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证券简称:海德股份公告编号:2026-017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核查与评估,核查范围为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邢红梅女士、李格非先生(2026年3月2日换届后离任)、胡全森先生(2026年3月2日换届后离任),现就评估情况出具本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邢红梅、李格非、胡全森的任职履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未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
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形,亦未获取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的其他报酬或利益安排。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邢红梅女士、李格非先生、胡全森先生,在任职期间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规定,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