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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我爱我家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立平)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6 查看全文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立平)

本人作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立平,男,生于1961年。日本流通经济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

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行为科学学会会长,中国高校市场学会、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8月至2020年8月兼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2010年6月至今兼任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兼任北京昆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12月至今兼任北京大明眼镜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2月至今兼任想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在任职期间,如发生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的事项,本人将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实际出席7次会议;公司共召开4

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出席4次会议,未有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况。出席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以通讯方报告期应报告期应出现场出委托出席缺席实际出席姓名式参加次出席会议席会议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数次数陈立平707004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未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通过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本人对于云南商业相关业务有较深的了解,作为商业消费零售专业领域的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云南商业业务的发展状况,在审议定期报告中的云南商业业务部分内容时,本人充分分析当下的宏观经济对商业零售、地产租赁等方面的影响,提出自己的一些专业意见,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1100审计委员会6600

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召集人)44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0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实际出

2席1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重点、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

理财产品投资事项、2023年一季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实际出席6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

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

影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报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更换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专向讨论和审议。2023年度工作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审计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并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交流与讨论,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本人作为召集人实际出席4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根据公司提名及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审议,并同意将提名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的工作中,就各次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候选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过沟通与认真讨论,充分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本人对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1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2022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及审议,对购买董事、监

3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并新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举行了

1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1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同意会

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续聘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本人在会议上就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之后履职方式的想法与其他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本人希望能够有效发挥自己在商业零售领域的专业知识,更好地为公司云南地区商业业务的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使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就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发表独立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号意见类型

2023年3月第十届董事会第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

1同意

14日二十六次会议立意见对《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

2023年4月事前认可

2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

25日同意

可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同意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第案的独立意见二十七次会议暨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同意

2023年4月2022年度董事会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

26日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

同意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同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同意资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为客同意户提供阶段性融资担保的独立

4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的独立同意意见关于对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说明及对子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同意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同意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

2023年7月第十届董事会第

4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同意

18日二十八次会议

独立意见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2023年8月第十一届董事会

5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同意

23日第二次会议

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事前认可

6

26日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第十一届董事会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2023年10月第三次会议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7同意

27日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3年11月第十一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

8同意

9日第四次会议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相关审议意见。此外,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对于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

5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

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一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予以高度关注,定期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配合,主动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资料,为独立董事作出客观判断提供便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注公司应当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本人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人认为《关于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是基于公司子公司

日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本人同意将《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该次会议上同意了此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

6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传递了公司的经营信息。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所反映的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在参加会议时,我积极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关注公司昆明地区业务的发展和战略方向;关心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员工利益方面的工作;对定期报告中披露的信息进行认真讨论与交流。在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计委员会会议上,本人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计部相关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询问了云南商业业务在相关报告期业绩不及预期的原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充分重视并分别从市场环境、经营模式、历史费用等方面给予了详尽的回复。

(三)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该次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提名董事、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对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进行认真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和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团队,本人对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被提名的聘任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对公司2022年年

7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2022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我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披露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其津贴、薪酬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工作中,本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定要求,忠实、谨慎、勤勉

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本人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会根据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与董事会秘书和管理层进行有效沟通,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最新

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持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本人也将继续分享在商业零售方面的专业知识,希望能够更好了解公司的业务,以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成长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本人感谢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给予的支持与配合,为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与服务,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继续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体系,固本强基,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做好高质量发展。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立平

2024年4月24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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