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证券简称:中原环保公告编号:2026-60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司设董
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制度全文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