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5证券简称:神州信息公告编号:2025-04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至2025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东楼
第一会议室(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独立董事窦超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与提示性公告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10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75774437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4859464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60914973股。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57人,代表股份459839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54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89540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385%。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55人,代表股份70299619股7029961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59%。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55人,代表股份
20591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29%。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程凤律
师、谢运莉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类别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量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表决权股份总数
总体表(股)权股份总数比例(股)股份总数比(股)比例决情况例
45539062799.0324%43782020.9521%710000.0154%
1同意反对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中小投资者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资者表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有效表决权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股)(股)决情况数比例股份总数比权股份总数比例例
1614223778.3930%437820221.2622%710000.34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凤、谢运莉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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