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李蔓球
本人李蔓球,作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作用,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自2025年5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蔓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业经济硕士,中级工业经济职称。曾任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助理工程师,湖南省计划委员会主任科员,湖南省航空公司筹备办筹备组成员,湖南省电力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沙德比粉煤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湖南省清华大学校友会副会长,2025年5月26日起任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1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会议
和1次股东会,对任职期间3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是否连续两应出席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董事会次未亲自参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次数次数加次数
330000
参加股东会会议情况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
1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情况
2025年应出席出席委托出缺席
会议类别召开次数次数次数席次数次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110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3300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110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110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1.战略委员会:参与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与执行情况,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参与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3.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参与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与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切实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需由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
进行审议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
开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2025年5月26日至12月
31日,无与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专门沟通的事项,未发生相关沟通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5月26日,本人以独立董事候选人身份出席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诉求与意见。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参加了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公司联合举办的规范运作培训,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3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访谈及参加
董事会、股东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与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内控建设执行及重大事项进展,结合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及时提出经营管理建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
12月31日,本人现场履职时间共计17日。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与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文件资料,确保本人能够基于充分信息独立、公正履职。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
相关事项进行审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以及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2025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无需单独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其他
关联交易合规公允,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4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重点监督,认为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经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第5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财务总监、工程总监、运营总监的议案》,聘任彭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认为,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会议选举皮钊、彭顺勇、彭章硕、胡连宇、陈薇、邢康宁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敏、黎志刚、李琴琴及本人为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熊棒为职工董事。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
第5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彭顺勇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彭章硕、胡
5连宇、杨刚、袁征、范平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健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彭莎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登峰为工程总监,聘任邓达为运营总监。
本人认为,本次董事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行业及
地区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发放及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持股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蔓球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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