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永标
作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牢牢坚守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公正的核心履职原则,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与勤勉义务。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准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董专门会议、股东会,并在董事会日常运作及决策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独立研判、审慎核查,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与独立判断,针对性提出建设性、可落地的意见建议,有效助力董事会提升决策科学性、严谨性与合规性,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经营决策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提供了有力的专业支撑。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孙永标,男,1978年出生,法学硕士,安徽怀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现任全国律协惩戒委委员、省法学法律专家库专家、省级法治人才库成员、合肥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合肥市律协副监事长等。
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
1章程等规定,始终秉持勤勉尽职、审慎务实的工作态度,积极、准时出席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等,并在会前对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全面研读、充分论证与审慎核查;会上认真听取相关说明与汇报,立足独立立场客观研判、充分沟通、理性发声,切实保障决策审议的严谨性与公允性。
本人全勤参加了上述会议,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亦未出现对所审议事项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详见下表:
会议分类实际出席次数/应会议次数
股东会2/2
董事会会议8/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6
专门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持续强化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务所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在财务监督、内控核查方面的核心职责。期间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财务报表审计与
治理层的沟通函等汇报,审议了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资产减值测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各定期报告、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等
重要议案,有力保障审计工作独立规范开展、审计结果客观公允,切实维护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2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公司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股东会,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切实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的实现。本人全程出席年度内全部的股东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主动倾听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建议,积极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思路,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除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主动拓宽履职渠道,通过董事会会前沟通、实地调研、履职培训等方式,对公司的生产运营、工程建设、财务运行情况、社会责任履行等关键领域开展全面的现场核
查与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经统计,本人2025年现场工作时间为17个工作日。通过前往现场开展调研,
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从专业角度为公司优化经营管理、防范运营风险、提升发展质量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调查,积极收集资料,深入分析各重大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潜在风险,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董事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十一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3于提名张为义、彭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人认为提名程序合规,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及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等议案。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启动了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并于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审议2026年—2028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开招标立项事项。本人认为选聘程序合规,拟聘任机构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无利益冲突。
(四)ESG 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 ESG 报告,系统阐述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领域的管理策略、实践及绩效。本人认为 ESG报告的发布有助于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投资者及社会公众的期望。
(五)现金分红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相关审议程序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经认真阅读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照公司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
分、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保证了公司资金安全,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七)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财务决算、资产减值、内控评价、审计机构聘任、审计工作安排
等重大事项,本人全部出席并认真履职。
(八)全面修订公司章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人对本次章程修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治理需要,对党建工作、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履职要求、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全面优化。修订内容合法合规,程序严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5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独立的原则,
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专业能力建设上,进一步加强对电力行业政策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研究,精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与合规管理要求,密切跟踪公司经营发展动态,不断锤炼履职能力、精进专业判断水平,为科学审慎决策筑牢基础。
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细落实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助力公司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行稳致远,为推动公司建设成为治理规范、运营稳健、价值共享、行业领先的标杆企业而不懈努力。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永标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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