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作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声明刘阳,博士研究生,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郑州市人才专家库专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长期关注资本市场发展动态,一直致力于公司内部控制与精益管理、财税数字化与业财融合方
面的研究和实践,拥有较为丰富的公司财务治理经验。自2024年1月起任中原环保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要
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4次,听
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2025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10次,实际出席董事会10次,均按时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与缺席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方面,2025年主持召开5次会议,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审计机构工作质量。在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议工作中,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多轮沟通,确保了财务信息的准确披露。在提名委员会工作中,审议了公司职业经理人续聘事项。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中,审议了公司职业经理人年度考核、制度修订等事项,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根据监管新规及公司实际,公司召开了4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前置审议讨论,形成了独立的书面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作为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我重点关注了审计计划的全面性、审计程序的合理性以及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风险因素。
5、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的讨论和审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途径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6、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
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7、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9个工作日,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积极持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支撑,组织联合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通过规范高效的沟通机制和组织保障,对本人的现场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1、关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6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签署再生水供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12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三环再生水管线资产、郑州市四环再生水管线资产的议案》。
2025年1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摘牌购买资产事项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2026年1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的议案》《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召开专门会议进
行事前审议,审议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
2、关于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对相关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公司对相关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
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阳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