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GANSU ENERGY CHEMICAL CO.LTD
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2026年5月
1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授权类型与范围............................................4
第三章管理职责...............................................4
第四章授权委托书办理程序..........................................5
第五章授权委托书管理............................................6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7
第七章附则.................................................7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
强授权委托管理,规范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及授权委托当事人合法权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将相关权利授权委托代理人,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权委托书,是指由公司统一制作,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受托人代表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证明文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工作,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五条授权委托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度可控原则。各类授权委托需结合所处层级实际需求,遵循范围适
度、风险可控前提,且不得与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相违背。
(二)权责对等原则。权利授予与责任承担相匹配,被授权主体在获得相应
授权的同时,需承担行使该项权利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内涵清晰原则。明确界定各项授权委托的具体内涵,包括但不限于授
权范围、预期目标、评价标准、期限等;属授权范围以外或无明确授权界定的事项,按无权处置原则办理。
(四)禁止重复授权原则。对同一事项不得进行重复授权委托,避免出现多
份授权委托书冲突、办理流程混乱的情况。
(五)受托人资质合规原则。受托人须为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能够胜任授权范围内工作,无经济违规行为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除特定情形外,不对公司职工以外的自然人进行授权委托。
3第六条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
定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自身权利范围内授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依法行使相应职权。
第二章授权类型与范围
第七条公司授权类型分为年度授权委托和一事一授的临时授权委托。
第八条年度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对各部门基本业务、各分公司
有关煤炭销售、物资采购、日常经营等活动进行的授权委托。
年度授权委托期限一般为1年,自年度日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九条临时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对超出年度授权委托范围的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授权委托。
临时授权委托期限一般为10日至30日或“至该项工作结束时”止。
第十条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期限到期后,授权委托书自动作废,若业务
在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期限内未完结的,需重新办理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授权委托期限不得超出受托人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限。
第十二条原则上,除不可抗力或受托人发生疾病等重大事项外,受托人不得转委托。确需转委托的,需经委托人同意,并另行开具授权委托书,且注明原授权委托书作废。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法务合规部是公司授权委托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与调整授权委托管理相关制度,组织有关部门拟定授权委托方案,对授权委托内容进行初步审查;
(二)具体办理年度基本授权委托及临时特别授权委托事宜、制定各类授权委托书;
(三)规范授权委托管理,对授权委托书等授权有关的文书进行登记、使用、保管、归档;
(四)督导落实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工作,检查授权委托执行效果;
4(五)其他与公司授权委托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四条授权委托书由法务合规部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其他任
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办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四章授权委托书办理程序
第十五条公司授权委托书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办理授权委托事项的部门或个人,向法务合规部提交需开具授权委托
事项的申请(格式后附)。
(二)办理授权委托事项的部门或个人,将能够证明授权委托的事项已由公
司或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的相关证明文件及申请,提交至公司法务合规部。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请示签报、领导批示、会议纪要、会议决议或公司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法务合规部对授权委托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根据
业务需要拟定授权委托书并进行编号后,报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
(三)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后,公司法务合规部办理加盖公章手续,登记
授权委托书台账,并及时通知申请部门或个人领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不得加盖公章。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
(三)授权委托事项、范围、期限;
(四)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授权委托书份数;
(六)授权委托日期;
(七)委托人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内容。
以上授权委托事项和范围应明确具体,授权期限一般为“至该项工作结束时止”,不得使用“全权委托”“许可转委托”等字样。
5法务合规部不得出具空白授权委托书。
第十七条授权委托书办理期限:公司法务合规部正式受理申请部门或个人
的授权委托申请后,根据业务需要,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授权委托书的办理,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五章授权委托书管理
第十八条授权委托书一律采用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含有任何违法违规和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十九条受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时间、权限范围内,依法、合规、善意、准确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越权行事。
第二十条受托人应妥善保管授权委托书,不得出借、毁损、遗失等,若出
现丢失或毁坏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法务合规部提出书面报告。申请重新补办的,由法务合规部审核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补办。
第二十一条未经法定代表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授权委托进行变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表人可以调整或撤销对受托人的授权:
(一)授权委托事项、范围、期限调整;
(二)受托人将授权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
(三)受托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或开展未经授权委托的业务;
(四)受托人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营风险和损失;
(五)其他影响授权委托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授权委托书调整和撤销的,法务合规部须及时收回原授权委托书,在该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撒销”字样和撤销日期,并在“撤销”字样上加盖本部门印章。授权委托书一经撤回,其效力不可恢复。调整授权委托的,需重新办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授权委托书自动终止:
(一)授权委托事项完成;
6(二)授权委托期限届满;
(三)授权委托被撤销;
(四)授权委托书文本被修改、涂抹;
(五)受托人所在单位及职务调整;
(六)其他需要终止授权委托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公司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法务合规部存档备查,一份
由申请人使用、保管或交有关当事人。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法务合规部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授权委托管理制度的落实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行权不当的情形,决策流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对公司利益产生损害的,按
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经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以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名义对外实施行为的;
(二)受托人超越权限行事,并在事后未得到委托人追认的;
(三)受托人在授权委托范围内未尽职尽责或行权不当的;
(四)授权委托终止后,原受托人仍以被委托身份对外实施行为的;
(五)因特殊原因法定代表人口头授权情况下,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拖延补办授权委托手续超过3个工作日的;
(六)其他违反授权委托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
部门另有专门规定、监管要求的,按照其规定、监管要求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8月《法
7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8附件: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申请单申请编号:(年份+月份+部门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序号,如 202509FG001)□公司部门:(如法务合规部)类型(选填)□公司个人:(如张三)申请人信息□子(分)公司:(如某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姓名/身份证号受托人信息所属单位及职务
授权类型□年度授权□临时授权
授权具体事项 (如 “XX 项目合同签署”)授权信息
授权范围 (如 “合同金额≤XX 万元”)
□年度:年1—12月;□授权期限
临时:年月日
申请单位/部室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意见签字: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