公司应收股利3367.003367.00
国电皖能太湖风电有限公司应收股利2858.782858.78
国能神皖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150.00-
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80.00-
安徽皖能恒发电力检修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30.0030.00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1917.21
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7.01
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21.52
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预付款项871.27-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预付款项0.310.00
安徽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预付款项-8.61
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流动资产-2802.18
安徽省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应付账款6035.423420.15
安徽皖能恒发电力检修有限公司应付账款904.01338.27
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付账款558.01-
安徽皖能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应付账款325.82182.58
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付账款199.99247.35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应付账款89.7240.15
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应付账款42.91475.56安徽省皖能正能餐饮运营管理有限责
应付账款29.5536.95任公司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应付账款28.62-
国能神皖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付账款25.78-
合肥皖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应付账款18.2412.50
安徽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应付账款11.127.88
128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关联方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滁州市皖能兴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应付账款5.837.21
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应付账款-145.29
安徽省皖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付账款-42.79
安徽省新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应付账款-71.94
国能神皖马鞍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负债351.37-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38601.7642430.53
安徽省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其他应付款304.74166.03
安徽皖能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57.73-
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34.39-
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付款31.42113.42
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23.08-
安徽省新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16.6193.60
安徽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15.4770.85安徽省皖能正能餐饮运营管理有限责
其他应付款11.746.39任公司
安徽皖能恒发电力检修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10.530.85
合肥皖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付款4.25-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付款2.36-
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2.11-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长期应付款-1143.50
合计63239.1568463.54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002024/4/282027/4/27皖能电力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0.002024/12/302027/12/29皖马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00.002024/4/252037/7/27长丰燃气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850.002024/12/272029/12/26临涣中利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90.002024/1/302027/1/29蚌埠环保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72.002024/1/302027/1/29蚌埠环保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66.002024/3/222036/3/21黄山皖能智慧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4/12/42039/4/18七都生态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50.002024/2/62037/2/27安庆皖能环保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350.002024/7/262037/2/27安庆皖能环保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392.192024/5/82037/12/20英格玛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825.392024/8/222037/12/20英格玛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640.952024/8/232037/12/20英格玛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263.392024/10/82037/12/20英格玛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670.602024/6/192037/6/18英格玛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6092.032024/7/192037/6/18英格玛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853.132024/8/192037/6/18英格玛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741.722024/10/82037/6/18英格玛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02024/3/152027/3/10广德环保借款
129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5.332024/3/262027/3/10广德环保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02024/1/192027/1/18池州皖能环保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02024/4/152027/1/18池州皖能环保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02024/12/232025/12/22临泉环保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941.182024/1/32024/9/24皖马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108.252024/2/22024/9/24皖马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161.322024/2/22024/9/24皖马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002024/5/312025/5/30临涣中利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002024/6/272025/6/26临涣中利借款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624.782024/8/202025/3/26皖合借款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皖能股份对外担保金额为33025.70万元,该公司运营状况正常,公司或有负债风险较小。具体明细如下表:
表: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对外)被担保单位性质担保金额担保期被担保单位现状
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国有企业3000.002016.5.17-2026.5.16正常经营
山西潞光发电有限公司国有企业30025.702023.9.1-2038.10.1正常经营
合计33025.70
(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无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三)重大承诺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皖能铜陵售电有限公司于2017年03月16日成立,公司子公司安徽省售
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售电公司”)2016年12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
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铜陵经开区合资成立售电子公司的议案》,为顺应售电侧改革形势,以适应电力市场变化,和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公司”)合资设立皖能铜陵售电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省售电公司持有
95%股份,大江公司持有5%股份。合资协议约定,省售电公司认缴人民币
47500000.00元,大江公司认缴人民币2500000.00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认缴
注册资本50000000.00元人民币,首次实际出资20000000.00元。截至2025年
6月30日,省售电公司、大江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0000.00元。
根据皖能铜陵售电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股东会决议,对于剩余出资额,省售电公司、大江公司将按照《合资协议》随市场和运营情况延长到2037年前逐步
130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同比例到位。随着新《公司法》施行,皖能铜陵售电有限公司正在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逐步完善公司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2.2019年12月12日,公司和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
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安徽桐城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45152.60万元,公司认缴的出资比例20.00%,出资方式为货币。截至2025年
6月30日,公司累计出资额14361.00万元,对于剩余出资额,于每年股东会会
议决议要求的期限内,按出资比例分年度以货币形式注入。
3.2023年6月2日,公司子公司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与肥西工投战新产业
园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肥西合皖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200.00万元,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比例60%、出资方式为货币。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对于出资额,于每年股东会会议决议要求的期限内,按出资比例分年度以货币形式注入。
4.2023年3月30日,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与安徽恒源
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宿州皖恒新能源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6000万元,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比例46.00%、出资方式为货币。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缴纳首次出资额2300.00万元、2024年出资3220.00万元,对于剩余出资额,于每年股东会会议决议要求的期限内,按出资比例分年度以货币形式注入。
5.2023年3月17日,公司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与安徽农垦
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宏欣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明光皖能白米山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比例40.00%、出资方式为货币。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缴纳首次出资额800.00万元,对于剩余出资额,于每年股东会会议决议要求的期限内,按出资比例分年度以货币形式注入。
6.2023年5月8日,公司子公司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与铜陵市南部城区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铜陵市皖能悦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0万元,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比例60.00%、出资方式为货币。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缴纳首次出资额1200.00万元,对于剩余出资额,于每年股东会会议决议要求的期限内,按出资比例分年度以货币形式注入。
131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7.公司子公司安徽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出履约保函,向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8000.00万元,保函期限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5年3月31日。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一)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50726.32万元,受限资产的占比极小。
表:2025年9月末发行人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万元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2025年9月末账面价受限类型受限情况受限期限产类别值
保函、票据等保
货币资金2174.57保证金-证金
应收账款48551.76质押借款质押-
合计50726.32---
(二)发行人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无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132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次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评级时间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评级公司较前次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4-07-15 AAA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稳定 -
有限公司
2025-3-14 AAA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稳定 -
有限公司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根据《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5〕1213号】,确定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标识代表的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本期债券无评级。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联合资信有关业务规范,联合资信将在发行人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
三、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章
节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发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各大商业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1415.10亿元,已使用351.80亿元,尚有额度为1063.50亿元。
表: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授信银行总授信额度已用授信剩余授信
国开行202.0049.40152.60
工商银行184.3037.80146.50
中国银行178.3052.20126.10
农业银行129.6046.4083.20
13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建设银行114.1053.0061.20
邮储银行75.007.5067.40
财务公司69.1031.5037.50
徽商银行65.304.4061.00
交通银行65.1010.3054.80
中信银行64.5014.6050.00
浦发银行55.205.8049.40
招商银行41.3010.0031.30
进出口银行40.0010.7029.40
兴业银行30.906.9024.00
光大银行29.904.9025.00
民生银行19.703.1016.60
杭州银行17.9017.90
浙商银行13.500.1013.40
广发银行13.002.9010.10
华夏银行3.003.00
平安银行3.003.00
农商行0.400.300.10
合计1415.10351.801063.50
(二)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三)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境内外债券发行、偿还及尚未发行额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并表子公司直接债务融资情况表
单位:亿元、%发债发存续序债券简发行行发行回售到期券发行行债券及偿募集资金用途号称场所方日期日期日期期规模利余额还情式限率况
拟投入5.0亿元补充流
121皖能深交公2021--2022-0103-0403-081.0010.003.240.00;
已兑
动资金拟投入5.0亿元所募付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拟投入2.57亿元补充
220皖能深交公2020-2023-已兑01-所募05-2105-253.0010.002.750.00流动资金;拟投入7.43付
亿元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319皖能深交公2019--2022-3.0010.003.670.00拟投入10.0亿元补充已兑01所募07-1807-22流动资金付
公募公司债------30.00----券小计
25皖能支付并置换并购价款、
4银行公2025--2032-股12-1912-237.004.502.444.50
正常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MTN003 间 募 存续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
134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债发存续序债券简发行行发行回售到期券发行行债券及偿募集资金用途号称场所方日期日期日期期规模利余额还情式限率况
(并量有息债务购)
25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5银行公2025-2028-股12-10-12-113.004.001.884.00
正常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
MTN004 间 募 存续量有息债务
25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6银行公2025-2028-股12-10-12-113.004.001.884.00
正常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
MTN005 间 募 存续量有息债务
25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7银行公2025-股08-07-
2026-
04-300.736.001.536.00
正常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
SCP004 间 募 存续量有息债务
25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8银行公2025-2026-股06-19-03-170.743.001.603.00
正常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
SCP003 间 募 存续量有息债务
25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9银行公2025--2026-股06-1903-170.743.001.603.00
正常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
SCP002 间 募 存续量有息债务
25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10银行公2025-2026-股05-28-01-230.652.001.602.00
正常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
SCP001 间 募 存续量有息债务
24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11银行公2024-股11-15-
2025-已兑
间 募 08-15 0.74 3.00 1.86 0.00 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SCP004 付量有息债务
24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12银行公2024-2025-股11-15-08-150.744.001.860.00
已兑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
SCP003 间 募 付量有息债务
24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13银行公2024-2024-已兑股-
间 募 07-09 10-12 0.26 3.00 1.75 0.00 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SCP002 付量有息债务补充发行人及子公司在
24皖能
14银行公2024--2024-0.4910.002.380.00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日常已兑股
间 募 01-15 07-12SCP001 营运资金及偿还存续债 付券本金补充发行人及子公司在
23皖能
15银行公2023--2024-0.4510.002.230.00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日常已兑股
间 募 08-07 01-19SCP002 营运资金及偿还存续债 付券本金补充发行人及子公司在
23皖能
16银行公2023-股05-12-
2023-
08-110.2410.002.360.00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日常已兑
SCP001 间 募 营运资金及偿还存续债 付券利息及本金
21皖能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17银行公2021-2022-已兑股
间 募 05-27 - 02-25 0.74 9.00 2.88 0.00 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SCP003 付偿还存量有息债务
21皖能
18银行公2021--2021-股04-0106-040.166.002.750.00
偿还即将到期的存量债已兑
SCP002 间 募 券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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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债发存续序债券简发行行发行回售到期券发行行债券及偿募集资金用途号称场所方日期日期日期期规模利余额还情式限率况
21皖能
19银行公2021--2021-股02-0804-090.166.002.990.00
偿还即将到期的存量债已兑
SCP001 间 募 券 付
20皖能
20银行公2020-2021-股08-13-03-050.556.002.900.00
偿还发行人存量有息债已兑
SCP002 间 募 务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付
20皖能
21银行公2020-2020-股03-23-08-210.415.002.350.00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运已兑
SCP001 间 募 营资金 付
22 08皖能 银行 公 2008- 2009- 补充公司产能扩大后所 已兑CP01 间 募 02-02 - 02-02 1.00 9.50 6.26 0.00 需的流动资金 付
25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23银行公2025-2030-正常股04-22-04-235.004.001.994.00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
MTN002 间 募 存续量有息债务
25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24银行公2025-2028-正常股
间 募 03-27 - 03-28 3.00 3.00 2.00 3.00 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MTN001 存续量有息债务
24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25银行公2024-2027-股10-08-10-103.006.002.456.00
正常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
MTN004 间 募 存续量有息债务
24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26银行公2024-2029-正常股
间 募 09-19 - 09-20 5.00 9.00 2.25 9.00 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MTN003 存续量有息债务
24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27银行公2024-2029-正常股07-05-07-085.005.002.235.00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
MTN002 间 募 存续量有息债务
24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28银行公2024-2029-正常股
间 募 05-21 - 05-23 5.00 11.00 2.44 11.00 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MTN001 存续量有息债务
21皖能
29银行公2021-2024-2024-3.008.001.000.00已兑股10-0810-1210-12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MTN001 间 募 付
21皖能发行人日常经营补充流
30银行公2021--2024-股09-2209-243.008.003.290.00
已兑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存
MTN002 间 募 付量有息债务
债务融资工------162.00-64.50--具小计
合计------192.00-64.5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出现过已发行直接债务融资本息到期未偿付情形,发行人资信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
(四)其他影响资信情况的重大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延迟支付公司债券本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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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其他影响资信情况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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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增信机制本期债券不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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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税项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下列应缴纳税项不与本期债券的各项支付构成抵销。
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券,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2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此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在境内发生的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内单位和个人的交易属于应税交易。投资人应按法规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
关的法律法规,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公司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根据2022年7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1年6月
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对公司债券在交易所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征收印花税的具
139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体规定。公司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140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存续期内,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公司应当加强公司文件传阅和内部宣传渠道的管理,防止由此泄露未公开信息。
公司对未公开的信息应当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严控知情人范围。信息知情人员对其获知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对外披露。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当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当有关尚未披露的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公司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害或影响,同时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将该信息予以披露。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公司分管财务管理部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公司应当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公司财务管理部为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具体事务,并对公告文件及相关备查文件进行归档保存。
(三)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于定期报告和债券发行文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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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签署相关文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和发行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期报告和发行文件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材料,并向监管机构申请披露对定期报告或发行文件的相关异议。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障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对于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各部门须在重大事项发生后及时向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行报告职责,并同时提供相关的完整资料。
财务管理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编制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公司分管财务管理部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如有必要的,报董事会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在相关职能部门、承销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的配合下在监管机构认可的网站进行披露。
(五)涉及子公司事项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各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制定公司的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履行相应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二、定期报告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定期报告编制要求。
三、重大事项披露
发行人承诺,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事项时,或者存在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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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时,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持续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四、本息兑付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要求及时披露本息兑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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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
(一)资信维持承诺
1.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主体的货币资金。
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36917.65万元、199772.37万元、
247749.3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82%、24.90%、26.21%。
2.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每次付息、兑付日(含分期偿还、赎回)前20
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20%。
为便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持有人等了解、监测资金变化情况,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受托管理人提供本息偿付日前的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
3.发行人于本息偿付日前定期跟踪、监测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情况。如出
现偿债资金来源低于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资产变现、催收账款和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并确保下一个监测期间偿债资金来源相关指标满足承诺相关要求。
如发行人在连续两个监测期间均未达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应在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提前归集资金。发行人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1个月内归集偿债资金的20%,并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5个交易日归集偿债资金的50%。
4.当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发生较大变化、未履行承诺或预计将无法
满足本期债券本金、利息等相关偿付要求的,发行人应及时采取和落实相应措施,在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发行人违反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承诺且未按照第3条约定归集偿债资金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偿债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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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分别257.40亿元、278.67亿元、300.94亿元和217.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99亿元、
14.30亿元、20.64亿元和19.06亿元,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将为本期债券的本
息偿付提供较好的保障。
2、良好的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各大商业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1415.10亿元,已使用351.80亿元,尚有额度为1063.50亿元,充足的授信额度为债务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
3、流动资产变现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持有货币资金27.02亿元,应收账款37.61亿元。
发行人流动资产规模较大,有一定变现能力,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了一定保障。
(三)救济措施
1.如发行人违反本章偿债保障措施承诺要求且未能在上述各约定期限内恢
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在30个自然日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2.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
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二、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以下情形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
1.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的
145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应计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
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3.本期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
4.发行人违反本募集说明书关于交叉保护(如有)的约定且未按持有人要
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5.发行人违反本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人
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6.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1.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本期债券构成“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可因如下事项免除:
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3.发行人、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等因履行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
理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相关事项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导致的不良影响。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通过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
4.如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因本期债券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生争议,不同文本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存在冲突的,各方应协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
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以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146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三、持有人会议规则
投资者通过认购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公司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部内容如下:
(一)总则
1.1为规范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决策行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与义务,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本次债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兑付日、发行利率、发行规模、含权条款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设置情况等本次债券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约定以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1.2债券持有人会议自本次债券完成发行起组建,至本次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解散。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包括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债券的持有人)组成。
债券上市/挂牌期间,前述持有人范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约定的程序召集、召开,对本规则约定权限
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等会议召集人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配合推动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落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应当确保会议表决时仍然持有本次债券,并不得利用出席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其他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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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债券的,视为同意并接受本规则相关约定,并受本规则之约束。
1.4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审议通过的生效决议对本次债券全
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1.5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
见证律师应当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表决权的确定、决议的效力及其合法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1.6债券持有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而产生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
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相关会务费用由会议召集人自行承担。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者其他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2.1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本规则第2.2条约定的权限范围,审议并决定与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本规则第2.2条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2.2本次债券存续期间,除本规则第2.5条另有约定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2.2.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a.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b.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c.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d.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e.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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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2.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2.2.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a.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b.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c.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
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d.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发生减资、
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e.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f.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
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g.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h.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2.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2.2.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
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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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第一节会议的召集
3.1.1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出现本规则第2.2条约定情形之一且具有符合本规则约定要求的拟审议议案的,受托管理人原则上应于15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债券总额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交易日。
3.1.2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以下统称提议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提议人拟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提出符合本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及其他要求的拟审议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
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可以共同推举【1】名代表作为联络人,协助受托管理人完成会议召集相关工作。
3.1.3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
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供联系方式、协助召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第二节议案的提出与修改
3.2.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者约定,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原则上应包括需要决议的具体方案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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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3.2.2召集人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
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统称提案人)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议案,召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提案人提出议案的方式及时限要求。
3.2.3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
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相关机构或个人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受托管理人、发行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
个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需要债券持有人同意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主要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3.2.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
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谈判协商并签署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仲裁、诉讼程序的,提案人应当在议案的决议事项中明确下列授权范围供债券持有人选择:
a.特别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
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等实质影响甚至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b.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权范围,并明确在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时,特别是作出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时,应当事先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依债券持有人意见行事。
3.2.5召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相关提案人、议案涉及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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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案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尽可能确保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本规则第3.2.1条的约定,且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间不存在实质矛盾。
召集人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仍无法避免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的待决议事项间存在实质矛盾的,则相关议案应当按照本规则第4.2.6条的约定进行表决。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中明确该项表决涉及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生效条件。
3.2.6提交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及约定披露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三节会议的通知、变更及取消
3.3.1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第10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包括现场、非现场相结合形式召开的会议)召开日前第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前款约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本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召开
形式、会议地点(如有)、会议拟审议议案、债权登记日、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
时间等议事程序、委托事项、召集人及会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3.3.2根据拟审议议案的内容,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以现场(包括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现场讨论的形式,下同)、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中明确会议召开形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还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投票方式、计票原则、计票方式等信息。
3.3.3召集人拟召集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可以在会议召开日前设置参会
反馈环节,征询债券持有人参会意愿,并在会议通知公告中明确相关安排。
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及时反馈参会情况。债券持有人未反馈的,不影响其在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参会及表决权。
3.3.4债券持有人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持有异议或有补充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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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召集人沟通协商,由召集人决定是否调整通知相关事项。
3.3.5召集人决定延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涉
及的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及拟审议议案内容等事项的,应当最迟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会议通知变更公告。
3.3.6已披露的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随意提前。因发生紧急情况,受托
管理人认为如不尽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可能导致持有人权益受损的除外,但应当确保会议通知时间符合本规则第3.3.1条的约定。
3.3.7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由消除、发
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或本规则另有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取消。
召集人拟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原则上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取消公告并说明取消理由。
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反馈拟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不足本规则第4.1.1条约定有效会议成立的最低要求,且召集人已在会议通知中提示该次会议可能取消风险的,召集人有权决定直接取消该次会议。
3.3.8因出席人数未达到本规则第4.1.1条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成立的最低要求,召集人决定再次召集会议的,可以根据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的相关意见适当调整拟审议议案的部分细节,以寻求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最大可能。
召集人拟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议案再次召集会议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通知公告,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a.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关于拟审议议案的相关意见;
b.本次拟审议议案较前次议案的调整情况及其调整原因;
c.本次拟审议议案通过与否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d.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数如仍未达到约定要求,召集人后续取消或者再次召集会议的相关安排,以及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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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第一节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4.1.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债券持有人在现场会议中的签到行为或者在非现场会议中的投票行为即视为出席该次持有人会议。
4.1.2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均有权出
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4.1.3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出席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根据本
规则第3.1.3条约定为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中促进债券持有人之间、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
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沟通协商,形成有效的、切实可行的决议等。
召集人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表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4.1.4拟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
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
进、落实的,上述机构或个人应按照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的要求,安排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按时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向债券持有人说明相关情况,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的询问,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明确拟审议议案决议事项的相关安排。
若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发行人及上
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
154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日。经召集人同意,本次债券其他重要相关方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有权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但无表决权。
4.1.5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持续跟踪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
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的资信情况,及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4.1.6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
受托管理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出示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及享有参会资格的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出具的载明委托代理权限的委托书(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的除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确认方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事项。
4.1.7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理出席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理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书。
4.1.8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议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a.召集人介绍召集会议的缘由、背景及会议出席人员;
b.召集人或提案人介绍所提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可行性等;
c.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针对拟审议议案询问提案人或出席会议的其他利
益相关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
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本规则第3.2.3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进行沟通协商;
d.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进行表决。
第二节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4.2.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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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下
列机构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a.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
b.本次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
c.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d.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开始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集人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4.2.3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需按照“同意”“反对”“弃权”三种类
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条件的表决、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会议但未提交表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4.2.4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当连续进行,直至完成所有议案的表决。除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作出决议或者出席会议的
持有人一致同意暂缓表决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因网络表决系统、电子通讯系统故障等技术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无法形成决议的,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者变更表决方式,并及时公告。
4.2.5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中披露的议案顺序,依次逐项对
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4.2.6发生本规则第3.2.5条第二款约定情形的,召集人应就待决议事项存在矛盾
的议案内容进行特别说明,并将相关议案同次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债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对所有相关议案投“弃权”票。
第三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
4.3.1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下列属于本规则第2.2条约定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之一且具备生效条件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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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次债券清偿义务;
b.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c.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次债券应付本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d.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e.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价值不足以覆盖本次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f.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接实现本款第 a至 e项目的;
g.拟修改本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定;
4.3.2除本规则第4.3.1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本规则第
2.2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且具备生效条件的议案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
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召集人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前款一般事项议案连续召集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且每次会议出席人数均未达到本规则第4.1.1条约定的会议召开最低要求的,则相关决议经出席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4.3.3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
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
务或者推进、落实,因未与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协商达成一致而不具备生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授权受托管理人、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符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按照本规则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4.3.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涉及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
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要求发行人或增信主体偿付债券本息或履行增信义务、申
请或参与发行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参与发行人破产和解等事项的仲裁或诉讼,如全部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全部债券持有人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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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如仅部分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仅代表同意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
4.3.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
清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计票、监票规则,并于会议表决前明确计票、监票人选。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原则上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前公开。如召集人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载入会议记录。
4.3.6债券持有人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召集人等申请查阅会议表决
票、表决计算结果、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材料,召集人等应当配合。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5.1债券持有人会议均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记录,并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
律师共同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
(二)出席(包括现场、非现场方式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
其代理人(如有)姓名、身份、代理权限,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占比,是否享有表决权;
(三)会议议程;
(四)债券持有人询问要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简要情况,债券
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
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本规则第3.2.3条约定情形
的拟审议议案沟通协商的内容及变更的拟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如有);
(五)表决程序(如为分批次表决);
(六)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委托书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次债券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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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终止后的5年。
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次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拒绝。
5.2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包括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等;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及会议有效性;
(三)各项议案的议题及决议事项、是否具备生效条件、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情况;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重要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5.3按照本规则约定的权限范围及会议程序形成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及时告知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并督促其予以落实。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
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
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切实履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相关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债券持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推动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有关事项。
5.4债券持有人授权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诉讼或
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及实施安排等要求,勤勉履行相应义务。受托管理人因提起、参加仲裁、诉讼或破产程序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作出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承担,或者由受托管理人依据与债券持有人的约定先行垫付,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托管理人依据授权仅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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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后续明确表示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一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也可以参照本规则第4.1.7条约定,向之前未授权的债券持有人征集由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不得因授权时间与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债券持有人,但非因受托管理人主观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权利客观上有所差异的除外。
未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提起、
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委托、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授权文件约定勤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在过程中存在其他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共同或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六)特别约定
第一节关于表决机制的特别约定
6.1.1因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部分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享有的给付请求权与其他同期债券持有人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就不涉及其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
前款所涉事项由受托管理人、所持债券份额占全部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未偿还
债券余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提案人作为特别议案提出,仅限受托管理人作为召集人,并由利益相关的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审议特别议案的,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议案内容、参与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范围、生效条件,并明确说明相关议案不提交全体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的理由以及议案通过后是否会对未参与表决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特别议案的生效条件以受托管理人在会议通知中明确的条件为准。见证律师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就特别议案的效力发表明确意见。
第二节简化程序
6.2.1发生本规则第2.2条约定的有关事项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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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以按照本节约定的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a.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
b.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次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的;
c.债券受托管理人拟代表债券持有人落实的有关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d.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已明确约定相关不利
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的义务,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执行安排或者相关主体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相应义务,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的;
e.受托管理人、提案人已经就具备生效条件的拟审议议案与有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沟通协商,且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如为第4.3.2条约定的一般事项)或者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如为第4.3.1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债券持有人已经表示同意议案内容的;
f. 全部未偿还债券份额的持有人数量□(同一管理人持有的数个账户合并计算)不超过4名且均书面同意按照简化程序召集、召开会议的;
6.2.2发生本规则第 6.2.1条 a项至 c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可以公告说明关
于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拟采取措施的内容、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及投资者权益
保护产生的影响等。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或者建议。
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
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终止。
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本规
则第4.3.2条第一款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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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2.3发生本规则第 6.2.1条 d项至 f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最晚于现场会
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公告,详细说明拟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及其执行安排、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以及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会议通知所明确的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生效及落实等事项仍按照本规则第四章、第五章的约定执行。
(七)附则
7.1本规则自本次债券发行完毕之日起生效。
7.2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对本规则部分约定进行变更或者补充的,变更或补
充的规则与本规则共同构成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的约定。
7.3本规则的相关约定如与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
以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准;如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约定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除相关内容已于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并披露以外,均以本规则的约定为准。
7.4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性以及其他
因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纠纷,应当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7.5本规则约定的“以上”“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
四、受托管理人投资者认购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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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根据发行人与中信证券于2025年10月签署的《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信证券受聘担任
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作为首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内证券公司,是目前资产规模最大、经营牌照最全、盈利能力最强的证券公司之一,在国内债券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具有丰富的债券项目执行经验。除作为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之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邮编:100026
电话:010-60834848
传真:010-60833504
联系人:周思杰、许晨晖、涂瑞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第一条定义及解释
1、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规定外,募集说明书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
用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第二条受托管理事项
1、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受托管理人作为本
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受托管理人接受全体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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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的委托,行使受托管理职责。本次债券分期发行的,各期债券均适用本协议。
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
及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个别债券持有人在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前向受托管理人书面明示自行行使相关权利的,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履职行为不对其产生约束力。受托管理人若接受个别债券持有人单独主张权利的,在代为履行其权利主张时,不得与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内容发生冲突。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募集说明书、本协议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任何债券持有人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
有本次债券,即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并受本协议之约束。
第三条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投资者保
护相关要求及其在募集说明书投资者保护条款项下所作出的承诺(如有),并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募投项目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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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应当按【半年度】将资金使用计划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增信主
体代偿能力、增信措施有效性、债券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其中第(一)到(三十一)项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3)发行人涉及重大不利报道、负面不利传闻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4)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出售、转让、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5)发行人放弃债权、无偿划转或者赠予资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6)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报废;
(7)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8)发行人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9)发行人一次承担他人的有息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或者拟转移发行人债券清偿义务;
(10)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承担流动性支持或差额补足义务等以自身信用对外提供增信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1)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进行债务重组;或者发行人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
(12)发行人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3)发行人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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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发行人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5)发行人作出重大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的决定或被有权机关决定托
管或者接管、被责令关闭;
(16)发行人作出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进入破产程序;
(17)发行人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发行人或者其重要子公司,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
(19)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20)发行人在1个自然年度内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三
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
(21)发行人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发生重大诉讼、仲裁;
(22)发行人1个自然年度内拟分配现金股利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
(23)发行人名称或者注册地址变更;
(24)发行人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
(25)发行人境内外主体信用评级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调整,或者资信评级
机构终止对发行人或其债券信用评级的,或者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26)募集说明书约定或发行人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7)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或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8)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29)发行人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30)本次债券首次出现价格异常大幅下跌,或者连续多日成交价格明显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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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合理价值的,或者债券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
(31)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增信主体代偿能力、增信
措施有效性、债券价格或投资者权益,或者触发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构成持有人会议召开事由的事项。
发行人应当在最先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时点后,在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上述规定的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1)董事会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4)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者通知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者变化的,发行人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后续进展、变化情况及其影响。就上述事件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的其他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发行人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应职责。
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其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可能产生的影响。
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本条提及的“发行人”包括根据监管规则所指的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发行
人重要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相关关联方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重要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
等主体的重大事项所涉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其履行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提及的“重大”、“影响偿债能力”等界定标准如在监管规定或自律规则中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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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应按月向受托管理人出具截至上月底是否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本条所列
事宜的重大事项的书面说明。发行人应当保证上述说明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5、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或者在受托管理人
认为有必要时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推进落实的,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
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会议决议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单方面拒绝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发行人意见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销机构、增信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相
关各方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向债券投资者披露相关安排,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及时向受托管理人通报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信息,积极提供受托管理所需的资料、信息和相关情况,为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各项权益。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
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发行人追加担保的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包括:(1)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2)第三人提供信用担
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3)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4)申请人自身信用。
本条上一款规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暂缓重大对外投
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2)追加抵押、质押的资产;(3)提前偿付全部或者部分债券本息。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
并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
本条上一款规定的后续偿债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3)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
排;(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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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有权对发行人安排的后续偿债措施提出异议,若发行人无法满足债券持有人合理要求的,债券持有人可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发行人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应当及时整改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加入其中,并及时向受托管理人告知有关信息。
9、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
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张伟明,融资主管,0551-62779025】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前述人员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受托管理人。在不违反应遵守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且发行人年度报告已公布后一个月内,尽可能快地向受托管理人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告;于公布半年度报告和/或季度报告后一个月内,应尽快向受托管理人提供半年度和/或季度财务报表;根据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与经审计的会计报告相关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10、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
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如
果本次债券停牌,发行人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等。如果本次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12、发行人应维持现有的办公场所,若其必须变更现有办公场所,则其必须
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
13、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不
限于:(1)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和/
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提交其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和/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对发行人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独立意见;和(2)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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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14、发行人不得在其任何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除非:(1)该等担保在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已经存在;或(2)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后,为了债券持有人利益而设定担保;或(3)该等担保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4)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而设定担保。
15、发行人仅可在以下情况下出售其资产:(1)出售资产的对价公平合理
且不会对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2)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
16、一旦发生本协议3.4约定的事项时,发行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附带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免疑问,本协议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财务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位)就该等事
项签署的说明文件,对该等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并提出拟采取的措施。
17、发行人应按照本次债券条款的约定按期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本息及其
他应付相关款项。在本次债券任何一笔应付款到期日前发行人应按照本次债券兑付代理人的相关要求,将应付款项划付至兑付代理人指定账户,并通知受托管理人。
18、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应当履行如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义务:
(1)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2)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3)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发行人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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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19、发行人不得怠于行使或放弃权利,致使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20、发行人应当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费
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合理费用。发行人追加担保的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此外,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且在必要、合理的情况下,受托管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人责任时发生的以下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
(2)受托管理人基于合理且必要的原则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3)因发行人未履行本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受托管理人额外支出的费用。
如需发生上述(1)、(2)项下的费用,由发行人直接支付,但受托管理人应事先告知发行人上述费用合理估计的最大金额,并获得发行人同意,但发行人不得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同意。
发行人同意补偿受托管理人行使本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职责而发生的上述
(1)、(2)、(3)项下的合理费用,直至一切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均已根据其
条款得到兑付或成为无效。发行人应首先补偿受托管理人上述费用,再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本息。
受托管理人因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申请财产保全、实现担保物权、提起诉
讼或仲裁、参与债务重组、参与破产清算等受托管理履职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暂时无法承担的,相关费用可由受托管理人进行垫付,垫付方有权向发行人进行追偿。
21、发行人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如存在违反或可能违反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的,发行人应当及时采取救济措施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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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
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配备充足的具备履职能力的专业人员,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按照每半年度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有权每季度查阅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2、受托管理人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增信机构的资信
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
效性与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本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增信机构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季度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增信机构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增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增信机构进行谈话;
(6)每年对担保物(如有)进行现场检查,关注担保物状况;
(7)每年查询相关网站系统或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发行人及增信机构的诉
讼仲裁、处罚处分、诚信信息、媒体报道等内容;
(8)每年结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如有),检查投资者保护条款的执行状况。
涉及具体事由的,受托管理人可以不限于固定频率对发行人与增信机构进行核查。涉及增信机构的,发行人应当给予受托管理人必要的支持。
3、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季度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的除外。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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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在本次债券每次本息兑付日前20个工作日,了解发行人的偿债资金准备情况与资金到位情况。
4、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并应当通过本次债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如需)及报刊,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自律组织要求的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文件。
5、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建立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持续动态监测、排查、预警并及时报告债券信用风险,采取或者督促发行人等有关机构或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和处置违约事件,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出现本协议第3.4条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增信机构,要求发行人或者增信机构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发行人或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
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
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切实履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相关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8、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还本付息、履行信息披
露及有关承诺的义务。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17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9、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已出现债务违约或展期等情形),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偿债保障措施,督促发行人履行本
协议第3.7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发行人追加担保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
10、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
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1、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或募
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担保的抵押财产登记于受托管理人名下,当发生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可以代表债券持有人以自己的名义处置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所获利益归属于全体债券持有人。
12、本次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风险的,或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勤勉尽责、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相关方进行谈判,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承诺,接受全部或者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债券持有人按照募集说明书或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对受托管理人采取上述措施进行授权。
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的担保物因形势变化发生价值减损或灭失
导致无法覆盖违约债券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要求再次追加担保。
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受托管理人有权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参加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受托管理人接受委托代表全部或者部分债券持有人参加债权人委员会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征集委托前披露公告说明下列事项:
(一)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能、成员范围;
(二)债权人委员会的成立时间、解散条件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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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有人参加或者退出债权人委员会的条件及方式;
(四)持有人如参加债权人委员会享有的权利、义务及可能对其行使权利产生的影响;
(五)根据《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等制定的债权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六)根据《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等制定的债权人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主要内容、债权人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
(七)未参加债权人委员会的其他持有人行使权利的方式、路径;
(八)受托管理人代表持有人参加债权人委员会的相应安排;
(九)其他参加债权人委员会的风险提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发行人应当协调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机构向受托管理人提供其代表持有人参加债权人委员会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各项信息。
13、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
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4、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五年。
对于受托管理人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发行人签署的任何通知、指示、
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或
遭受的任何损失,受托管理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15、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约定。
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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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主体的货币资金。
(二)发行人承诺,在本次债券每次付息、兑付日(含分期偿还、赎回)前
20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20%。
为便于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持有人等了解、监测资金变化情况,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受托管理人提供本息偿付日前的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
(三)发行人于本息偿付日前定期跟踪、监测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情况。如
出现偿债资金来源低于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资产变现、催收账款和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并确保下一个监测期间偿债资金来源相关指标满足承诺相关要求。
如发行人在连续两个监测期间均未达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应在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提前归集资金。发行人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1个月内归集偿债资金的20%,并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5个交易日归集偿债资金的50%。
(四)当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发生较大变化、未履行承诺或预计将无
法满足本次债券本金、利息等相关偿付要求的,发行人应及时采取和落实相应措施,在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如发行人违反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承诺且未按照第(三)条约定归集
偿债资金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救济措施
(一)如发行人违反本章偿债保障措施承诺要求且未能在上述各约定期限内
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次债券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在30个自然日提供并落实经本次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二)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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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
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7、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受托管理报酬包
含在发行人向受托管理人支付的承销费中一并收取。
18、如果发行人发生本协议第3.4条项下的事件,受托管理人有权根据债券
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依法采取任何其他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未偿还的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以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权益。
19、受托管理人有权行使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
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9)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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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上述内容可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有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修订、调整。
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
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的;
(2)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3)发现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其发行的公司债券;
(4)出现第3.4条相关情形的;
(5)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受托管理人发现发行人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配合受托管理工作的,且经提醒后仍拒绝补充、纠正,导致受托管理人无法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受托管理人可以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说明上述情形的具体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受
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如有)等。
4、如果本次债券停牌,发行人未按照第3.11条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或者发行人信用风险状况及程度不清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发行人进行排查,并于停牌后2个月内及时出具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核查过程、核查所了解的发行人相关信息及其进展情况、发行人信用风险状况
及程度等,并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第六条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受托管理人通过本人或代理人,在全球广泛涉及投资银行活动(包括投资顾问、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研究、证券发行、交易和经纪等)可能会与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之受托管理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2)受托管理人其他业务部门或关联方可以在任何时候(a)向任何其他客
户提供服务,或者(b)从事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任何成员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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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交易,或者(c)为与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其他成员的利益相对立的人的相关事宜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
为防范相关风险,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防火墙制度,保证:(1)受托管理人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不受冲突利益的影响;
(2)受托管理人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持有的保密信息不会披露给与本协议无
关的任何其他人;(3)相关保密信息不被受托管理人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
的;(4)防止与本协议有关的敏感信息不适当流动,对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
2、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
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3、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协议另一方或债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的,应负责赔偿受损方的直接损失。
第七条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债
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且发行人与新任受托管理人签订受
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
179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
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八条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
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托管理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4)受托管理人不对本次债券的合法有效性作任何声明;除监督义务外,不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除依据法律和本协议出具的证明文件外,不对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任何声明负责(为避免疑问,若受托管理人同时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则本款项下的免责声明不影响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应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
180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
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以下事件亦构成发行人违约事件:
(1)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次债券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应计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
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3)本次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
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
(4)发行人违反本募集说明书关于交叉保护(如有)的约定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5)发行人违反本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6)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3、违约责任及免除
3.1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本次债券构成第10.2条第(6)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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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次债券构成第10.2条第(6)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可以与本次债券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行。
3.2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可因如下事项免除:
(1)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约定免除。发行人违约的,发行人可与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协商或其
他方式免除发行人违约责任,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及范围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决定。
4、若一方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本协议或适用的法规的任
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给另一方带来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
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该方应负责赔偿并使另一方免受损失。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争议各方应在平
等、自愿基础上就相关事项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导致的不良影响。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发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
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本次债券发行的初始登记日(如系分期发行,则为首期发行的初始登记日)起生效并对本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2、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由双方协
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本协议于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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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在以下情形下终止:
(1)发行人履行完毕本次债券项下的全部本息兑付义务;
(2)债券持有人或发行人按照本协议约定变更受托管理人;
(3)本次债券未能发行完成或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4)出现本协议约定其他终止情形导致本协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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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贵州路491号皖能智能管控中心25-27层
法定代表人:李明
联系电话:0551-62225822
传真:0551-62225800
信息披露经办人员:丁亚平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10-60834572
传真:010-60833054
有关经办人员:周思杰、许晨晖、涂瑞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有关经办人员:徐正伟、玄其龙、梁海娜
(四)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184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张剑
联系电话:010-88085134
传真:010-88085373
有关经办人员:邹璐、彭鹏、张家赫、陶冶
(五)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电话:021-38031867
传真:021-38670666
有关经办人员:孙妙月、徐乙冰
(六)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联系电话:0551-62207631
传真:0551-62634916
有关经办人员:蔡成洋、刘梦、胡靖东、杨明炜、杨宇
(七)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00号柏悦中心大厦五楼
事务所负责人:胡国杰
联系电话:0551-65609015
传真:0551-65609215
有关经办人员:卫功德
(八)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 68号楼 A-1和 A-5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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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负责人:邱靖之
联系电话:18612686698
传真:(86-010)88018737
有关经办人员:张文鹏
(九)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事务所负责人:肖厚发、刘维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
有关经办人员:卢珍、程超、方子健
(十)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负责人:汪有为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10-60834572
传真:010-60833054
有关经办人员:周思杰、许晨晖、涂瑞
(十二)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理事长:沙雁
186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25年9月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账户持有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皖能电力(000543.SZ)971107股,中信证券信用融券专户持有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皖能电力(000543.SZ)21400股,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皖能电力(000543.SZ)2136722股。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皖能电力
(000543.SZ) 629552股。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持有皖能电力(000543.SZ)
32040股。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皖能电力( 000543.SZ)股票 3185908 股。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皖能电力
(000543.SZ)1959337.00股,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3.69%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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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188202613020261302026130202613020261302026130202613020261302026130202613020261302026130202613020261302026130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卢珍程超方子健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有关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注册文件;
(二)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四)本期债券法律意见书;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询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
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贵州路491号皖能智能管控中心25-27层
法定代表人:李明
联系人:丁亚平
联系电话:0551-62225822
邮政编码:2300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周思杰、许晨晖、涂瑞
联系电话:010-60834572邮政编码:100026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
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一部分。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附件:计算公式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现金比率=(货币资金+短期投资)/流动负债
总资产周转次数=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存货周转率次数=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0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经营现金流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报告期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营业毛利率=(1-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10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2]×100%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