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GANSU ENERGY CHEMICAL CO.LTD
市值管理制度
2026年3月
1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3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4
第四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5
第五章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6
第六章市值管理的禁止行为..........................................7
第七章附则.................................................7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推动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规范和加强市值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科学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合规
信息披露、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
第五条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3(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科学进行市值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
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
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主动且常态化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管理层深度协同负责、董事会秘书牵头组织。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的执行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全力支持和配合。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
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八条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
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4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四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公司应当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
合的路径,结合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
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现金分红。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提升分红的稳定性、及时
性和可预期性,同时结合业绩情况及未分配利润情况,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当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与资本市
场的有效沟通机制,持续提升投资者沟通效率,深化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认同,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双向互动。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要求,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为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提供充分信息。
(六)股份回购。结合公司股权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市值变化以
及业务经营需要,依法合规运用股份回购工具,优化资本结构,积极回报投资者,
5稳定市场情绪,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权益。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五章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所处行业平均水
平进行监测,如相关指标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公司应当分析原因,审慎分析调整市值管理策略,合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必要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四条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如
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电话会议、路演、反向路演等方式,向投资者详细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前景,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三)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在依法合规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的情况下,采取股份回购、增持等方式稳定股价。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
第十五条当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时,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估值提升计划相关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当股价长期破净时,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当公司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时,应当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6第六章市值管理的禁止行为
第十六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
实增强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
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
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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