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64股票简称:供销大集公告编号:2025-049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同一控制下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股东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作集团”)于2025年4月9日与赤峰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新合作”)签署了《协议书》,
赤峰新合作拟以其所持有公司11539677股股票的股权及权益,抵偿拖欠新合作集团的部分债务。近日公司收到新合作集团的通知,新合作集团与赤峰新合作同意解除前期签订的《协议书》,就股票抵债事宜,重新达成协议,具体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赤峰新合作共欠付新合作集团到期债务人民币
7449.056494万元。赤峰新合作以所持供销大集10090758股股票的股权及权益,按
照每股2.32元,抵偿前述所欠新合作集团债务,办理完毕抵债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赤峰新合作所欠新合作集团债务在抵债资产价值范围内发生相应清偿。
二、本次权益变动双方基本情况
㈠受让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B座15层法定代表人张宏刚成立时间2003年11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2128D注册资本30000万元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网络文化经营范围经营;食用菌菌种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肥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木材销售;人造板销售;家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农业机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㈡转让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赤峰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铁南办事处东旱河居委会(赤峰注册地址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院内)法定代表人蒲立恒成立时间2005年12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27830082008注册资本725万元
再生资源回收;道路运输(凭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经营)。以下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书刊、音像制品销售;烟、农副土
特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具用品、电子产品、
经营范围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家具、建筑材料、
化工原料及制品(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机械设备(不含小轿车)销售;贸易经济(国家禁止的除外);信息咨询;摊位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合作集团持有公司47553073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3%,赤峰新合作持有公司1153967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合作集团持有公司48562149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9%,赤峰新合作持有公司144891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同一控制下股东之间的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本次变动股东名称占公司总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股本比例股本比例
新合作集团4755307382.63%100907584856214962.69%
赤峰新合作115396770.06%-1009075814489190.008%中合农信及其一
445034810724.64%0445034810724.64%
致行动人合计
四、其他相关说明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交易方股东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与赤峰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股抵债协议书》特此公告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