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0证券简称:江铃汽车公告编号:2026-023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十二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5日向
全体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在南昌江铃汽车大厦20楼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到10人。袁明学董事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邱天高董事代其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选举邱天高先生任董事长,吴胜波先生任副董事长。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董事会批准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任:邱天高
委员:吴胜波、Ryan Anderson、袁明学、熊春英、衷俊华
秘书:刘森海
薪酬委员会:
主任:陈平
委员:邱天高、Ryan Anderson、余卓平、Yong Wang(王泳)、薛林楠
秘书:伍杰红
审计委员会:
主任:薛林楠
委员:Ryan Anderson、袁明学、余卓平、陈平、Yong Wang(王泳)
秘书:李伟华
对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构成的表决结果均为: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委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聘熊春英女士任公司总裁。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伍杰红女士任董事会秘书。
1经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衷俊华女士任执行副总裁;
丁文敏先生任执行副总裁;
李伟华女士任财务总监;
Eric Hermann先生任副总裁;
吴晓军先生任副总裁;
伍杰红女士任副总裁;
曾发发先生任副总裁;
罗志谦先生任副总裁;
陈雷先生任副总裁;
刘森海先生任副总裁;
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委聘的表决结果均为: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熊春英女士,1964年出生,拥有江苏工学院汽车专业本科学历,江西财经大学产业经济硕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以及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熊春英女士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质管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执行副总裁、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熊春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00股,熊春英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春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衷俊华女士,1976年出生,石家庄铁道学院经济管理系财务会计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拥有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
现任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兼执行副总裁,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衷俊华女士曾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市江铃鼎盛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江铃集团特种专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衷俊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股东单位任职外,衷俊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衷俊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2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文敏先生,1972年出生,拥有武汉理工大学汽车运用专业学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副总裁。丁文敏先生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技术中心副主任、产品策划及项目管理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丁文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丁文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丁文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伟华女士,1977年出生,拥有上海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学士学位和加拿大约克大学舒立克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李伟华女士曾任福特中国财务分析师,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师、财务经理,福特亚太生产制造财务经理、产品开发财务经理、生产制造主计长、产品开发主计长,福特六和财务总监,江铃汽车财务总监,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翰昂汽车零部件(南昌)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伟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伟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伟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ric Hermann 先生,1964 年出生,拥有美国密歇根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及机械工程硕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Eric Hermann先生曾在福特汽车公司担任轻卡排放设计工程师,车辆 NVH(噪声、振动、平顺性)主管,车型投产主管,排放、进气及离合主管,进气、冷却、排放及计算机辅助工程经理,冷却及底座经理,进气和排放经理,全球进气系统经理,以及本公司动力传动系统部部长、总裁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Eric Herman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Eric Hermann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Eric Hermann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
3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军先生,1974年出生,拥有武汉理工大学汽车设计学士学位和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新能源事业部首席执行官,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吴晓军先生曾任江铃五十铃有限公司总装厂厂长,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质管部部长、总裁助理,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晓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晓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伍杰红女士,1976年出生,拥有南昌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和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伍杰红女士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内部审计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部长,福特亚太非总部财务经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管理部部长,总裁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伍杰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伍杰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伍杰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伍杰红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曾发发先生,1978年出生,拥有南昌大学汽车工程专业学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发发先生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副部长、新车型投产管理部部长、质量管理部部长、质量管理&新车型投产部部
长、制造部部长、总裁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曾发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曾发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曾发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志谦先生,1979年出生,拥有中国台湾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和中国台湾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罗志谦先生曾任福特六和汽车公司焊装区域制造工程师、工艺工程师、生产经理、工艺经理,福特亚太区焊装工艺经理、总装工艺经理,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厂焊装区域经理顾问,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杭州工厂投产经理、厂长。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志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罗志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志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雷先生,1979年生,拥有江苏科技大学电气自动化学士学位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雷先生曾任福特(中国)供应商技术支持及三电系统供应链总监、福特(中国)电动车业务
三电系统供应链总监、福特(中国)供应商技术支持总监、长安福特供应商技术
支持总监、福特亚太电子电器供应商技术支持高级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森海先生,1981年生,拥有武汉理工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
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刘森海先生曾任本公司整车工程开发部前瞻技术科科长,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整车工程开发经理、整车工程开发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公司产品研发总院车型开发院轻客部部长,本公司总裁助理、产品研发总院整车工程研究院院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森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森海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森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批准执行委员会构成
董事会批准执行委员会由熊春英女士、衷俊华女士、丁文敏先生、李伟华女
士、Eric Hermann先生、吴晓军先生和伍杰红女士组成,公司总裁熊春英女士担任执行委员会主席。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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