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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文旅: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洪涛(已届满离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3 00:00 查看全文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谭洪涛

二〇二六年四月

-1-作为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文旅”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就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决策,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履职过程中,始终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有的作用。

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已于2025年9月

25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年10月29日辞职生效。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谭洪涛,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党派人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财政部首届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工程、四川省学术及科学技术带头人、纽约城市大学访问学者,主持国家级课题、获省部级奖项多项。在《经济研究》《会计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

四川省会计学专业评估专家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成都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经济分委会副主任委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导,西南财经大学审计处处长,天府文旅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不存在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2-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

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主动了解并掌握决策所需的相关情况和资料,密切关注公司整体经营动态。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项议案的情况说明,对议案内容进行审慎研究,积极参与研讨并提出合理建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经审慎判断,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的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情况本报告期应参加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参加委托出席出席股东会次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数

118305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应参加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会议6600提名委员会会议220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专门委员会成员亲自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任职资格、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3-际情况,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审议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等议案。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采取与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内审负责人等人员会谈的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文旅项目、影旅融合项目进展情况,关注公司重大项目推进、景区运营、业态升级及未来发展趋势。公司亦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讯。

2025年,在公司的安排下,本人完成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不断拓展

并更新履职所需的知识及技能。同时,时刻关注文旅行业政策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通过参加股东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在决策、执行及披露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服务外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综合服务外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人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担保安排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公司监事会改革及修订《公司章程》、其他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5-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设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并同步修订了相关制度。

(五)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合规官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在审议相关议案时,本人认真核查了相关候选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履历等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对议案表示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属行业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薪酬方案较为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了规范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改善了公司治理环境,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本人认为公司开展的内控建设工作显著有效,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

(八)对中小投资者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股东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均单独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计票。本人认为股东会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6-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职原则,积极推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助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谭洪涛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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