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万向钱潮股票代码:000559编号:2025-050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037443,期权简称:钱潮 JLC1;
2、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1200.99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330379.13万股的
0.36%;其中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行权,故本次实际行
权的激励对象共374人,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56.71万份,行权价格为4.06元/股;
3、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1156.71万股,其中80.17万股为限售条件流通股,1076.54万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1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3、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4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
3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历次行权数量和价格变动情况一览表该次行该次取该次激该次变该次变该次变动权数量消期权励对象动后行动后激变动原因情变动日期后期权数(万数量(万减少人权价格励对象况说明量(万份)份)份)数(元)人数
2024/5/6———6941.604.39593授予
离职、自愿放
2024/6/25—349.80616591.804.39532
弃
2023、2024年
2025/8/26—1422.16985169.644.06434权益分派;离
职
第一个行权期
2025/9/181156.7144.28—3968.654.06434
行权
4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
30%。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5月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于2025年5月6日届满。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1、公司2024年净利润较
3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Am) 业绩考核触发值 2023 年增长率 15.76%,高
第一个行(1)2024年净利润(1)2024年净利润较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5序号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权期较2023年增长率≥2023年增长率≥5%,且高于对比企业2024年50
10%,且不低于同行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分位值水平;
2、公司2024年净资产收益
业平均水平或对比企水平或对比企业50分
率10.65%,高于公司层面业50分位值水平;位值水平;业绩考核要求。
(2)2024年净资产(2)2024年净资产收综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
收益率≥8.0%,且不益率≥8.0%,且不低到行权条件。
低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产收益率。收益率。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相应的股票期权方能行权,具体行权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制定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满分值为100分)。
公司在公司层面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业务板块层面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确定考核总分值(T),其中考核总分值(T)计算方式为:
适用激励公司考核重大贡献个人考核总分值
对象 分(B) 分(S) 分(P) (T) 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公司层面的7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
业绩指标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T)
上市公司 由提名与 T=B×50
完成率均为90分及以上,当期对董事、高 薪酬委员 个人绩效 %+S×20
4 (A/Am) 应行权比例为 1;其他在职
级管理人 会考核评 考核分 %+P×30
×100,且的318名激励对象2024年员分%完成率不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低于 50% (T)分布在 60≤T<90,
公司层面 当期对应行权比例为 T%。
万向钱潮业绩指标
母公司部 由提名与 T=B×50完成率
门经理及 薪酬委员 个人绩效 %+S×10
(A/Am)
负责人、 会考核评 考核分 %+P×40
×100,且
一般管理分%完成率不人员
低于50%万向钱潮公司层面
合并报表 业绩指标 由提名与 T=B×50
范围内各 完 成 率 薪酬委员 个人绩效 %+S×10
子公司部 (A/Am) 会考核评 考核分 %+P×40
门经理及×50,且分%
负责人、完成率不
6序号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一般管理低于
人员50%+子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完成率
(C/Cm)
×50,且完成率不
低于80%公司层面业绩指标
由提名与 T=B×30完成率
技术研发 薪酬委员 个人绩效 %+S×30
(A/Am)
人员 会考核评 考核分 %+P×40
×100,且
分%完成率不
低于50%
公司激励对象按照考核最终分值确定当年度可行权比例,具体如下各考核年度考核总分数各考核年度对应行权比例
(T) (M)
T≥90 M=100%
60≤T<90 M=T%
T<60 M=0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实际行权人数为374人,实际行权数量为1156.71万份。
7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与此前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行权的具体安排
(一)期权简称:钱潮 JLC1。
(二)期权代码:037443。
(三)可行权的激励对象:374人。
(四)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156.71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35%。
(五)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六)行权价格:4.06元。
(七)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八)期权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至2026年5月5日。
(九)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
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8(十)实际行权数量情况如下:
本次可行权数量授予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数量姓名职务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万份)(万份)数量比例
潘文标副董事长、董事150.0036.0024.00%
石伯妹职工代表董事25.006.2925.16%
陈燎总经理30.007.0723.57%
李平一财务负责人150.0033.9822.65%
闻超董事会秘书100.0023.5523.55%
其他人员(369人)4131.401049.8225.41%
合计(374人)4586.401156.7125.22%
注:1、陈燎先生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任命其为总经理;同时李平一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2、石伯妹女士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五、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9月19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156.71万股。
3、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期权行权后,在任职期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剩余75%股份将成为董事、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次行权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如未来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则按照最新法律法规执行。
95、本次行权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数(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
125550.0004%8016758142300.0246%
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125550.0004%8016758142300.0246%
二、无限售条件的
330377878999.9996%10765425331454421499.9754%
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3303791344100.00%115671003315358444100.00%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行权事项办理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本次行
权出资款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272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5年9月5日止,公司已收到37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人民
币46962426.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陆万柒仟壹佰(大写)元(¥115671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5395326.00元。
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前
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0八、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及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股票期权的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选择集中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股票期权选择集中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律师关于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
11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并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1、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7、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
8、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