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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我爱我家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立平)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0 00:00 查看全文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立平)

本人作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立平,男,生于1961年。日本流通经济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

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高校市场学会、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8月至2020年8月兼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2010年6月至今兼任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2024年

1月兼任北京昆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12月至今兼任北京大明

眼镜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2月至今兼任想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北京朝阳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在任职期间,如发生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的事项,本人将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

1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实际出席5次会议;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出席3次会议,未有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况。出席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以通讯方报告期应报告期应出现场出委托出席缺席实际出席姓名式参加次出席会议席会议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数次数陈立平5320033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未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通过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本人对于云南商业相关业务有较深的了解,作为商业消费零售专业领域的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云南商业业务的发展状况,在审议定期报告中的云南商业业务部分内容时,本人充分分析当下的宏观经济对商业零售、地产租赁等方面的影响,提出自己的一些专业意见,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1100审计委员会6600

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召集人)00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00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实际出

席1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重点、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

理财产品投资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实际出席6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

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

影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报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专项讨论和审议。2024年度工作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

况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并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交流与讨论,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3.提名委员会

公司于2023年8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管理层团队稳定,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1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2023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及审议,对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并新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举行了

2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2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同意会

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续聘年报审计机构及内

控审计机构事项。本人始终坚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使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在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上对如下重要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5.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为客户提供阶段性融资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对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的专项说明及对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0.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相关审议意见。此外,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对于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

4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展,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参加培训情况

2024年9月,本人通过线上方式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三期)。

(八)开展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予以关注,定期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有效的支持配合,主动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资料,为独立董事作出客观判断提供便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注公司应当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该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是基于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本人同意将《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该次董事会会议上同意了此议案。

(二)关注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所反映的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在每次参加审议定期报告的会议时,本人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关心公司的发展和制度建设,并对定期报告中披露的信息进行讨论。

(三)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该次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赴公司现场调研的时间,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本人2024年度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2023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披露符合公司相关薪

6酬管理制度,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其津贴、薪酬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利用本人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切实维护公

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证,在此表示感谢。

2025年,我将继续承担起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好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好地树立规范、诚信、担当的上市公司形象,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特此报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立平

2025年4月8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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