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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回

报规划和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并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制度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6-2028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在平衡股东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完毕公积金后仍为正值,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采用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现金流量安排产生重大影响;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

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4.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四、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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