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烽火电子股票代码:000561公告编号:2025—074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十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岭科技”)向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岭电气”)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借款用于临时资金周转,借款期限3个月,借款年利率2%,利息按季度支付,可提前还款。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赵刚强、杨勇、赵
冬、李鹏、马玲、线静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长岭电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长岭电气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刚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9年10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302694931423K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5号主要办公地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5号经营期限2009年10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权结构陕西电子持股100%
家用电器、电子通讯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软件技术的研
制、开发;模具设计、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出口及生产产品所
需原材料的进口、本企业的技术引进和“三来一补”;承包境外机电行业
经营范围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垃圾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研发、设备生产和销售;照明灯具、LED类产品、暖通设备的销售;建材、装饰材料、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69734.26276502.51
负债总额336081.60181429.68
营业收入286640.70182671.67
净利润6623.969502.47经查询,长岭电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用于长岭科技临时资金周转,借款期限3个月,借款年利率2%,借款利率参考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利息按季度支付,可提前还款,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金额:6000万元
(二)借款用途:临时资金周转
(三)借款期限:3个月
(四)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按年利率2%执行,利息季度支付
(五)还款方式:可提前还款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关联方长岭电气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岭科技提供借款,用于临时资金周转。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该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和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长岭电气所持有的长岭科技股权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长岭电气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4759.75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长岭科技向关联方借款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周转资金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借款利率依据市场化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公司无需对本次借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交易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