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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电子: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4-2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561证券简称:烽火电子告编号:2025—02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中会审字(2025)005096号]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009427.1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8749827.48元,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333723.75万元,扣除支付2024年中期股东现金红利6036986.77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2453090.50元。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于10月16日公告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603698,6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36986.7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97500股,成交总金额为4950388元(不含交易费),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2025年公司将继续执行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8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6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于2025年完成全部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按照相关规则规定计入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并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036986.7700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152009427.1952341866.2097675744.42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908198681.92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112453090.50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元)6036986.7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销总额(元)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663938.8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6036986.77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根据《公司章程》第二节利润分配规定“公司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1)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或虽为正值但数额较少不足以实际派发”。鉴于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能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未来将继续聚焦通信装备、民用航空等产业领域,全方位优化产业布局,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努力做好经营管理,改善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拟定回报规划,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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