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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12-04 00:00 查看全文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公司2025年12月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经营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任职资格

第三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筹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

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

律、法规,熟悉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和运作;(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第四条公司非独立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独立董事不得兼任总经理。

第五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后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说明辞职原因及未尽事宜的交接安排;有关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照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七条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总经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授权在管理分工上各有侧重,在分管或协管领域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合同。

第九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章总经理会议制度

第十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公司重大问题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共同研究,除须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董事长、总经理审批通过的事项外,由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决议。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在下列情形时,总经理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

(一)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二)其他副总经理提议时;

(三)董事会提议时。

第十二条总经理是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应根据会议内容指定一名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持会议。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认为必要时,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与会议内容有关的人员列席参加。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如下: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进行具体工作部署;

(二)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调整方案;

(六)拟订公司年度银行信贷计划;

(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和实施资产购买和出

售、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需按《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规则履行回避程序后,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八)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公司

管理级员工,对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聘任进行推荐,或对其解聘提出建议;

(九)分析与研究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战略性交易;

(十)其他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通报或审议的事项。

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当制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第十六条总经理工作会议应有完整会议记录,并作为公司档案进行保管。

第五章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总经理每月应当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报告工作。第十八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方面内容。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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