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证券简称:金圆股份公告编号:2026-02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18964911股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持有的上述被冻结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本次解除冻解除冻股东股东或第一占其所持占公司总冻结起冻结解结股份数量结执行名称大股东及其股份比例股本比例始日除日
(股)人一致行动人西藏自
2026年治区拉
金圆2026年是189649118.18%2.44%4月17萨市中控股5月8日日级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金圆盛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盛汇”)所持股
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累计被冻结股累计被标记股合计占其所持合计占公司总股东名称
(股)比例份数量(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股本比例
金圆控股23190762829.82%0000金圆盛汇40740480.52%0000
合计23598167630.35%0000
注:上表各单项数据占比直接加总与合计占比存在因四舍五入导致的尾差。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金圆控股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解除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未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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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