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2025年度审计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就中兴华2025年度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兴华2025年度履职基本情况
中兴华成立于2013年11月4日,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中兴华2024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一)选聘程序1.2025年3月17日,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1—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采购制度规定,采用比价方式,按照最低价成交原则,选择中兴华开展2025-2027年度内控审计工作。
2.2025年3月21日,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采购制度规定,按照比选方式,通过综合评价,选择中兴华为2025-202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3.2025年4月1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中兴
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等事项
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审计费用报价比较合理,同意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4.2025年4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健全,独立性、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上市公司及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能够胜任年度审计工作。在公司
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审计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审计规程、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2—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内部控制状况。董事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拟支付审计费用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将本提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5.2025年4月23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提请股东
会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6.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二)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兴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并向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3—和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项目组人员安排、时间安排、审计范围、总体
审计策略、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监督情况及评价
(一)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6年2月3日,听取中兴华2025年度审计计划,同意
按照计划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2.2026年4月15日,审阅2025年度财务报表,与年审会
计师进行沟通,出具审议意见。
3.2026年4月15日,对中兴华2025年度履职情况出具报告。
(二)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中兴华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兴华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中兴华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了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总体认为中兴华能—4—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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