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李琴琴
本人李琴琴作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自2025年5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琴琴: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学硕士,律师。曾任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正证券投资银行部律师、督导员,方正证券承销保荐受托督导部合规专员。现任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律师,湖南大学法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长沙房地产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员,2025年5月26日起任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自身独立性完成自查。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
1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任职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会议
和1次股东会,本人对2025年度任职期间3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是否连续两应出席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董事会次未亲自参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次数次数加次数
330000
参加股东会会议情况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
1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情况
2025年应出席出席委托出缺席
会议类别召开次数次数次数席次数次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3300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110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1100
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履行职责。
提名委员会:任职期间出席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并经该次会议选举成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2职资格进行审核,切实履行相应职责。
审计委员会:任职期间参加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执行情况,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期间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与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需由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
进行审议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关于内部审计计划及
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无与会计师事务所需专门沟通的事项,未发生相关沟通情形。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5月26日,本人以独立董事候选人身份出席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诉求与意见。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职,对董事会审议议案认真审阅、审慎判断,独立客观发表意见,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参加了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公司联合开展的规范运
作专题培训,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人治理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认知,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公司相
3关业务负责人、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访谈,并充分利用参
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自2025年5月26日任职起,本人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9日。
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均认真筹备会议资料并提前送交本人审阅,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与全面支持。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以及向董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单独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
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与监督,认为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规定,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5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财务总监、工程总监、运营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彭莎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认为,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
5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大会选举皮钊、彭顺勇、彭章硕、胡连宇、陈薇、邢康宁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蔓球、黎志刚、陈敏及本人为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熊棒为职工董事。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
第5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彭顺勇为总经理,彭章硕、胡连宇、杨刚、袁征、范平为副总经理,胡连宇为总法律顾问,张健为董事会秘书,彭莎为财务总监,张登峰为工程总监,邓达为运营总监。
本人认为,本次选举的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行业及
地区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发放及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6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了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2026年,本人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琴琴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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