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6年4月29日目录
许志平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
张文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7
王玉荣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4
杨玉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恪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之原则,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审慎、认真审议各类会议提案,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审慎行使股东赋予的职权,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与专业赋能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6次,审议提案45项。本
人均亲自出席所有会议,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会议期间,全面查阅会议相关材料,深入开展分析研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交流,秉持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全部审议提案均投出同意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环节的独立判断与监督职责。
(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1
—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全程参与会议审议与沟通环节。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作为董事会安全健康环保及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2025年4月10日牵头召集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集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安全健康环保及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将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于2025年10月16日
参加会议,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年4月10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补选董事等提案,并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2.2025年12月12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12月12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日常关联交易
相关材料,结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规定和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经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
2.持续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中“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的披露情况,通过查阅资料、沟通问询等方式深入了解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经核查,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行使其他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召集临时股东
会或董事会会议、征集股东权利、发表其他专项独立意见等行使独立董事其他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审计沟通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1.2025年2月13日,审议《2025年度重大风险预测评估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3—效,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合理;审议《2024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认为公司2024年度开展的各项审计监督活动揭示风险隐患、压实整改责任、构筑风险屏障,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聚焦中心任务、资源配置合理、与整体治理需求协同一致。
2.2025年4月10日,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财务、经营等内部活动进行了有效控制,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2025年4月23日,审议《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认为基本反映公司2024年度内控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与监督情况。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1.2025年2月13日,听取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
2024年度审计计划汇报,对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进展、集
装箱及非煤业务开展情况等重点关注。
2.2025年4月10日,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人员、业务、执业信息和诚信记
录进行审查,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5月16日、11月17日,本人分别出席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主动与股东—4—代理人开展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倾听股东诉求,及时回应股东关切,保障股东知情权与参与权的有效落实。
六、现场工作情况
(一)本人全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董事会及股东会,积极参加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暨2025年工作会议、董事会分类建设工作部署会等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特长,结合工作经验,对宁东铁路相关人员进行电气化铁路知识培训;实地参观上沟湾物流园、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鸳鸯湖施工现场等,增进对公司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2025年度现场工作累计17天。
(二)借助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其他各类活动的契机,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业务负责人及中介机构负责人深入沟通交流,全面、细致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及重大事项推进进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与独立地位,为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与治理水平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独立性、客观性与公正性的履职要求。
(三)持续加强监管制度学习,主动跟踪监管政策动态,密
切关注市场舆论评价,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座谈交流、电话沟通、邮件往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门等负责人员保持常态化密切联系,及时就关注事项提出问询并获得有效反馈,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赋能—5—作用,助力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更好适配监管要求与公司治理需求,本人始终坚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一方面,系统钻研新颁布及修订的证券法律法规,精准把握监管政策导向;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包括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怎样做一个合格的上市公司董监高”“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宁夏证监局组织的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讲解
及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培训,以及公司内部开展的“国有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等。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提升,不断夯实履职基础,确保履职过程合法合规、专业审慎。
—6—张文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恪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之原则,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审慎、认真审议各类会议提案,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审慎行使股东赋予的职权,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与专业赋能作用,荣获第二十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最具影响力独立董事”称号。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6次,审议提案45项。本
人均亲自出席所有会议,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会议期间,全面查阅会议相关材料,深入开展分析研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交流,秉持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全部审议提案均投出同意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环节的独立判断与监督职责。
(二)股东会情况
—7—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全程参与会议审议与沟通环节。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2024年度报告
编制及审计工作期间,于2025年2月13日出席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沟通会,听取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关于2024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审议通过《2025年度重大风险预测评估报告》《2024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2025年4月10日牵头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开展监督评价,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8月14日召集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10月16日召集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将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于2025年4月
10日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慎审核,同意
将该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0月16日出席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8—(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年4月10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补选董事等提案,并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2.2025年12月12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5年12月12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日常关联交
易相关材料,结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规定和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经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
2.持续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中“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的披
—9—露情况,通过查阅资料、沟通问询等方式深入了解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经核查,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行使其他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召集临时股东
会或董事会会议、征集股东权利、发表其他专项独立意见等行使独立董事其他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审计沟通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1.2025年2月13日,审议《2025年度重大风险预测评估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合理;审议《2024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认为公司2024年度开展的各项审计监督活动揭示风险隐患、压实整改责任、构筑风险屏障,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聚焦中心任务、资源配置合理、与整体治理需求协同一致。
2.2025年4月10日,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财务、经营等内部活动进行了有效控制,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审议《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认为基本反映公司2024年度内控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与监督情况。
—10—3.2025年6月25日,审阅《西部创业及子公司2024年下半年重大经营事项检查报告》,经审慎核查,同意公司编制的报告内容。
4.2025年8月26日,审阅《西部创业及子公司2025年上半年重大经营事项检查报告》,针对监督检查报告反映的问题,关注关联交易付款条件,在股东会上主动与相关股东代表沟通,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1.2025年1月1日,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就
公司层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开展专项访谈。
2.2025年2月13日,听取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
2024年度审计计划汇报,对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进展及执
行的审计程序、集装箱及非煤业务开展情况、关联交易审计情况、
太中银铁路股权估值、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供应链贸
易业务及内部审计工作进行重点关注,同意按照计划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3.2025年4月10日,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
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出具专项报告;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人员、业务、执业信息和诚信记录进行审查,提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2025年11月26日,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11—就公司层面内部控制进行访谈。
五、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5月16日、11月17日,本人分别出席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主动与股东代理人开展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倾听股东诉求,及时回应股东关切,保障股东知情权与参与权的有效落实。
六、现场工作情况
(一)本人全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董事会及股东会,积极参加董事会分类建设工作部署会、财务人员素质提升专题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2025年度现场工作累计17天。
(二)借助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其他各类活动的契机,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业务负责人及中介机构负责人深入沟通交流,全面、细致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及重大事项推进进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与独立地位,为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与治理水平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独立性、客观性与公正性的履职要求。
(三)持续加强监管制度学习,主动跟踪监管政策动态,密
切关注市场舆论评价,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座谈交流、电话沟通、邮件往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门、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负责人员保持
—12—常态化密切联系,及时就关注事项提出问询并获得有效反馈;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提案、文件、报告的修改完善工作,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赋能作用,助力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更好适配监管要求与公司治理需求,本人始终坚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一方面,系统钻研新颁布及修订的证券法律法规,精准把握监管政策导向;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包括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怎样做一个合格的上市公司董监高”“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六期)”,宁夏证监局组织的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讲解及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培训,以及公司内部开展的“国有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等。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提升,不断夯实履职基础,确保履职过程合法合规、专业审慎。
—13—王玉荣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恪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之原则,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审慎、认真审议各类会议提案,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审慎行使股东赋予的职权,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与专业赋能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6次,审议提案45项。本
人均亲自出席所有会议,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会议期间,全面查阅会议相关材料,深入开展分析研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交流,秉持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全部审议提案均投出同意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环节的独立判断与监督职责。
(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1
—14—次,本人因工作原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于2025年
10月16日召集会议,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于2025年8月14日出席会议,审议《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提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0月16日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年4月10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补选董事等提案,并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2.2025年12月12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5—1.2025年12月12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材料,结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规定和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经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
2.持续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中“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的披露情况,通过查阅资料、沟通问询等方式深入了解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经核查,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行使其他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召集临时股东
会或董事会会议、征集股东权利、发表其他专项独立意见等行使独立董事其他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审计沟通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1.2025年2月13日,审议《2025年度重大风险预测评估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合理;审议《2024年审计工作—16—总结和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认为公司2024年度开展的各项审计监督活动揭示风险隐患、压实整改责任、构筑风险屏障,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聚焦中心任务、资源配置合理、与整体治理需求协同一致。
2.2025年4月10日,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财务、经营等内部活动进行了有效控制,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2025年4月23日,审议《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认为基本反映公司2024年度内控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与监督情况。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4月10日,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人员、业务、执业信息和诚信记
录进行审查,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股东会,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代为参会。本人在会前与受托人充分沟通,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股东意见,并查阅公司公告、跟踪落实进展,密切关注股东利益相关事项,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现场工作情况
(一)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7—董事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董事调研活动,通过实地参观上沟湾物流园、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鸳鸯湖施工现场等,了解公司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2025年度现场工作累计
15天。
(二)借助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及其他各类活动的契机,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业务负责人及中介机构负责人深入沟通交流,全面、细致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及重大事项推进进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与独立地位,为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与治理水平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独立性、客观性与公正性的履职要求。
(三)持续加强监管制度学习,主动跟踪监管政策动态,密
切关注市场舆论评价,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座谈交流、电话沟通、邮件往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门等负责人员保持常态化密切联系,及时就关注事项提出问询并获得有效反馈;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提案、文件、
报告的修改完善工作,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赋能作用,助力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更好适配监管要求与公司治理需求,本人始终坚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一方面,系统钻研新颁布及修订的证券法律法规,精准把握监管政策导向;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参加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
—18—教育、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等各类专业培训,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提升,不断夯实履职基础,确保履职过程合法合规、专业审慎。
—19—杨玉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恪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之原则,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审慎、认真审议各类会议提案,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审慎行使股东赋予的职权,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与专业赋能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6次,审议提案45项。本
人均亲自出席所有会议,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会议期间,全面查阅会议相关材料,深入开展分析研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交流,秉持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全部审议提案均投出同意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环节的独立判断与监督职责。
(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1
—20—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全程参与会议审议与沟通环节。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于2025年8月14日召集提名委员会,审议《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提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0月16日召集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4月23日补选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来,本
人于2025年8月14日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0月16日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将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年4月10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补选董事等提案,并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2.2025年12月12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1—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5年12月12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日常关联交
易相关材料,结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规定和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经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
2.持续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中“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的披露情况,通过查阅资料、沟通问询等方式深入了解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经核查,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行使其他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召集临时股东
会或董事会会议、征集股东权利、发表其他专项独立意见等行使独立董事其他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审计沟通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1.2025年2月13日,审议《2025年度重大风险预测评估报—22—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合理;审议《2024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认为公司2024年度开展的各项审计监督活动揭示风险隐患、压实整改责任、构筑风险屏障,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聚焦中心任务、资源配置合理、与整体治理需求协同一致。
2.2025年4月10日,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财务、经营等内部活动进行了有效控制,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2025年4月23日,审议《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认为基本反映公司2024年度内控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与监督情况。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1.2025年2月13日,听取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
2024年度审计计划汇报,对重大项目进展、关联交易情况、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供应链贸易业务进行重点关注。
2.2025年4月10日,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人员、业务、执业信息和诚信记
录进行审查,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5月16日、11月17日,本人分别出席公司2024
—23—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主动与股东代理人开展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倾听股东诉求,及时回应股东关切,保障股东知情权与参与权的有效落实。
六、现场工作情况
(一)本人全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董事会及股东会,积极参加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沟通会、董事会分类建设工作部署会等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特长,结合工作经验,对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强化法律红线意识;参观上沟湾物流园、电气化改造项目现场及宁东铁路调度所、安全管控中心等,实地了解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等情况。2025年度现场工作累计15天。
(二)借助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其他各类活动的契机,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业务负责人及中介机构负责人深入沟通交流,全面、细致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及重大事项推进进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与独立地位,为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与治理水平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独立性、客观性与公正性的履职要求。
(三)持续加强监管制度学习,主动跟踪监管政策动态,密
切关注市场舆论评价,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座谈交流、电话沟通、邮件往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门等负责人员保持常态化密切联系,及时就关—24—注事项提出问询并获得有效反馈;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提案、文件、
报告的修改完善工作,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赋能作用,助力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更好适配监管要求与公司治理需求,本人始终坚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一方面,系统钻研新颁布及修订的证券法律法规,精准把握监管政策导向;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包括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怎样做一个合格的上市公司董监高”“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宁夏证监局组织的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讲解及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培训,以及公司内部开展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等。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提升,不断夯实履职基础,确保履职过程合法合规、专业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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