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烽火电子股票代码:000561公告编号:2026—005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岭科技”)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48号)同意注册,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424903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89999974.86元,扣除发行费用19986508.2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70013466.61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5]第0012号)。公司和长岭科技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披露材料,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500025000
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引导装备
21633916000
研发产业化项目
3雷达导航系统科研创新基地项目19820.6518000
4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3000030000
合计91159.6589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达导航系统科研创新基地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引导装备研发产业化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800万元,其中1634.1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5】011085号);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维护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针对上述募投项目,长岭科技拟使用“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引导装备研发产业化项目”
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长岭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审批通过的额度。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补
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确保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导致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留存的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须将该部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长岭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相关主体已做出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岭科技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长岭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