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0证券简称:江铃汽车公告编号:2025—058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下午2:30时
2、召开地点:中国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中大道2111号江铃汽车大厦20
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天高
6、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网络投票情况总体出席情况人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总人数代表股份占公司人数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总分类数股份数比数总股份股份数比例(%)数比例例(%)
(%)
A 股 1 354176000 41.0299% 220 12530439 1.4516% 221 366706439 42.4815%
B 股 2 277964523 32.2011% 4 5759500 0.6672% 6 283724023 32.8683%
总体363214052373.2310%223182899392.1188%22665043046275.3499%
其中:
中小117361290.2011%223182899392.1188%224200260682.3199%股东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1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2025年)
同意反对弃权分类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 股 360783592 98.3849% 5887147 1.6054% 35700 0.0097%
B 股 282800653 99.6746% 923370 0.3254% 0 0.0000%
总体64358424598.9474%68105171.0471%357000.0055%
其中:1317985165.8135%681051734.0083%357000.1783%中小股东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案(2025年)
同意反对弃权分类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 股 366220514 99.8675% 448925 0.1224% 37000 0.0101%
B 股 283415923 99.8914% 308100 0.1086% 0 0.0000%
总体64963643799.8779%7570250.1164%370000.0057%
其中:1923204396.0350%7570253.7802%370000.1848%中小股东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修订案(2025年)
同意反对弃权分类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 股 360780692 98.3841% 5888747 1.6058% 37000 0.0101%
B 股 282343994 99.5136% 1380029 0.4864% 0 0.0000%
总体64312468698.8768%72687761.1175%370000.0057%
其中:1272029263.5187%726877636.2966%370000.1848%中小股东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选举陈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分类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 股 361997122 98.7158% 4670817 1.2737% 38500 0.0105%
B 股 283415923 99.8914% 308100 0.1086% 0 0.0000%
总体64541304599.2286%49789170.7655%385000.0059%
其中:1500865174.9456%497891724.8622%385000.1922%中小股东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2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颖,刘阳骄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纪要》;
(二)、《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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