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6-086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 月 14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独立董事窦超先生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街道亮甲店东路 8 号院 1 号楼希尔顿
欢朋酒店三楼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75774437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5111464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70662973 股。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01 人,代表股份 422456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22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3767763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164%。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98 人,代表股份 456802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61%。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00 人,代表股份
456805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61%。
(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刘晓倩律师、王志军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 表决 表决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编码 名称 分类 结果
(股) (%) (股) (%) (股) (%) (股) (%)《关 总表于为 决情 420855115 99.6209 1580800 0.3742 20700 0.0049 0 0
1.00 下属 况 通过
子公 其
44079031 96.4941 1580800 3.4606 20700 0.0453 0 0
司增 中,加 中小
2026 股东
年度 的表
担保 决情
额度 况的议案》
上述提案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提案 1 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晓倩、王志军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