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万向钱潮股票代码:000559编号:2025-024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14号——收入》对贸易业务进行自查,考虑到公司2024年度
业务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变更后业务实质,对公司2024年部分贸易业务从“总额法”改按“净额法”确认。
2、本次更正仅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合
并利润表有影响不涉及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对既往年度报告数据的调整。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说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贸易业务进
1行自查,考虑到公司2024年度业务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变更后业务实质,对公司2024年部分贸易业务从“总额法”改按“净额法”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需对已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
营业总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总成本、营业成本项目的相关数据进行更正。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更正后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合并报表影响
本次更正仅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合并利
润表有影响不涉及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本次会计差错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更正也不涉及对既往年度报告数据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2024年1-3月
项目更正前更正金额更正后
营业总收入3555811203.82-809704610.342746106593.48
营业收入3555811203.82-809704610.342746106593.48
营业总成本3342811724.05-809704610.342533107113.71
营业成本3032057709.22-809704610.342222353098.88
22、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2024年1-6月
项目更正前更正金额更正后
营业总收入7448591723.51-1083397144.946365194578.57
营业收入7448591723.51-1083397144.946365194578.57
营业总成本6923270979.92-1083397144.945839873834.98
营业成本6282920498.71-1083397144.945199523353.77
3、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2024年1-9月
项目更正前更正金额更正后
营业总收入10847159122.90-1462245525.489384913597.42
营业收入10847159122.90-1462245525.489384913597.42
营业总成本10081584459.76-1462245525.488619338934.28
营业成本9096075475.21-1462245525.487633829949.73
三、审计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事项提交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3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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