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蒋薇薇)
本人作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作用。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人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蒋薇薇,女,1981年生,中共党员,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
曾任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助教、讲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财会系副系主任,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商学院副院长,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副教授,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01278,SZ)、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688603,SH)。2024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自身
独立性完成自查。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任职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
1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
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本人出席股东会2次,应参加董事会9次,实际参加董事会(现场/通讯方式)9次,委托出席0次,无缺席的情况。经认真审议,本人对2025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会议召开时间审议事项意见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
2025年2月7日议审议通过:同意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
1、《2024年度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3、《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2025年4月2日同意本的方案》
4、《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预案》6、《关于对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7、《关于拟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8、《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
1、《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
2025年8月14日同意
2、《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3、《关于对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认真履行了委员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会议4次,实际按时出席4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关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中履职情况的总结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拟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2)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3)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3(4)2025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
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针对相关事项提出关注或发表意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保质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以及其
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针对公司运营提出专业意见,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平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已满15日。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及不定期获取创元科技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
认真研读创元科技报送的经营信息、财务报告、风险管理、稽核审计等资料和报告,了解创元科技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获取经营管理信息及资本市场资讯。
42、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管理情况、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
控等工作汇报,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董事长、各董事及管理层成员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要求就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
3、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定期听取或
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沟通。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参加投资者现场调研(2次)、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1次)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在线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创元科技的评价。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创元科技所有关联交易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5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
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3日,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1156股,本次不存在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该批解除限售股份于2025年3月12日上市流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
6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治理规范的规定规范履职。坚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持续加强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7(此页无正文,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章页)
独立董事:蒋薇薇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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