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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投资:湖南投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548证券简称:湖南投资公告编号:2026-014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现场会议地点:湖南投资大厦6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召集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皮钊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

1表股份165403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27%。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61646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8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3756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40972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34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3756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62620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71%;反对278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2%;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1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637%;反对278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704%;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085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83%;反对231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71%;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78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128%;反对231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99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62592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02%;反对2808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2%;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778%;反对2808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563%;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3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52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7.9742%;反对2763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9%;弃权5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77%;反对2763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555%;弃权5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268%。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5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49%;反对2780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3%;弃权5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7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488%;反对2780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735%;弃权5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7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62477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07%;反对2358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4权股份总数的1.4261%;弃权5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0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735%;反对2358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732%;弃权5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33%。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50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30%;反对278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2%;弃权5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4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689%;反对278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704%;弃权5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6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52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42%;反对278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2%;弃权5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6%。

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77%;反对278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704%;弃权5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119%。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62620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71%;反对278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2%;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1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637%;反对278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704%;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9%。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并废止<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50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29%;反对3332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46%;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4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657%;反对3332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291%;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52%。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21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50%;反对3377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19%;弃权51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4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54%;反对3377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298%;弃权51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8%。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巍、刘倩

3.结论性意见: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7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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