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CHINA
日录
1、鉴证报告 1
2、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5】011085号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电子”)编制的截至2025年6月10日止《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烽火电子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烽火电子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烽火电子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烽火电子截至2025年6月1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烽火电子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审亚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陕西條必中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截至2025年6月10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1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5]448号文《关于同意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9,000万元的。本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14,249,03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79元/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89,999,974.86元。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转的股票募集款878,874,975.17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含税金额),公司募集资金总额889,999,974.86元,扣除发行费用19,986,508.2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0,013,466.61元。上述资金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希会验字(2025)001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5,000.00 25,000.00
2 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引导装备研发产业化项目 16,339.00 16,000.00
3 雷达导航系统科研创新基地项目 19,820.65 18,000.00
4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 30,000.00 30,000.00
合计 91,159.65 89,000.0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本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截至2025年6月1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634.14万元,拟置换金额1,634.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5,000.00
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引导装备研发产业化项目 16,000.00 1,634.14 1,634.14
雷达导航系统科研创新基地项目 18,000.00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 30,000.00
总计 89,000.00 1,634.14 1,634.14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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