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7证券简称:航天发展公告编号:2026-025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采用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
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14:30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5号楼。公司董事长胡庆荣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11人,代表股份35912841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7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人,代表股份310600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3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09人,代表股份48528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59%。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投票表决了下列议案:
1.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955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50%;
反对1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1%;弃权
1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19%。
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53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875%;反对1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7823%;弃权1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2%。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92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76%;
反对20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1%;弃权
1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26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837%;反对20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9499%;弃权1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64%。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955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48%;
反对19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1%;弃权
1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52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856%;反对19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8238%;弃权1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7%。
2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下列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晨光高科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该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8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86%;反对19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37%;弃权1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8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886%;反对19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737%;弃权1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7%。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下列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晨光高科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该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0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349%;反对3869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584%;弃权
20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0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349%;反对3869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的15.1584%;弃权20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6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802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3%;
反对21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8%;弃权
2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00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877%;反对21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845%;弃权2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7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804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9%;
反对21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0%;弃权
2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02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960%;反对21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582%;弃权2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同意356906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3%;
反对20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7%;弃权
2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952%;反对20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8598%;弃权2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敏、唐诗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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