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68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河南晋开集团废水净化中心
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河南晋开集团废水净化中心扩建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开集团”)实施河南晋开集团废水净化中心扩建项目,经协商,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开封工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水务”)投资建设该项目。
晋开集团废水净化中心项目暨晋开集团百万吨合成氨污水处理项目(以下简称“现有项目”)由开封水务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于
2011年10月开工建设,2012年11月通水调试,运营以来项目经营情况良好。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扩建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晋开集团废水净化中心扩建项目
2、项目规模:扩建项目建设地点紧邻开封水务现污水处理厂,
设计水量为 200m3/h。
3、项目建设内容:初沉池、初沉污泥集泥池、调节池、冷却
塔、综合生化池、污泥浓缩池、接触消毒池、二沉池等构筑物。配套建设电气自控、通风除臭、消防等辅助设施。
4、项目总投资:约 4108.08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模式:与现有项目保持一致,由开封水务投资、建设、运营,以晋开集团支付污水处理费的方式收回投资及收益。
7、服务单价:现有污水项目处理服务单价为 4.8元/m3,扩建
项目建成合并运营后,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统一调整为 4.85元/m3执行。
8、运营期限:现有污水项目委托运营协议约定运营期限不低
于 30年,扩建项目合并运营后,整体经营期与现有项目保持一致。
9、合同模式:与晋开集团签订委托运营补充协议,约定扩建项目的结算水价、进出水水质、保底水量等事项,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按照原协议执行。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中原环保开封工业水务有限公司
一、协议总则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万吨合成氨项目配套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与原协议内容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新增污水 3800m3/d 全权委托乙方处理,乙方对原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现有装置处理能力。
二、核心合作保障约定
1.碳源供应:由甲方供应甲醇并承担碳源费用,乙方保证合理使用。正式运行一年后,双方协商碳源消耗指标。
2.污泥处置:为确保装置稳定运行,该协议日常运营产生的剩余污泥,由乙方负责运送至晋开厂区内甲方指定区域,由甲方负责处置。
3.甲方免费提供污水。自新增污水开始交付乙方处理之日开始,
电费按照不含税单价 0.63元/度,税率为 13%计价,此价格为固定不变价格,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本条款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不变,税率作相应改变。三、水量与污水处理费标准
1.新增污水开始交付乙方处理之日开始,污水处理费用单价统一调整为固定价格 4.85元/m3(不含税价 4.58元/m3,大写:肆元伍角捌分,税率为 6%)。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合同原约定的合同总价因税率变化而作相应改变。
2.水费按月据实结算,按结算年度进行年度通算,年实际处理
水量低于年度基本水量的,差额水量的计费以基本污水处理费 4.85元/m3进行计费。
3.年度基本水量 3986400m3。
4.乙方收到经甲方确认的开工报告后开展升级改造工作。乙方
保证 2027年 3月 31日前,完成对原装置的升级改造,具备调试条件。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依托既有合作基础,工艺技术成熟,项目实施将有力推动公司开拓工业水处理市场,进一步聚焦主业、做强主业,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及项目未来收益受到项目建设进度、
投资及运营成本把控、进水水质复杂多变等多种因素变化影响,同时可能存在市场竞争加剧、政策调控等多种不可控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达到预期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强化项目统筹管理,从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等方面全力保障项目稳妥有序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