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变更前变更后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第一百零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可以设职工代表董事。三分之一,可以设职工代表董事。
1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联席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联席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长(联席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三十四条审计委员会由三
第一百三十四条审计委员会由四名
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由独立董
2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由独立董事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员。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