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证券简称:海德股份公告编号:2025-056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
慎研究与评估,拟聘任和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1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5)首席合伙人:王晖;
(6)截至2024年末,和信拥有合伙人45名、注册会计师25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9名;
(7)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238万元;
(8)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7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7171.70万元。涉及的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
和信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迟斐斐
签字注册会计师:迟斐斐、曹悦如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方微
迟斐斐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0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没有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曹悦如女士,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没有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刘方微女士,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国家关于中介机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及工作开展的复杂程度等相关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事务所审计工作概况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已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更换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
立信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提升审计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有序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与评估,拟聘任和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1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和信、立信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和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和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和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