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
及2026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为落实上市公司治理监管要求,健全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的董事薪酬管理体系,强化董事履职尽责、规范决策、有效监督的责任意识,提升公司治理运行质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
1.独立董事,实行年度固定津贴制,按照股东会审议标准执行,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经营绩效分配。
2.在股东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薪酬管理与考核兑
现适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制度及薪酬考核方案,按其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进行考核并发放薪酬。
4.2025年度董事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是否在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任职应付年公司关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及雇主其他货币性收入
状态薪/津贴联方获责任险的单位缴存部分取报酬
朱延东男49董事长现任---是
王永威男56副董事长现任---是王仁刚男55董事、总裁现任---否
徐序男42董事现任---是
杨钧男57独立董事现任12--否
李丽女50独立董事现任12--否
李学永男58独立董事现任12--否
合计----36---注1:2025年6月19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购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A股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保险费用
22.6万元(未计入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保险期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15日。
注2:上述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金额。
注3:公司董事、总裁王仁刚按照其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
(一)总体原则
坚持治理导向、激励约束协同、合规从严管控,推动董事薪酬与履职质量、监督成效、决策水平深度联动。完善董事履职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实现薪酬水平与公司治理成效、经营发展质量同向匹配,充分发挥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二)薪酬体系设置
1.独立董事实行年度固定津贴制,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经营绩效分配。
2.在股东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按其兼任的职务发放薪酬。
4.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所在岗位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履职评价
1.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重点评
价会议出席、意见发表、独立监督职能履行情况,对违反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的,按规定予以提醒、约谈或按程序提请罢免。
2.在股东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评价其履行董事职责的情况。
3.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评价其履行董事职
责的情况,同时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4.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所在岗位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三、其他事项
1.董事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相关税费及按规定需个人承担
的社保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董事因换届、辞职、离任等原因不再任职的,按实际履
职时间核算薪酬。
3.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审核与解释,由
股东会审议批准。
4.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执行;若本方案条款与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
部制度存在不一致,按照后者相关规定执行。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