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证券简称:中原环保公告编号:2026-16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5151300.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768636.08元,减去2025年已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253417966.88元,计提永续中票红利42704109.5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3028207305.12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90467893.41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67686360.7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768636.08元,减去2025年已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253417966.88元,计提永续中票红利42704109.5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974445534.97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9241183.18元。
2、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74684488股为基数,拟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63164811.76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季度分红、中期分红及其他分红。本次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后,公司2025年度拟以总股本9746844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63164811.76元。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合计263164811.76元。
4、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263164811.76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4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63164811.76253417966.88175443207.84
1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75151300.841032169123.16860116737.88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790467893.41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829241183.18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92025986.48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989145720.6267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692025986.48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
□是□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原因说明近年来,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围绕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再生水利用重点业务布局,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所增长,但是同时存在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资产负债率较高,资金需求量大的现状。因此,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也更有利于实现对股东的长期投资回报。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后续业务发展支出、满足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有利于确保公司稳定运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3、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将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各类股东保持正常的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业务经营,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切实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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